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爭執打死老友 實在太悲劇

  因爭執打死老友,實在太悲劇!現年72歲的高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於2015年1月30日被羈押,同年8月28日被逮捕。

  經法院查明,2015年1月26日晚,高某在黃某(男,歿年80歲)位於東城區某衚衕的家中,酒後因瑣事持摺疊凳對黃某的頭面部、胸腹部、四肢等部位進行毆打,致對方失血性休克死亡。

  相關證言顯示,案發當天上午,被害人黃某與幾位鄰居曾約好中午一起玩牌,直到傍晚牌局散場,黃某也沒有出現。第二天中午,其中一位鄰居再次找黃某玩牌,他從黃某家窗户看到,黃某蜷縮着躺在地上,旁邊還有酒瓶,以為黃某喝多了酒便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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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天后,黃某的兒子上門才發現父親被害。黃某的兒子稱,1月30日上午10時30分,他到父親家送生活用品。進屋後,他看到父親倒在門後的地上,身下、屋裏都是血,屋內一片狼藉。

  黃某的兒子稱,在院內看到帶血跡的腳印,感覺不對,隨即報警。急救人員到場後,發現老人早在幾天前就已死亡。

  當天,高某被公安機關查獲歸案。公安機關在高某家中起獲深色棉布鞋一雙,後北京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足跡鑑定書鑑定意見證明,案發現場地面提取的血跡足跡為高某穿用的右腳黑色布鞋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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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對買保健品與老友起爭執

  高某供述稱,事發當天中午,他應邀到黃某家吃飯。到黃某家後,他看到一男一女兩個年輕人正在調試保健牀墊,後來又來了一個女孩,“我和黃哥以及最早來的一男一女吃飯,我和黃哥喝了白酒”。

  “我反對黃哥買保健品,我心裏很反感。”高某稱,他對着賣保健品的人説他們是騙子,等黃哥把賣保健品的人送走後,他們兩人邊吃邊再次聊起買保健品的事。

  高某説,他從衚衕廁所回到黃某屋裏後,黃某對他拳打腳踢將其打暈,還把他衣服扒了。“我醒來時已經出月亮了,黃哥坐在飯桌旁。我把他揪到地上,拿圓凳打他,一共打了六七下,板凳面掉了我就沒再打。”

  北京某中醫藥研究院銷售員李女士在證言中稱,當天中午,她與單位司機一起到黃某家做售後服務並應邀留在其家中吃飯。當時高某也在場,並與黃某喝了一瓶白酒。司機吃完先行離開,李女士繼續安裝牀墊,因一直安裝不好,後叫來了女同事曲某幫忙。

  李女士稱,同事曲某來了後,她們開始安裝,站在一旁且已經喝醉的高某不停地問曲某問題,“我同事沒有回答,高某指着同事就罵,説我們這一行的都是騙子。感覺高某情緒越來越激動,我和同事趕緊離開了,後來高某追出院子繼續罵,被黃某攔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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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屬積極賠償從輕判處無期

  高某的女兒稱,她的父親精神方面不正常,2008年七八月份在朝陽區一家醫院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療一直到2011年。此後,在母親的堅持下,加之父親看上去也穩定了,便於2011年出院。

  高某女兒還説,父親在住院前,犯了病會打她和母親,住院後就不打人了。父親出院後,只要喝酒就犯病,一犯病就把身邊的人關在屋子裏,“有一次父親酒後還把我關在屋子裏不讓出去,但酒勁一過就跟正常人一樣”。

  司法鑑定顯示,高某臨牀診斷為酒精依賴綜合徵,實施違法行為時處於普通醉酒狀態,應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事發後,高某親屬賠償被害人家屬4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高某作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明知被害人已年逾八十歲而持摺疊凳對其頭面部等要害部位猛擊,剝奪他人生命的主觀故意明顯,已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高某親屬積極賠償等情節,可從輕處罰。

  綜上,市二中院一審判處高某無期徒刑,並賠償死者家屬6.9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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