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修訂保安部隊及人員法律 完善晉升及獎懲制度

中新社澳門8月21日電 (記者 龍土有)澳門特區行政會21日公佈,已完成討論《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通則》法律草案,主要內容包括重組職程、修訂晉升方式、完善紀律及獎懲制度三方面,法案將送立法會審議。

行政會發言人、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介紹,《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生效至今已超過25年,為配合澳門社會的發展,有需要對其進行修訂,以更好地應對執法工作的新挑戰,確保保安部隊人員的發展與時俱進。

重組職程方面,法案建議增設高級警長、高級消防區長及高級關務督察的職位,使基礎職程與高級職程互通為單一的垂直職程,改變基礎職程人員無法晉升至高級職程的困局。

修訂晉升方式方面,法案建議設立專門的評審委員會,成員可以包括具備相關專業資格及知識的保安部門以外人員,相對更加公平、客觀。在晉升上,將更着重人員的工作能力和表現,同時縮減職位的最少停留時間,使有能力的人員更快符合晉升條件。

另外,法案提出優化現行紀律制度,完善有關職務義務的內容,使條文更明確清晰。建議在紀律程序中可委任非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擔任預審員,以體現其公正性。

法案適用於治安警察局及消防局編制內人員、以及海關關員職程人員,並取代現行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及《海關關員職程,職位及報酬制度》等相關法律。(完)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542 字。

轉載請註明: 澳門修訂保安部隊及人員法律 完善晉升及獎懲制度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