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黃子韜被告上法庭 sm又搞事情 網友罵炸天!

由 費玉榮 發佈於 綜合

  近日,黃子韜為某品牌食品進行廣告代言,沒想到惹怒“老東家”韓國某經紀公司,該公司遂以黃子韜、美國知名食品企業上海銷售公司侵犯其合法權益為由,將兩者告上法庭。

  一審敗訴後,韓國某經紀公司不服,向上海一中法院提起上訴。今日下午,上海一中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該起侵權責任糾紛案。

  據悉,2015年7月,黃子韜授權美國知名食品企業上海銷售公司在產品宣傳及推廣過程中使用其姓名、肖像。韓國某經紀公司認為黃子韜和上海銷售公司惡意串通、不正當地擅自開展廣告代言合作的行為,侵害了其專屬經紀權等合法權益,應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向其連帶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近600萬元。

  此番消息一出,雖然是黃子韜勝訴了但網友炸翻了天,各種評論罵不斷,都説sm公司又搞事情,撒潑,還控訴了sm公司的種種劣跡。

  其實不止黃子韜,還有很多曾經在韓國出道過的藝人都遭遇過非人的待遇,當然最終也都選擇了節約,不過可能是因為韓國經紀公司看到了他們身後巨大的利潤並不輕易放手,反倒是三番五次的搞事情。

  你們覺得黃子韜怎樣?這件事你站誰?


  任天堂Switch遊戲機早在今年3月首發,至今依然全球缺貨,火爆空前。

  不過就算是大廠任天堂,在技術專利問題上也很難避免有雷同或近似的問題,近日,美國公司Gamevice將任天堂告上了法庭。

  原因是Gamevice認為任天堂Switch遊戲機的手柄,抄襲了他們抄襲了自己公司設計的遊戲手柄,為此,Gamevice提出侵權賠償並要求任天堂下架Switch。

  這款名叫Wikipad的手柄早在2012年發售,只要在平板電腦上安裝該手柄,就可以搖身變為掌機,不過在推出市面後反應平平,也沒什麼名氣。

  Wikipad和任天堂Switch的設計在某種程度上有相似之處,不過光憑這樣就説抄襲,依然言之過早。

  目前Gamevice和任天堂均未回應此事。

  (2017-08-13)


  家長們快看牢,牙籤弩又惹禍了。近日,臨海法院審理了一起監護人責任糾紛案,9歲男童玩牙籤弩,射傷了7歲男童的眼睛,致其九級傷殘。“熊孩子”被告上法庭,最終,法院判處其父親賠償各項損失共計21.1萬元。

  陳家和李家是鄰居,兩家都是外來務工人員,在臨海打工多年。陳家的兒子小陳7歲,李家的兒子小李9歲,兩個孩子都挺頑皮,從小就是玩伴。

  2017年2月的一天,兩個孩子又在一起玩耍,意外發生了。小李擺弄弓箭玩具,竹籤射出後,戳中了小陳的眼睛。隨後,小陳被父母帶到杭州求醫,醫生診斷,左眼外傷性白內障,左眼解膜穿通傷,後續仍需治療。經司法鑑定所鑑定,構成人體損傷九級傷殘。

  小陳的家境並不寬裕,父母在工廠裏當過縫紉工,後來又改行在路邊賣小吃。為了給兒子醫治眼睛,小陳的父母拋下了工作,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而小陳後續治療還需要一筆費用。於是,小陳家人將小李及父親李先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各項損失22.8萬元。

  臨海法院經審理後認為,發生事故時,由於被告小李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亦沒有證據證明其有財產。而父親李先生作為其監護人,沒有盡到應負的監護義務,故小李的民事責任應由李先生承擔。最終,法院判決李先生承擔小陳的各項損失,包括住宿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在內共計21.1萬元。醫療費待完成治療後另外主張。

  (2017-08-09)


  扔到被告席的雞蛋

  原告被處罰

  大眾網-魯中網淄博8月3日訊

  (記者 孫晨 通訊員 張允文)8月1日,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梁某甲訴梁某乙返還原物糾紛一案。原告梁某甲在庭審過程中,不顧審判人員的警告,向被告梁某乙投擲雞蛋,擾亂庭審秩序,被依法處罰拘留五日。

  原告梁某甲的行為發生在人民法院依法審判案件的專門場所內,違反了法庭規則,擾亂了正常的法庭秩序,妨害了民事訴訟的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本案中,原告梁某甲的行為已經嚴重擾亂庭審秩序,致使庭審無法進行,淄博市博山區人民法院依據上述規定,決定對原告梁某甲處以拘留五日處罰。

  法庭提醒: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審理各類案件的專門場所,良好的法庭秩序是審判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而保持良好的法庭秩序,則需要通過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嚴格遵守法庭規則來實現。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都應當遵守法庭規則,聽從審判人員的指揮。無論是訴訟參與人,還是其他人,在審判場所內以非理性方式肆意發泄不滿情緒,擾亂正常的法庭秩序,都應受到相應的處罰。

  (2017-08-03)


  食品藥品拆零原本小眾,但偏偏有一家藥店就惹上了這樣的官司。

  案件回顧

  據《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近日,重慶某藥店因銷售“三無”燕窩,被法院判決退還購貨款1190元,並賠償徐先生1.19萬元。

  2016年9月25日,家住重慶市九龍坡區的消費者徐先生,在該藥店花費1190元購買了1盒35克裝的燕窩,回家發現該燕窩屬“三無”產品,缺乏生產日期、生產者名稱、成分或配料表、保質期等信息,違反了《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的規定。

  徐先生認為,藥店銷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侵害了他的合法權益,遂起訴至重慶九龍坡區人民法院,請求判令藥店退還貨款1190元,並按10倍賠償1.19萬元。

  禍起拆零,再多解釋也無用

  關於涉案燕窩的“三無”問題,該藥店認為,涉案燕窩系散裝食品,不屬於預包裝食品,不受《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的監管。藥房出售的燕窩沒有質量問題,按克計量,散裝出售,打折後單價340元/10克。因燕窩屬於易碎品,且考慮到部分顧客送禮需要,藥店在銷售散裝燕窩時,特備包裝盒免費贈送給有需要的顧客。

  該塑料圓盒系由供貨商提供的,且裏面黃色的標籤也是由供貨商提供。藥房是按克售賣燕窩,只是為了方便保存才提前用塑料盒裝好,藥房隨時可以按顧客要求打開塑料盒重新稱重銷售。由於是散裝食品,故在店內沒有標註生產廠家、產地、保質期等。

  但是,在實際銷售過程中,藥房的銷售人員會在現場以知識傳播的方式,向消費者介紹燕窩的保質期,但由於徐先生購買時沒有主動向銷售人員詢問,銷售人員一時疏忽就沒有給徐先生介紹這一知識。

  即使原因再多,也要受罰

  經法院審理認為,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引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本案涉案燕窩屬於食品範疇,應受食品安全法法等相關法律規範的調整。

  《食品安全法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等內容。

  本案中,結合燕窩包裝物證、原告購買燕窩時拍攝的銷售現場視頻以及被告陳述,足以認定涉案產品的標示違反了該項規定,存在食品安全隱患。該藥店作為產品銷售者,未盡到嚴格審查義務,連涉案燕窩最基本的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均不清楚,僅憑經驗判斷,足以認定其明知涉案燕窩是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但仍在經營銷售。對原告要求銷售者退還貨款1190元及賠償1.19萬元的請求,符合法律規定。

  事實上,原文中所指的“三無”並非三無,只是拆零時未按正確的方式標記而已,同時藥店店員也未提醒消費者,導致陳先生感覺被騙告上法庭。由點及面,雖然藥店拆零事件小眾,但不少個體藥店為提高收益也會拆零,所以提醒各藥店,食藥拆零時這11點要注意:

  (1)拆零藥品是指所銷售藥品最小單元的包裝上,不能明確註明藥品名稱、規格、服法、用量、有效期等內容的藥品。

  (2)拆零銷售人員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由地市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崗位合格證書,且身體健康。

  (3)營業場所應設立專門的拆零櫃枱或貨架,並配備必備的拆零工具,如藥匙、瓷盤、拆零藥袋等,並保持拆零用工具清潔衞生。

  (4)拆零後的藥品,應相對集中存放於拆零專櫃,不能與其他藥品混放,並保留原包裝及標籤。

  (5)拆零前,應檢查拆零藥品的包裝及外觀質量,凡發現質量可疑及外觀性狀不合格的藥品,不得拆零銷售。

  (6)藥品拆零銷售時,應在符合衞生條件的拆零場所進行操作,將藥品放入專用的拆零藥品包裝袋中,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服法、用量、有效期及藥店名稱,核對無誤後,方可交給顧客。

  (7)拆零藥品不得陳列在開架陳列櫃枱中。

  (8)拆零後的藥品不能保持原包裝的,必須放入拆零藥袋,寫明藥品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

  (9)應做好拆零藥品銷售記錄,內容包括:藥品通用名稱、規格、批號、有效期、拆零數量、拆零銷售起止期、操作人等。

  (2017-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