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24日,一男子在廣西騎摩拜單車後忘記關鎖,發現賬户餘額竟然欠費2147萬元。
摩拜單車相關負責人稱,系統會有不定期更新升級,極個別用户會遇到類似問題。可以撥打客服電話,app端上報故障,或者通過摩拜單車相關微博微信反饋問題,客服人員收到反饋後即刻會按照實際餘額修復,用户無需擔心。
不過,數字停留在欠費21474778元,雖然是系統故障,這也引起不少程序員的興趣,紛紛揭秘究竟是怎麼算出來的。
有程序員表示:-這是int類型的最大值,沒有對越過濾導致的,開除程序員吧。
ps.在C語系編程語言(C、C++、C#、Java等)中,int是一種整數數據類型定義的標示符,範圍[-2^31 , 2^31 -1] 即 [-2147483648,2147483647]。
-科普一下,這個錢還真跟最大值有點關係。2147483647,如果單位是分,整數部分就是21474836元。而這件事兒裏的21474778,跟int最大值21474836就差58塊錢。也就是説,這個系統的錢很可能是以分為單位的int型值。
-其實他該扣的是119.3元,取最大整數120元,2147400/1000/60/30。
導讀:2014年10月,iPhone6及iPhone6 Plus開始在中國發售,看着火爆異常的銷售場面,李某便決定利用蘋果手機退換貨的規定來做文章。在當時蘋果新購手機14天內出現不能開機或者其他故障(即“no power on”,稱為NPO手機),均可無理由退貨。李某據此與幾個同夥在重慶的幾家蘋果直營店買來新手機,再把主板拆下來,換成從外地購買的假主板。
李某今年40歲,遼寧本溪人。從2010年起,每到蘋果發佈新手機,他都會化身為“黃牛”,從中倒賣賺錢。他本有自己的手機維修店鋪,日子過得也算不錯。不過為了賺取更大的利益,他開始了一項“狸貓換太子”的犯罪計劃。
“用假主板換中國大陸版主板,每換好一部再進行退貨,能賺800元左右。”據潘基俊介紹,從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他們團伙通過騙取主板的方式,共獲利一百餘萬元。
雖然換主板退手機賺差價看似很輕鬆,但人為拆卸或多或少會留下蛛絲馬跡。加上頻繁退手機也引起了蘋果公司的警覺,並規定有人為拆卸痕跡將不能再退款。李某等人再採用換主板的方式去進行退款的方法,漸漸行不通了。
針對這一情況,李某等人決定換一種方式——直接從深圳購買NPO手機,然後針對蘋果手機“售出14天之後1年內如出現不能開機的情況,可以免費更換新機”的規定,用NPO手機來換新手機。就這樣,李某和同夥便在蘋果官網進行保修預約,帶着NPO手機去重慶的蘋果直營店,以手機不能開機為由要求換機。“蘋果直營店會將手機發回工廠檢測,通過了就給我們換新機,沒通過就把舊手機退回來。”李某説。
靠着賺差價的做法,李某買了奔馳商務車,還在北京買了房。2015年5月30日,李某和他的團伙被重慶江北警方刑事拘留。“直到那時,我才知道徹底毀了自己。”李某懊惱地説,那時,他女兒剛剛出生。
案件被移送至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檢察官潘基俊承辦此案。在辦案中,潘基俊發現,李某等人利用蘋果公司的退貨政策和產品檢測漏洞,通過購買假的不能開機的手機,冒稱蘋果公司的NPO手機以求更換而牟利的行為,是蘋果6和6PLUS手機上市以來產生的一種新型詐騙犯罪形式。
潘基俊認為,李某等人構成詐騙罪。雖然蘋果有更換新機的規定,但所稱的NPO手機顯然系生產質量問題而不能開機的手機。本案中,李某等人在市場上購買的假手機,騙取新機謀取非法利益行為,是刑法所規定的詐騙行為。而蘋果公司由於技術和售後流程方面的規定,導致不能準確辨別假手機,誤認為符合更換規定情況下提供換機服務,系典型的被害人因受騙產生錯誤認識處分財產的行為。李某等人通過低價購買假手機換取新手機,倒賣賺取差價,數額高達兩千多萬元,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因此,李某等人應當以詐騙罪被提起公訴。今年初,李某等人因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17-07-24)
説到張馨予,想必很多網友對她不陌生吧!作為娛樂圈裏的顏值擔當,張馨予不僅長相十分出眾,身材完美,連氣質都是一級棒,是很多人心目中的女神。張馨予的畫功是非常了得的,受過專業“畫師”的教導,張馨予的作品可以説是娛樂圈裏最好的。
不過畫功很好的張馨予卻有次被楊穎的“塗鴉”給完全打敗,網友們對此十分不滿。網友們非常喜歡張馨予,希望張馨予能夠唱首歌給網友聽。但是張馨予過於自謙,遲遲不唱。昨日晚上,張馨予在微博發文:“等我微博到2000萬粉絲我才唱歌,我們説好的哇,不過應該還有十年吧,這幾年裏我辛苦練一練 還有不許喊我老貓子!”
網友們紛紛覺得張馨予心急頗重,唱首歌還得把粉絲量提到兩千萬,厲害!紛紛表示:“十年太久,只待朝夕!”不過,張馨予自稱自己的唱歌不行,自己要好好練一練,這讓網友還算是有個台階下。這樣的張馨予,真的夠聰明,怪不得能在娛樂圈走到今天。
張馨予能夠在娛樂圈走到今天真的很不容易,在她出道以來,就伴隨着緋聞與爭議,什麼“被坐枱”,“被結婚”,“被離婚”,“被分手”,各種傳聞每天都在圍繞着張馨予,使得張馨予的一舉一動無時無刻不在牽動着大眾的目光。但是,張馨予從沒想過放棄自己的演藝事業,併為之努力奮鬥着。
有不少網友説,在張馨予眼裏,看到了10年後范冰冰的影子。儘管張馨予和范冰冰之間有點小誤會,但不能不説張馨予的成名之路和范冰冰很相似,張馨予的努力,這股幹勁,遲早會成為國際大腕。
(2017-07-24)
許晴因為上《花兒與少年》節目的原因,豪宅被迫出鏡
她家的面積真的很大,格局也相當複雜 ,繞來繞去像個迷宮。
裏面的裝修就一個玄關被爆就高達2000萬了。
許晴家裏這一鏡子的HelloKitty,難怪網友都管她叫小公舉。
許晴的家裏有個圓形的中廳,歐式豪宅的慣常裝修方法,四棟八達的感覺。
無論是吊燈,還是牆紙,或是壁畫,都是濃濃的歐洲復古風。價值不菲!
可以看得出桌子上擺滿了高檔化妝品和名牌包包
許晴家裏雖然很奢華,但是看得出風格統一,很有格調,不像很多明星一味追求土豪風,卻顯得很沒有文化。
(2017-04-17)
體驗店頹勢,VR線下影院能否成為娛樂新業態?
一萬、兩萬、三萬…郭偉眼看着屏幕上的數字,最後定格在了差不多“十萬”上。
接近10萬——這個數字意味着,他們從2015年中旬啓動,合作伙伴投入數千萬、歷時籌備一年半,終於才開張的頂級VR體驗中心,月流水只有這麼點。算上昂貴的地面成本、設備製造、場地搭建,這近乎杯水車薪。
為了打造這個體驗館,郭偉沒少費力氣,去了趟瑞士,去了趟澳洲,還潛入全世界最有名的VR主題樂園THE VOID取了經。作為線下技術方案商的他,與內容方要針對開發不停地試錯。場地實際搭建時,消防部門一紙通知,更讓場館來回回推倒重建了三次,他眼看着國外進口的昂貴建材一次次地成為殘垣斷壁,但沒辦法。
“作為線下VR場館方案解決公司,這代表我們ZVR目前的極限了”。踩了一大堆的坑,然而“運營並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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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過錢的人”,為什麼還要進VR這個坑?
郭偉不是第一次經歷失敗。事實上,自從ZVR在2014年10月成立以來,公司想過做基於手機端的移動VR頭顯、也嘗試過激光定位和廉價可見光定位方案、但最後都因為遇到瓶頸胎死腹中。最短命的一個項目是移動頭顯,四個月就被砍掉了,原因很簡單——三星在這一年年底出了個Gear VR,幾乎滿足了郭偉一切的想象,“我就知道這事兒我們已經沒必要做了。這不是創業公司玩得起的。”
雖然自詡創業公司,但郭偉和一般的創業者還是有點不同。清華出身、年近四旬的他,從06年就開始創業,一開始做的是高清視頻傳輸機頂盒,概念很超前,但最後沒做下去,後來又和幾個同學做功能機手遊公司,一度做到國內發行規模僅次於騰訊,年流水峯值四個億,這讓郭偉和幾個創始人都賺到了第一桶金。對此他有點得意:“哥們兒也是見過錢的。”
那時候底層開發完,渠道商搞定,還拿到了發行許可,幾個合夥人的工作就變得異常輕鬆,每天到公司的工作基本就是看看對賬單,就可以躺着收錢了。然而手遊市場風雲突變,搭載安卓平台的智能機迎來爆發,他們本以為吃下二三線城市的用户可以死守住功能機的市場,始料未及的是這個羣體換智能機比起大城市裏的人還瘋狂,最後200人的公司裁員到70來人,算是“生於憂患、死於安樂”了。
“看對賬單的日子過不下去了。加上VR特有前途,我就來了,”郭偉笑稱。“忽悠”合夥人進場的時候,他拍着胸脯保證,“我真能帶你掙到錢”。公司的啓動資金,是倆人各掏了一半,湊了500多萬。
似乎是為了印證他的話,公司成立沒幾天,就傳來了國外光學巨頭卡爾蔡司發佈VR One頭盔的消息。郭偉在朋友圈轉發了這條新聞,還興奮地附了一句“(VR的)春天真的來了”。
不過,事實並不如他所願。樂觀的郭偉一開始並沒想着融資,覺得錢花光之前,肯定能找到持續穩定的現金流,但頭顯市場並不是小公司的賽道,ZVR開始轉向技術和商務門檻更高的B端市場,專注解決大範圍光學空間定位技術。幾番反覆下來,幾百萬已經搭了大半進去。
郭偉開始求助於外部資本。還好,憑藉着技術背景和創業資歷,ZVR算是較為輕鬆拿到了厚德前海基金接近2000萬的Pre-A輪投資,公司估值過億。
從15年、16年再到17年,即便是HTC Vive、Oculus和PSVR三大頭顯都在去年聚齊,VR體驗店也開遍了全國,但整個行業並未迎來爆發。經歷了2016所謂的“寒冬”,2017年的郭偉變得冷靜多了:“VR爆發點增長在哪,我現在真的看不懂,所以我只能聚焦在通用的平台、通用的技術”。
這個“通用的平台”,指的就是ZVR現在的主打產品——臨境空間。“通用的技術”則是指“悟空”“星空”兩套針對大空間線下多人體驗的定位方案。
“VR一開始的體驗肯定是在線下,就和街機廳一樣。”而街機講究的是專門針對線下的遊戲內容,能在3分鐘內抓住玩家,讓人投第二個幣去玩,並且支持雙人。
但如今的大部分VR體驗店都使用的是HTC Vive VR設備,內容並非針對線下定製,在家裏也能玩到,何況有些遊戲的操作複雜、遊戲時間長,會讓玩家暈頭轉向。
那麼,所謂“區別於家裏的體驗”到底是什麼?郭偉給出的答案是多人交互。2015年3月開始,ZVR開始專攻大空間多人定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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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非要做大空間線下多人?
“體驗了若干家多人交互體驗店…無論精準度、可用性還是易用性上,ZVR的方案顯然已遠遠領先…這樣一個容易達到的小目標,卻很少有團隊認真去做…惡劣的體驗會讓市場越來越小,一千多平的店一天才十幾個人去。拜託把用在PR上的費用劃出一些在科技上吧。”
2015年8月份,從THE VOID“考察”回來的郭偉,在朋友圈裏放了上面這一通“狂言”。此時離他們啓動開發outside-in(由內向外)形式的多人交互方案,已經過去了差不多半年。
所謂outside-in空間定位,即用外部傳感器來定位用户在空間中的位置,如激光發射器、光學攝像機等。本文開頭描述的VR體驗館項目,甲方的要求就很高——“要做到亞洲最好,人在虛擬世界可以握手,空間幾百平米以上”。
郭偉最初想用HTC Vive類似的激光方案解決大空間多人定位問題,但最後發現除了複雜的工程問題外,多光塔級聯是個“無解”的問題。於是轉到了光學動捕方案上。在這一領域,OptiTrack、Vicon、MotionAnalysis是國際上赫赫有名的公司,頻頻用於影視、線下主題樂園等市場。
光學系統和頭盔都確定了,“萬里長征”才只是剛走完了第一步,一個非常麻煩的事情又浮出了水面——“光學系統是一個座標系,頭盔是一個座標系,如果還要加入其他虛擬物體,那又是一套座標系”。
這對內容開發來説簡直要了親命,郭偉親眼見證了內容開發商每次調整,都要出動全公司的人馬來來回回現場調試。雖然説最後的效果還不錯,雙方也給對方開放了各自的代碼,但這是僅此一例的事情,“不可能複製”。
能不能有一個機制,讓開發商可以安心基於Oculus或HTC Vive這種主流頭盔開發,而線下運營者把遊戲拿來,無論對方是什麼開發環境,仍然能輕鬆適配店裏接入的頭盔、手柄和定位系統這些硬件設備呢?
終於,差不多一年的時間研發後,名為“臨境空間”的平台級產品應運而生。它本質上是一款中間件,但這並不是面向開發者的,實際上是面對線下運營商的:只需在運行電腦上打開軟件,就可以讓不同的遊戲適配不同的外設,甚至可以讓Oculus的遊戲在HTC Vive上運行。
如果有新硬件問世,通過軟件更新它的適配器,用户也可以方便地進行適配。此外,基於60GHz的無線通信協議,還能整合手機盒子、一體機,讓任何頭盔能夠成為PC端發射圖像信號的顯示端。
2017年4月11日,郭偉和團隊現場演示了通過臨境空間讓Oculus和ZVR自己的大空間定位系統“悟空”相連,捨棄Oculus本身的“星座”定位系統,實現了熱門遊戲《Robo Recall》的自由行走化。
不過,在給2015年的場館做解決方案時,郭偉還是買了國外的光學相機。但是,如果一直類似國內一些公司那樣直接採購OptiTrack、Vicon這種現成的方案,雖然省事,但成本價會很難降下來,導致利潤不夠。終於ZVR還是選擇了自己做相機。
最後誕生的就是“悟空”。郭偉對這套方案挺有信心:“我們是對標OptiTrack的,價格和指標相對他們都有優勢。”據悉,其FOV達到90度,分辨率有130萬、170萬兩個型號,前者可追蹤範圍8米,後者12米,延時在5毫秒左右,幀率則為150-260fps,採用國際上專業傳感器芯片。一百平米的追蹤只需8個相機。
此外,還有一套名為“星空”的inside-out(由內向外)定位方案。所謂inside-out方案和outside-in正好相反,傳感器不在外部而是在VR頭盔本身,來定位用户的位置。“星空”是結合一台雙目傳感器+慣性傳感器、放在頭盔上的模塊,FOV 140度,幀率90fps,實現6自由度空間定位的方案。“可以直接算出尺度因子。”
“如果是比較高強度的交互,需要肢體捕捉,那推薦採用悟空方案;如果人員密度大,但是沒有太多手部交互,只是看看VR內容,那用星空即可。”郭偉告訴青亭網。
這幾大塊方案,配合自研的3D打印無線頭盔、外面購買的揹包電腦,再加上票務系統、語音系統、運維繫統、內容分發系統……才組合成一套完整的線下解決方案。除了VR,也可以用於展覽、旅遊、廣告、博物館等領域。
上海一家名為青瞳視覺的光學定位方案,也採用了和ZVR類似的原理,另外還有北京的國承萬通,通過調節光塔的功率,變相解決了激光級聯的問題。雖然是“友商”,但郭偉對這兩家公司也很欣賞。“做動捕,這是一個門檻很高的事兒,”他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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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線下影院能否成為娛樂新業態?
線下解決方案有了,接下來呢?把東西裝到VR體驗店去嗎?有了本文開頭的經歷,郭偉對體驗店非常不看好,“VR線下體驗我覺得特別重要,但方式不是體驗店,而是找到合適的方式和現在的業態做結合。”
在他看來,高房租是體驗店最大的瓶頸——“想要客流量就必須得要商業綜合體,做不到0成本的,除非你跑到個山村去,有意義嗎?每個體驗店地面成本超過10塊一平米,太高了。我幹嘛不開個餐館呢?還比體驗店掙錢。”
低房租、高客流量,運營模式成熟,世界上存在這樣的地方嗎?
有——答案是電影院。
“一個靠譜的影院每年會有大概20萬到40萬的人流,”郭偉説,電影院的地面成本是特別低的,而且可以繞過本文開頭遇到的消防問題,因為影院開起來,就意味着消防這關已經過了。“我們提供整套解決方案,有一定的分成,票務系統等都是我們做。買套票的同時,觀眾就可以獲得去VR影廳觀影的權益。”
目前,ZVR已經在和一家北京的院線合作,準備把其中一個廳直接改造成VR影廳。這聽上去有點耳熟——IMAX VR和國美此前搞的VR影院,不就是這個套路嗎?
郭偉稱,他們要搞的VR影院不太一樣,前兩者還是相當於把用户吸引過去玩一把HTC Vive上已有的內容,和體驗店區別不大,而ZVR院線的內容是完全針對電影定製的。
例如,用户在看完《變形金剛5》後,可能會走進另一邊VR廳,花15分鐘體驗一把VR版本的《變形金剛5》,你也許會在其中看到擎天柱頗具震撼力的變形,或是塞博坦星荒涼而深邃的太空……總之,都是影片中最高潮的橋段和場景。
這種形式的好處在於,傳統影廳會和VR影廳互相“打廣告”,比如傳統廳會在開映前的片花宣傳VR影廳,而VR影廳也會“反哺”前者。
據透露,這種影廳將會有兩種模式,分別是座椅和行走模式,前者主要是坐着觀看內容,座椅會提供震動等變化,類似4D電影;後者則是大空間的多人交互體驗。但無論是哪種形式,用户都能在VR世界裏看到彼此的虛擬形象。
這對於傳統影院來説,可能也意味着一種全新的機會。
目前電影院的平均上座率在20-25%之間,好的情況也只是30%,這是因為電影院只有在旺季——即大片上映的時候客流量才大。而VR影廳保證20%的上座率,院線起碼是不虧的。郭偉告訴青亭網,一個廳改造大概需要300-400萬,其中設備成本在60%,40%是裝修。對於院線來説,可以做到一年回本。
“電影院靠什麼賺錢?其實電影票不賺錢的,賺錢的是爆米花、周邊、地租和貼海報這種宣發費。一個VR影廳,既讓影院有額外收入還增加了它的賣點。目前也在跟幾家院線談合作。一年之內,會看到幾十家VR影院的落地。”
這種説法得到貓眼電影相關人士的支持,對方告訴青亭網:“大環境下,電影票雖然也不至於賠錢,但競爭壓力還是比較大。賣品、廣告費等確實是比較好的利潤。”
針對VR影院這種新業態,國內專注VR影視的Pinta Studio CEO雷崢蒙認為“比較靠譜”,據他觀察,法國線下影院的預約已經約到了3個月之後,也有很成熟的票房監管的系統,還能跟電影節這種發行渠道相結合。
不過,另一家做VR影視的公司野草莓CEO王震則認為,VR影院可以嘗試:“但這件事也不要抱特別大的期望。”他指出,VR影院還是有很多痛點,有很多消費習慣需要去培養,不太可能在短期內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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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錢沒技術,不建議進入VR行業”
有了新的方向,似乎到了放手加大投入的時候。郭偉一向以“摳門”自居——年初合夥人給他看今年的宣發預算,被他一下子就砍掉一半。
但是進了VR圈,他發現沒法那麼“摳”了。VR研發公司基本上人人都要配個好電腦——以前手遊公司也就美術對電腦的要求高點,而由於蘋果對VR支持不友好,雖然可以不用買蘋果,但是買回來的電腦價格卻更貴。“成本太心疼了。”
他透露,ZVR營收狀況不錯,不過“公司一定是虧損的。國內很少有VR公司是賺錢的”。
目前,公司人數在25人左右,大部分為研發——技術出身的郭偉擔負了公司很多核心模塊的研發任務,幾乎相當於CEO和工程師的結合。他笑稱“我是公司絕對的研發主力,其他同事提交的代碼庫我還要親自review一下。”據説,現在的他,還是每天花數個小時來敲代碼。
郭偉的辦公室裏擺着一台紅色的沙扎比模型,這是著名日本動畫《機動戰士高達》裏的機器人;前不久他也入手了剛出的任天堂Switch主機,把著名的《塞爾達-荒野之息》打了個通透。這個有着看不太出來的“宅屬性”的人,對自身的定位和市場倒是有着較為清醒的認識:
“人家做出來的東西,我就是搞個微創新。我們就解決VR的多人可自由行走和交互。我們ZVR的價值就在這兒。不是公司大就是市場通吃,找好你的需求點就OK。”
2017年初的股東會上,一位老總告訴他:“今年的資本市場,會非常寒冷——整個資本市場給了VR兩年半的時間,但是國內VR公司並沒有帶來什麼讓市場振奮的東西。”
股東問,VR什麼時候能爆發?郭偉給出的答案是三年,而那位老總的預測,是五年。
2016年下半年,郭偉看到一篇題為《沒錢沒技術如何進入VR行業》的文章,他隨即轉發到了朋友圈裏,不過附上了一句話:
“沒錢沒技術不建議進入VR行業,真的。VR行業的入門券之一就是至少存活兩年。”——那個時候距離ZVR成立,剛好約兩年。
(2017-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