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曉明起訴用户侵犯名譽權,讓人更震驚的是這個,12月20日,黃曉明起訴微博用户侵犯名譽權一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審宣判,黃曉明勝訴,獲賠償6萬餘元。
北京海淀法院發文:“因微博用户在認證微博上登載博文,發表負面內容,藝人黃曉明將微博用户及微博運營者訴至法院。海淀法院經審理,認定微博用户的行為構成侵權,判令其向黃曉明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萬元及維權合理支出31524元。”
黃曉明起訴用户侵犯名譽權 讓人更震驚的是這個
被告袁某曾在微博上發文章指黃曉明“欠下了3.5億,帶着他的baby跑了”,還稱黃曉明是“王八蛋老闆”,黃曉明認為袁某侵犯其名譽權。
隨後,黃曉明本人轉發稱:“對於事實,法律終會予以公正。只希望這個世界多一些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