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人們提及法醫這一稱呼,就會聯想到血腥的命案現場。法醫最早源於中國,著有《洗冤集錄》的宋慈(1186-1249)被譽為“法醫學之父”。今天我們為你敍述一位現代法醫的故事。
張植弘,男,32歲,先後獲得南華大學臨牀醫學、中國刑事警察學院法醫學專業雙學士學位,2012年進入雙峯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刑事科學技術室擔任法醫工作。入警以來,他虛心好學、刻苦鑽研;忠於職守、不畏艱辛,從一名初出茅廬的大學生逐步成長為一名業務精通的法醫。
2016年2月28日,雙峯縣青樹坪鎮一村民被發現死在自家房屋北面100米左右的一口池塘裏,2016年3月1日,道場已開始1天,死者孃家人在入殮封棺時發現死者頸部有一大裂創,而屍體卻在水塘裏,懷疑死者是被他人殺害後扔進池塘的。
張植弘及現勘人員火速趕往現場。經檢驗,死者頸部的確有一條几乎橫貫頸前的鋭器創,創緣整齊並見多處皮瓣,創腔內未見大血管破損,創深達甲狀軟骨,甲狀軟骨有部分缺損,創上方可見數條類平行的淺表裂創。從損傷形態來説,的確符合自殺切頸所致損傷,但死者家裏及池塘周邊均未發現血跡。死者的血跑哪去了?難道死者真是被人他殺後拋入池塘?
通過現場走訪,死者與家人和睦,家境比較寬裕,與鄰居關係融洽,有糖尿病史,最近治療無效果,且糖尿病併發症日益嚴重,死者有自殺動機,結合頸部的損傷,的確符合自傷特徵。但死者的血哪去了,為什麼屍體又出現在了池塘呢?難道死者帶着刀具在水塘裏自殺?那不是多此一舉嗎!張植弘推斷應是“第一現場”被遺漏了。重新回到死者家裏,死者家斜對面一間小雜房引起了張植弘的注意。這是一個豬圈,經勘查發現豬圈內發現有大量擦拭狀、噴濺狀血跡及血泊,還有一把沾血的菜刀,“第一現場”與“兇器”找到了。
“第一現場”找到了,可離死者被發現的池塘相距百米,從死者頸部的損傷程度來看,其自傷後的確有行動能力,但損傷這麼重不可能不出血啊。3月初的天氣依然很冷,從下午18時到凌晨2時,張植弘和戰友們忍着寒冷與飢餓打着手電反反覆覆在豬圈與池塘四周尋覓着蛛絲馬跡,可是沒有發現任何可疑血跡。
“我們自始至終都沒有檢驗死者的衣服,也許答案就在衣服上了”。張植弘陷入了沉思,隨着這一思路在離其家不遠的化糞池邊找到死者當時所穿的還未來得及處理的衣服,當看到那件高領的毛線衣及領口和胸前沾染的血跡時,一切都豁然開朗了。最後經過系統的解剖檢驗、病理學檢驗及硅藻、毒化檢驗,證實死者是生前溺水死亡系自殺。
張植弘在法醫這一特殊崗位上不怕髒、不怕累、不畏難,用行動詮釋了一名刑事技術警察的執着與奉獻,書寫了一名刑事技術警察默默奉獻的專業情懷,2019年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優秀勘查民警。
來源:雙峯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