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購物被趕出淋雨 究竟是怎麼回事

  拒購物被趕出淋雨,究竟是怎麼回事。近日,有網友發佈一段視頻,稱自己在雲南旅遊被導遊強制要求購買玉石,自己沒買就被趕出去淋大雨。視頻中,大巴車前排一位導遊模樣的年輕男子説: “中國沒有純玩團,你不要説我想買就買,不想買就不買,我不管你多牛,這是在雲南。”涉事旅行社對記者稱,視頻中導遊系其屬下“優秀導遊”,並稱“遊客有責任配合導遊完成購物”。雲南省旅遊執法總隊則表示,嚴禁旅行團對遊客強買強賣,即使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購物行程,遊客也有權選擇不進店。

  小張今年8月剛剛與愛妻結婚,因為兩個人都很喜歡的一部電影,所以不約而同地選擇了雲南作為自己的蜜月旅行目的地。9月4日,兩人從陝西寶雞出發,開啓了價值1080元(不含往返機票)的雲南六日行旅程。行程第4天,一大早導遊就把一車人帶到了滇西翡翠交易中心,並要求大家一定要在店內購物。據同車的4號家庭遊客回憶,進入商店之前導遊就跟大家説:你們別進去了空着手出來,也別進去了躲廁所裏,男的我親自抓你們出來,女的,我讓別人抓你們出來。

  覺得自己被威脅的小張選擇不在這家購物點購物,沒想到卻因此引來樓層經理的咒罵,還告訴自己既然不買東西就不要在店裏躲雨。導遊大春也在此時追出來説,既然你們可以不買東西,自己也可以不帶你們進景區。

  在店外淋了近一個小時的雨後,其他團友終於結束了購物,小張夫婦終於得以回到大巴車上。也就是這個時候,小張拍下了傳到網上的那段視頻,視頻裏導遊大春正在提醒大家寫評價單,大春説:“中國沒有純玩團,你不要説我想買就買,不想買就不買,我不管你多牛,這是在雲南。”

  團裏另一位來自武漢的遊客丁某告訴記者,大春導遊一開始還不錯,到第四天突然像“變了一個人”。

  丁某説:“他當時讓我們在一張聲明‘自願購物’的表上簽字,説什麼‘要投訴趕緊投訴’。我們想着後面還有幾天要他帶團,就沒説什麼。”

  據丁某介紹,6天行程裏他們這個24人的團隊應該消費了五萬元以上,自己也在第一家翡翠店挑了一款價值660元的翡翠戒指。在原本也開翡翠店的丁某看來,這款戒指可能只值幾十塊。“為了支持他們工作沒辦法。”丁某説。

  丁某告訴記者,自己是被朋友介紹來的,當時報的是2000元一個人的零購物團,後來旅行社致電自己詢問行程情況時自己有反映大春導遊的問題,旅行社當時給自己道歉了。

  記者隨後聯繫了小張雲南行選擇的昆明中北國際旅行社,旅行社負責人告訴記者,小張他們簽訂的旅遊合同中原本就包含了購物行程,自己也在他們入團時告知了這一行程,因此“遊客有責任配合導遊完成購物行程”。這名負責人還表示:“遊客可以不購物,但不進店就算協議違約,可以要求遊客簽字離團”。

  對於小張舉報的導遊強迫自己購物的情況,該負責人解釋説,旅行社安排的購物店消費的所有商品享受國家規定的7天無理由退換貨,“導遊強迫購物沒有意義”。針對小張發佈的視頻,該負責人稱,視頻中導遊並沒有辱罵遊客,“也沒有説不買東西會怎麼樣”。他表示,“同團的也沒有其他遊客投訴導遊”,所以旅行社只能依據“差評”,對導遊大春罰款了500元。

  這名負責人向記者出示了其旅行社網站上其他遊客對這6天行程的“五星好評”,並表示,大春導遊一直以來“評價都還不錯”,是旅行社的“優秀導遊”。小張夫婦提出的要求“開除導遊”,必須要有相關證據,畢竟旅行社也跟導遊簽了勞務合同。

  該負責人説:“遊客有發表自己看法的權利,我覺得可能小張跟導遊之間存在誤會。有錯沒錯不是我們雙方説了算,我們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理意見。”

  針對遊客反映的因為不購物被導遊和商店老闆趕出商店淋雨一個小時的情況,該負責人稱,沒有接到小張關於這件事的投訴。“據導遊説,當時是小張自己不願意繼續在翡翠店裏購物。”

  據云南省旅遊執法總隊工作人員介紹,當地旅遊局嚴禁旅行團對遊客強買強賣,即使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購物行程,遊客也有權選擇不進店、不購物。如果確有強制購物的情況,遊客可以聯繫當地旅遊局進行退貨。如果導遊在帶團過程中對遊客有辱罵等行為,遊客可以利用錄音、視頻或其他遊客的證明進行舉報,旅遊局會視具體情況對導遊處以罰款等處罰措施。

  旅遊執法總隊的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1000多的價格在當地並不能算是低價遊,屬於中等水平。

  北青報:你是第一次去雲南嗎?

  小張:我和我老婆是第一次,剛結婚蜜月旅行。我們之前訂婚出國遊,在國內其他地方遊玩也沒有遭到這樣的待遇。

  北青報:視頻是你自己拍攝的?

  小張:嗯,是我拍的,拍的時候他看見了,説的話很含蓄了。之前經常説些説髒不髒的話噁心你。

  北青報:你沒有購物之後導遊有罵你嗎?

  小張:就趕我們出去嘛,當時外面下着雨而且很冷,幸虧一位團友拿他的衣服給我老婆穿。

  上車後就説你有權不買東西,我就有權不帶你,我就跟你玩文字遊戲:到景點在門口看看不用進去,到了吃飯的地方不用吃就看看。你們也不用跟團了,我也不帶你了,後面你們自己走。後來還説了些噁心的話我記不清了。

  北青報:你報團之前,知道這個團需要購物嗎?

  小張:參團後電子合同裏寫到有兩個購物景點但無強制性消費。

  北青報:你在購物點買東西了嗎?

  小張:有,在第二個購物點買了。在黃龍玉購物點,我看上了自己喜歡的。

  北青報:那第一個購物點為什麼這麼生氣?

  小張:導遊説話特別強硬,沒買東西后還恐嚇我們,讓我和我老婆在外面淋雨挨凍了一個小時。很多遊客都是這種心態,覺得花點錢買點東西,免得導遊説。我覺得這是種息事寧人的旅遊心態,才造就了這些導遊。

  北青報:旅行社之後有跟你道歉嗎?

  小張:別提道歉了,連一個認識到自己錯誤的態度都沒有,旅行社態度就是有證據就告,沒證據你能拿我怎麼樣。

  北青報:那你跟當地旅遊局投訴了嗎?

  小張:考慮過,但放棄了。我微博也“艾特”雲南旅遊局了,到現在也沒收到回覆。

  我希望當地有關部門對這件事按程序處理,我不要賠償。旅行社給打電話時候就説我無非就是要賠償,我當時就告訴他,我要的就是一個態度!我不要錢,錢彌補不了我的蜜月之旅,彌補不了我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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