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停車一般沒什麼爭議,車停在那兒,照片拍了,違章通知書貼在玻璃上,沒啥可爭的。但是最近有一位司機竟將給他開違停罰單的交警告上了法庭,並大喊冤枉,究竟是怎麼回事呢?舒先生駕駛着汽車去銀行辦理業務,可不曾想途中竟被電子眼拍下違法停車。
然而,對於這個處罰,舒先生卻大喊冤枉。
畫面裏的這輛小車就是舒先生的車,在電子眼抓拍的連續畫面中可以看到,原告車旁的自行車是在行駛的狀態,周圍的人也在走動,而在這短短的十幾秒的電子眼抓拍的連續畫面中,舒先生的車卻是靜止的狀態,所以通過這項證據,交警認為這是違法停車。那為何舒先生還説自己冤枉呢?
視頻1 0110 原告 舒先生:我走到那的時候前面出來一羣人,我以為到了小區了呢,為了避免交通事故,我踩了一腳剎車,我是正當的踩剎車行為,並不是違停。
所以交警認為,舒先生的解釋並不成立。
交警表示,停車只有允許和不允許之分,與停車多久沒有關係,只要停了,就是違法。
相關法條也確實沒有對違規停車有時間規定,所以庭審最後交警仍然堅持自己的判斷,而舒先生也依然對處罰結果存在質疑,此案並未當庭宣判。 不過,開車的人都知道,禮讓行人現在已經不是一個道德問題,而是法律問題。
所以,舒先生該被如何宣判,法律又該如何保障“舒先生們”的權益,讓我們拭目以待。
這個案子該怎麼判是由法官決定的,我們不糾結,只是小編開始糾結另外一件事了,如果真有行人過馬路了,我們該怎麼辦,停車吧,違法了,不停吧,人命關天。這個時候停車是一個司機最正確的選擇,這種情況,還能貼違停的罰單嗎?小編想,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