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之夜本是大喜的日子,沒想到喜宴結束後,新郎在送伴娘回家的路上,竟然對伴娘起了色心,在車內對伴娘實施了侵犯。近日,泗洪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新郎小李作出了判決,小李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看熱門新聞就來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
今年4月15日,小李與妻子在泗洪老家舉辦了婚禮,婚禮上,小李的妻子找來朋友小靜擔當自己的伴娘,按照當地的風俗,晚上鬧完洞房,朋友們才紛紛散去,因為伴娘家離的較遠,小李便開車送伴娘回家。就在小李送伴娘回家的路上,突然起了色心,將車停在路邊,反鎖車門,強行對伴娘實施了侵犯,伴娘在反抗的過程中,身上多處被抓傷,直到新娘不停的發信息來催小李回家,小李才把伴娘送了回去。 看熱門新聞就來新聞閣:http://www.xinwenge.net/
小李剛到家不久,伴娘一家便找上門來,雙方商量要私了此事,自認為是主動放棄犯罪的小李,卻堅決不同意。
次日凌晨,小李被警方抓獲,他這才明白,自己的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刑事犯罪屬於公訴案件,可不是當事雙方私了就能解決的,即便小李對受害人作出了經濟賠償,可能會獲得對方的諒解,在起訴中可以作為量刑因素,用於減輕刑罰,但也一樣難逃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