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國《世界日報》報道,美國洛杉磯聖瑪利諾學區近日有一位華裔新移民家長表示,孩子申請入學被拒,這位家長與孩子的身份處於即將拿到綠卡的狀態。但校方解釋,因其同時持商旅簽證,若是非法移民反而可入學。律師認為,校方違反州級和聯邦法律,情況嚴重。
來自中國大陸的華裔胡女士攜孩子於今年申請特殊人才綠卡,不久前得到I-140審核通過,隨後提交了I-485申請,並收到了移民局寄出的收據,預計9月可收到綠卡。於是胡女士希望在新學期開始前,讓孩子入讀聖瑪利諾高中,便帶着孩子以B1/B2商旅籤的身份入境,在聖瑪利諾市租下房子,給孩子申請入學。
據胡女士表示,校方一開始接受了孩子的入學申請,孩子甚至還參加考試,胡女士也按照學校慣例,給校方捐贈了一些錢。原以為孩子下週就可順利入學,沒想到近日收到學校通知,表示孩子身份是持B1/B2者,按規定不可入學。胡女士和法律顧問多次前往學校解釋,自己正在等待綠卡發下來,但校方依舊拒絕,並表示拒絕接受I-485等待期(Pending I-485)的學生,負責招生的老師還表示,每年都有這樣的孩子被拒絕。
眼看開學在即,胡女士心急如焚,表示如果實在不能解決,只能暫時先念私立學校。但她表示已為入讀聖瑪利諾學校而租房、安置,甚至也已捐款,若是換成其他財力較弱的家庭,可能已無法支付私校費用,校方這樣的行為對類似家庭可能造成巨大影響。
學區助理總監:無證移民反而不能拒其入學
聖瑪利諾學區助理總監Linda de la Torre解釋,根據聯邦移民局法規8 CFR 214.2(b)(7),持B1/B2商旅籤的學生不可入讀公立學校。但假如這位學生簽證過期成為無證移民滯留在美的話,反而不可拒絕其入學。
她甚至表示,校方依法並未主要索取其移民文件,但家長出示了簽證,讓校方知道了該學生是B1/B2商旅籤,便不能招收了。她表示對這家人同情,確實這樣講起來是規定很“笨”,但必須遵守。
但事實上,聯邦法院1982年曾在華盛頓州有判例“Plyler vs. Doe”,公立學校不得因學生的移民狀態而歧視學生,美國司法部和教育部2014年也曾撰寫公開信重申該條例。而加州教育法規Education Code 48204.1更是詳細列舉,校方只可要求家長提供的幾項文件,其中包括水電費單、租房合約等,但沒有移民身份相關文件,而且該法律規定,學區應該接受這些文件,也不可要求學生和家長提供其他文件。
胡女士表示,當時自己出示移民文件,也是因為校方索要社安號,她和孩子都沒有,才出示文件想向校方解釋。
律師黃子虔表示,雖然聯邦法律的確規定持B1/B2商旅籤的學生不可入讀公立學校,但胡女士和孩子目前的身份狀態並非B1/B2,而是I-485等待期,這兩種狀態是決不可兼容的,校方用B1/B2的規定來做依據,是沒有道理的。
至於校方表示不招收I-485等待期的學生,這就更加嚴重了,屬於違法行為。黃子虔表示,假如學區真如校方所説,他們一直以來都是這樣操作的話,便是侵犯了人民權益。
曾陪同胡女士前往學校問詢的人士表示,當時去學校交涉時,校方有人員表示,現在特朗普政府嚴格防範這種持商旅簽證上公校,佔用公共資源的現象。但他氣憤表示,如果要嚴格執行總統命令,究竟是法律大過總統還是反之?他表示,華裔家長懷抱夢想赴美卻遭碰壁,不明白為何法律如此清楚規定了卻還是不行。
有不願具名的小區人士表示,其實聖瑪利諾多年來都有類似情況在發生,這些有資格上學而被拒絕的學生家長,為了子女而不願和學區翻臉,多半是顧慮若挑戰學區,怕將來學生更不易入學,或入學後可能會有對學生不利影響,所以都只息事寧人。
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用户72xxxx264”:拒絕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