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西康一大廈電梯內進來了一對夫妻黨某與姚某。在電梯裏,丈夫黨某因家庭瑣事對妻子進行毆打。一旁的小夥陳某上前制止,黨某感到不滿,揮拳打了陳某,致使陳某受傷。電梯停靠時,黨某還不忘先扇妻子幾個耳光,才揚長而去。7月21日,漢濱公安機關對黨某處以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處罰。
從法律上來説,警方的處理手段可能也就是行政拘留十日。但這種處罰對於黨某來説,能阻止他下次不對妻子再進行家暴嗎?恐怕不能!不僅如此,下次再遇見陳某這樣見義勇為阻止他家暴的小夥他可能依然照打不誤。不能説警方的處理有問題,但這種處罰可能對施暴者不痛不癢。更重要的問題是,好小夥陳某見義勇為之後被打了一頓,下次再見到類似的事情,他還敢見義勇為嗎?
還記得今年4月4日晚間,一段拍攝於地鐵十號線車廂的視頻嗎:兩個推廣掃碼的姑娘與男子起爭執,男子全程髒字不斷,並搶奪姑娘手機,甚至在地鐵到站時將其推出門外。而全車廂內的人竟都全程保持沉默。因為見義勇為的成本太高了,如果你“路見不平一聲吼”,跟這樣的地鐵男動了手可能打傷對方,輕則賠付醫藥費,如果傷重還有可能負刑事責任,試問誰願意趟這樣的渾水?
在我們的身邊,發生了太多活生生的例子,即明明是好心救人,最後還要承擔責任,讓很多人在遇到類似事件時選擇明哲保身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一味指責人心澆薄、試圖從道德層面呼籲大家不計得失、伸出援手,效果恐怕絕不會好。古語説得好,“趨利避害為君子”,任何人都有權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才去考慮幫助別人。80%的網上“不扶支持率”也表明,對這種選擇,社會上認同的聲音佔了上風。
在這個社會中,如果人們面對罪惡時是一種無能為力的狀態,如果與罪惡的對抗要付出極大的代價,如果人們對抗罪惡的努力得不到應當維護正義的公權力的支撐甚至還會為此受到懲罰,底線就會處在失守狀態,冷漠就會成為多數人必然的選擇。試問:倘若出頭就要捱打,捱打又是白挨,那誰會願意出頭呢?在演講家嘴裏,正義比生命重要。可是對一個老百姓來説,還有什麼能比性命重要?
還記得幾年前招遠一家麥當勞發生的那起命案嗎?一名就餐女子因拒絕給電話號碼遭到6名男女毆打,最終不治身亡。該案經媒體曝光後,一夜之間,微博上竟有100多萬的評論,其影響力甚至遠超MH370事件。面對招遠事件,人們為何憤怒?在光天化日和大庭廣眾之下,將人活活打死,現場竟然沒有人對受害者伸出援手。
是什麼讓現代成年人變得如此冷漠?如今見到有人失足落水時,人們冷漠旁觀;見到有人跳樓自殺時,竟然有人吹響刺耳的口哨並爆出邪惡的鬨笑;街邊行乞,當下還有幾人相信那是山窮水盡的背井離鄉;見到見義勇為者被歹徒報復毆打時,人們惟恐躲之不及……人心之冷漠,達到令人難以置信的地步。
我每每寫文章就此疾呼,總會發現一些不同意見。有網友就留言:“有人因見義勇為而重傷,傷得何其轟轟烈烈,活得卻何其窩囊。一方面喪失了勞動能力,失去了唯一得經濟來源;一方面又要面對鉅額的醫療費,可謂是前有阻敵,後有追兵,真是把人往死路上趕吶!”
再看看,有多少見義勇為的事蹟我們在歌頌,可他們得到了什麼?多少英雄為此負傷甚至獻出了生命,而受益者往往不露面、不承認,甚至説他多事,而在救治英雄的過程中,醫院往往見錢才救治,這不能不令人痛心?好多英雄落個終生殘疾,他的下半生誰來給他提供保障?
道德喪失逼走好人,在無社會正義體制的保障之下,見義勇為的成本之高,也難怪看客的冷漠?一個好的機制是能“揚善抑惡”,而且可以調節、約束人們的行為,引導、鼓勵人們見義勇為,託舉向善的力量。遺憾的是,在很多時候,都缺乏明確的制度規定。甚至在某些時候,我們的機制起到了“揚惡抑善”的作用,成為冷漠的催化劑。行善者要付出高昂的代價,行惡得不到應有的懲治,惡性循環的現實,不斷的扭曲和異化着人們的道德觀念,豈不叫英雄流血又流淚哉!
當一個人行善時,如果有完善的法律體系作支撐,行善者不僅會得到社會的讚賞與肯定,得到精神上的慰藉與滿足,也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少些後顧之憂。與之對應的,對那些打人或“訛人”者的惡行如果及時被查處、打擊,自然也是一種震懾,會讓那些人思考自己行為的後果和將付出的代價。
“路見不平一聲吼”,唱出來容易,做起來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