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紐約6月9日電(記者興越 徐興堂)美國非洲裔男子喬治·弗洛伊德之死引發的抗議活動席捲全美,至今已持續兩週並在多地導致暴力衝突。明尼蘇達州州檢察長日前宣佈,涉案警察德雷克·肖萬被控罪名升級為二級謀殺罪,另外3名涉案警察被控協助、教唆二級謀殺罪和過失殺人罪。
長期以來,美國警察暴力執法尤其是針對非洲裔的暴力執法並非個例,這只是美國社會種族問題的一個縮影。
暴力執法頻繁發生
美國民間研究組織“警察暴力地圖”網站蒐集的第三方數據顯示,2019年,美國僅有27天沒有發生“警察致死”事件;從2013年至2019年,美國每年都有1100人左右因警察暴力致死,而其中99%的案例中,涉事警察都沒有受到犯罪指控。
非洲裔遭受警察暴力的情況更加嚴重。據該網站統計,2019年,非洲裔被警察致死的幾率是白人的3倍。由此在社會上引發的抗議和騷亂也並不鮮見。
圖為2020年6月8日,美國華盛頓白宮附近的隔離圍欄上貼着“黑人的命也是命”的抗議標語。(新華社記者劉傑攝)
1992年,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一家地方法院宣判無端毆打非洲裔青年羅德尼·金的4名白人警察無罪釋放,憤怒的非洲裔民眾走上街頭抗議示威,引發大規模種族騷亂;2014年,密蘇里州弗格森市18歲非洲裔青年布朗在沒有攜帶武器的情況下,遭白人警察威爾遜攔截搜查並被開槍打死,但是,密蘇里州地方陪審團宣佈威爾遜被免予起訴,隨即全美百餘座城市爆發大規模示威活動;2015年,非洲裔男青年格雷在馬里蘭州巴爾的摩市遭警方盤查,在試圖逃跑時被逮捕,隨後卻因脊椎重傷死於醫院,格雷之死引發當地民眾大規模抗議示威。
機制問題層出不窮
在美國,對警察暴力執法的投訴屢屢發生,但少有警察受到處分或指控。《紐約時報》在近日的播客節目中,就警察系統存在的問題發表了看法。
圖為2017年9月16日,在美國密蘇里州聖路易斯市,警察在街頭警戒。(新華社發)
在節目中,《紐約時報》記者謝拉·德萬指出,在警察系統內部,各地警察局通常內設事務部門就投訴進行調查,但處理較為寬鬆;在警察系統外部雖然有市民組成的審查委員會監管,但該機構沒有強制力——委員會在警察局內部調查結束後就紀律處分提出建議,但委員會的意見很多時候並不被警察局採納。
德萬認為,強大的警察工會也阻礙了警察系統改革。警察工會的任務是保住警察的工作,在某種程度上也導致了警察暴力執法屢禁不止。
德萬還説,“警察基於合理恐懼的行為可被諒解”的觀念普遍存在。如果警察能合理解釋自己的行為,證明在某一個時刻認為自己或同事的生命受到威脅,那麼陪審團通常就不會給警察定罪。
推動警察系統改革
近年來,一系列警察暴力執法案件也促使人們轉變觀念。美國媒體近日普遍用“野蠻殘忍”形容警方對示威民眾的暴力行為。社會上要求推動警察系統改革的聲音愈加強烈。
圖為2016年9月23日,數百名抗議者聚集在北卡羅來納州夏洛特市中心,連續第四晚抗議警察開槍射殺黑人男子的事件。(新華社記者陸佳飛攝)
美國國會參眾兩院民主黨人8日提出《警察執法公正法案》草案,重點是加強對警察執法不當的問責制,其中也對警察部門的種族偏見提出關注。科羅拉多州參議院3日提出了一項增強對執法者問責的法案——《加強執法誠信法案》。明尼阿波利斯市也宣佈禁止警察使用“鎖喉”手段,警察看到同伴過度使用暴力時要進行勸阻並報告。
弗洛伊德之死引發的全美抗議仍在持續,但此次事件能否推動美國在制度或立法層面制約警察暴力執法,仍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