醫生手術腦內遺留骨鑿殘片 致病患神經斷裂出現面癱
骨鑿是醫生使用的一種手術器械。但對惠東人朱少輝來説,這把本來用於去除他耳道骨瘤的骨鑿,卻成了他的噩夢。在手術醫生鑿斷耳道內的骨瘤時,骨鑿發生斷裂,一塊0 .3cm×0 .7cm的金屬片被遺留在頭內乳突腔長達14天。手術後,朱少輝出現面癱,家人認為是這個斷片導致了面癱。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則稱,此事屬於不可預知的意外事件,反映了醫務人員“工作不夠仔細”,遺留的骨鑿斷片對相關神經是“橫向擠壓”而非“垂直刺入”。
醫生手術腦內遺留骨鑿殘片 致病患神經斷裂出現面癱
手術後第二天出現面癱
今年3月4日,惠東巽寮人朱少輝因右耳耳道內的一個骨瘤,到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入院記錄稱,朱少輝“面容無異常,表情自如”。弟弟朱少強介紹,“4天后進行手術,也就是3月8日,4個小時後從手術室出來,手術主治醫生描述‘手術順利’”。
手術後第二天,朱少輝開始出現右臉無表情、右眼合不上、歪嘴等症狀。此後,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認定朱少輝屬於“面癱”,開始對其實施保守藥物治療。
手術器械斷片0.3cm×0.7cm
面癱症狀一直持續,朱少強稱,在他們的強烈要求下,市中心人民醫院重新開始做CT檢查,院方發現朱少輝的右側外耳道有“短條狀高密度影”的異物。朱少強描述,當時主治醫生稱是第一次手術時遺留的骨折片,他們同時被告知,醫院對面癱的診斷結果是可能在做骨瘤手術時有神經發生斷裂。
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耳鼻喉科主任醫師陳錫輝隨後被請到惠州,與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多名醫生一道參與對朱少輝相關神經的連接手術。
3月22日,朱少強在手術室門外等到一個驚人的消息。陳錫輝在手術後向他展示,從哥哥耳道里找到的“短條狀高密度影”異物,竟然是一個0 .3cm×0 .7cm的手術器械斷片,“大概指甲那麼厚,非常鋒利”。
醫院覆函
“工作不夠仔細”“屬意外事件”
事後,朱少輝以故意隱瞞器械斷裂、存在誤診等原因向院方投訴。3月31日,醫院醫務部覆函稱,此事屬於意外事件,不可預知,但手術過程中骨鑿斷裂、遺留體內反映了該院醫務工作人員工作不夠仔細。此外,覆函在開頭結尾處兩次稱“深表遺憾”。
在醫院的相關覆函中稱,骨鑿金屬碎片與乳突腔底壁約20度角嵌頓,碎片對相關神經是“橫向擠壓”而非“尖端垂直刺入”。朱家稱,這樣的表述間接否認了金屬斷片導致面癱。
朱少輝及其家屬認為,醫院的敍述輕描淡寫,是不負責任的體現。目前,朱少輝已向惠州市醫調委申請調解和醫療事故鑑定。
市中心人民醫院社工部確認,醫務部確實在3月31日做過相關表述,“我院曾多次和患者及其家屬溝通,並解釋處理途徑和程序,強調將積極配合。目前尚未收到該糾紛進入合法途徑的通知”。
病歷記錄
術後面癱疑骨折片壓迫 二次手術發現是器械斷片
醫院如何記錄朱少輝的2次手術經歷?
院方覆函中介紹,朱少輝2015年3月4日入院,入院診斷為右外耳道骨瘤等4種病症,3月8日行“右側外耳道腫物切除術+右外耳道成形術”,口腔科協助進行“右上頜骨囊腫切除術”。
術後醫生查房發現,朱少輝右眼閉合不全、右側鼻唇溝變淺、口角向左歪斜,出現右側面癱表現。醫院“考慮手術中損傷右外耳道後壁可能性大”,此後進入各種針對性治療。
3月15日的一次C T結果顯示,右側乳突區見“短條狀高密度影”,當時考慮為骨折片壓迫面神經。面神經電圖則顯示,朱少輝右面神經周圍神經源性損害(重度)。
3月22日,中大附屬醫院教授再次為朱少輝進行“面神經減壓術”,此次手術中發現有異物殘留,神經離斷,醫生繼續行神經吻合手術。取出的異物確定為骨鑿尾端離斷的金屬片,面積大小約0 .3cm×0 .7cm.
進展
患者打下2.8萬欠條後出院
30歲的朱少輝入院前,在巽寮灣從事水電工程施工的行業,月收入約8000元。弟弟朱少強説,“他才結婚不久,小孩不到週歲,全靠他一人收入維持,現在不知怎麼辦好。”
朱家介紹,4月14日要求醫務室明確後續康復方案及費用處理辦法,4月16日獲得回覆稱,目前病情穩定、可帶藥出院,但沒有寫明病情穩定的根據及定期複查時間表,也沒提到神經生長後到上級醫院專業面癱神經科治療。
4月25日因無力支付治療費,朱少輝出院時與醫院簽下了一張28864元的欠條,限期一年償還,逾期支付利息。朱少強稱,面癱是醫院失誤造成的,治療費用醫院暫時不願承擔,希望醫院能制定後續治療方案,並先行墊付醫藥費。
目前,朱少輝已向惠州市醫調委申請調解,並向惠州醫學委員會申請醫療責任事故認定。
焦點
院方有無刻意隱瞞?醫院:碎片及骨鑿均已封存 家屬簽字確認
朱少強介紹,哥哥朱少輝在發現面癱症狀後,醫院方面僅是提示“骨折片壓迫面經”,家屬由此認為,醫院方面刻意隱瞞了相關情況。
院方昨日回應,為患者第二次手術前,考慮術中損傷面神經的可能性較大,並未有刻意隱瞞。第二次術後,即將取出的骨鑿斷端金屬片連同骨鑿按程序封存,管牀醫師、手術護師、患者家屬三方簽字確認,其間絕無隱瞞。
手術器械少一截,有無追責工作人員?醫院:事情定性後實施追責
朱少強稱,不論院方怎麼輕描淡寫為“工作人員不夠仔細”,手術器械明顯少了一截,醫務人員沒有及時清查,理應追責。
院方昨日回應,骨鑿斷裂屬於不可預知的意外事件,由於斷端較小且斷裂處較圓滑,很難從剩餘的骨鑿判斷是否骨鑿斷裂。第一次術後出現面癱,立即行保守對症治療,沒有好轉後,進行C T檢查提示右側乳突區見短條狀高密度影。神經電圖檢查提示右面神經周圍神經源性損害(重度),即將患者病情、C T檢查及面神經電圖結果發送給中大附一醫院耳鼻喉醫院教授詳細查閲,請教授在醫院施行“右側面神經吻合術”。“我院亦有醫護人員醫療事故處理追責程序,在事情定性後予以實施追責”。
院方有明顯過失,為何要患者掏治療費?醫院:賠付金額超1萬不能自行協商解決
朱少強稱,除交給醫院的3000元押金外,4月份哥哥出院時被醫院要求打下2.8萬元欠條,“哥哥不解,為何院方有明顯過失,仍然不願先行墊付醫藥費。”
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稱,患者所欠費用已達2.8萬元,這還不包括廣州醫生到惠州實施手術的費用,根據《廣東省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辦法》相關“自行協商解決賠付金額1萬元以上的,不得自行協商解決”,醫院方因此不能墊付。
同行説
深圳腦科醫生:醫院存在明顯過失
在深圳某醫院有多年腦科經驗的胡醫生向南都記者介紹,如果金屬片的位置是乳突腔底壁,這個位置準確來説不能説是顱內,地處顱骨以外頭皮以內。
據介紹,中耳約有三分之一位於顱內、三分之二處於顱外。根據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的覆函,患者面癱確實是這個手術過程造成,但這種結果一般稱為相關手術的併發症,“如果醫生技術更好,有可能避免這種併發症”。
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稱碎片對相關神經是“橫向擠壓”而非“尖端垂直刺入”。胡醫生對此表示,如果金屬碎片是橫向擠壓在相關神經、而非刺入,最後被發現時應該是沒有損傷到面神經,“面部神經之前是怎麼損傷到的,這個過程不清楚,需要醫療事故鑑定作出結論。”
胡醫生認為,醫院遺失手術器械的一部分,存在明顯過失,但最終是否會被認定醫療事故則有待鑑定,“一般來説僅僅是醫術不夠好,不會鑑定為醫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