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曉鬆起訴索賠哪兩個公司
高曉鬆起訴索賠30萬 因“被代言”怒起訴兩公司
高曉松“被代言”起訴兩公司,要求索賠30萬。據悉,網上出現大量關於“音樂人高曉松為必要商城代言”的圖文信息,而高曉松實際上並沒為該商城做任何代言工作,於是高曉松以侵犯人格權為由,起訴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必要科技有限公司,並要求索賠30餘萬元。
高曉鬆起訴索賠
記者上午從海淀法院獲悉,法院已經受理了此案。
9月14日,網上出現有關“音樂人高曉松為必要商城代言”的大量圖文信息。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發佈的涉案圖片中,故意採用與原告相同或實質近似的髮型、眼鏡、服飾、紙扇、坐姿和神態,文字內容故意影射原告。
涉案圖片多處重點體現必要商城的名稱和網站域名,反覆強調代言必要商城,故意導致公眾混淆和誤認為原告為商城代言。
高曉松表示,第一被告刊發的涉案圖文信息不僅使用了侵權的涉案圖片,涉案圖文信息的文字部分也嚴重失實,直接損害了他的人格權,網友指責其“山寨代言”。
此後,珠海必要科技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發佈《必要商城關於“高曉松被代言事件”的聲明》時,對其是否參與“山寨代言”未正面回應,卻着力宣傳商城的運營模式等。
認為兩被告侵權,高曉鬆起訴要求兩被告刪除涉案侵權信息並公開賠禮道歉,賠償其損失30餘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高曉松,1969年11月14日生於北京,祖籍浙江杭州。音樂人、詞曲創作者、製作人、導演、脱口秀節目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