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國腳盧卡斯-利馬的經紀人Luccas-Badia在接受Haberturk採訪時表示西甲豪強巴薩也想簽下利馬。
現年26歲的利馬將會在明年1月成為一名自由球員,此前有多家媒體報道稱巴薩、曼聯、羅馬以及國米等多家豪強想引入利馬。
“國米、羅馬和巴薩正在密切關注着利馬的動向,而且除此之外曼聯也想簽下我的客户。”經紀人對記者説道。
“利馬的風格更適合意甲聯賽,但是現在一切還説不清,我們只有等到時候再説了。利馬的合同將會在今年12月31日到期,有很多球隊都想籤他。”
趙麗穎雖然現在人氣爆棚,但是宴會上很多人不會在意到,這個穿一身黑裙的小姑娘,躲在角落裏孤獨的吃着糕點。不過趙麗穎吃的太入神了,經紀人喊她的時候根本沒反應,潁寶果然是個吃貨啊,只顧着吃,吃甜點的時候模樣都那麼可愛,完全不顧外界。
別的大明星這時候都忙着到處交際,潁寶倒好,只顧着吃甜點,這心也太大了,潁寶的經紀人是不是心裏也在喊:寶寶心裏苦啊。最開始,咱也是單純的覺得潁寶超級可愛,可後來越看越覺得不對勁,別的大明星都是攜帶家屬或者好友來參加宴會,可大潁寶怎麼就孑身一人呢?只有經紀人陪着走紅地毯,看着怎麼有點心酸呢。
不僅僅如此,一大堆明星演員在台上準備合影時,咱大潁寶也是默無聲息的獨自站一邊,都沒有和別人太多交流。別人熱熱鬧鬧聊天時,她淑女般靜坐一旁,只有客套時笑一笑,唉,反差也太大了。
潁寶學歷低始終一個劣勢,雖然現在潁寶名氣很大,但其他演員明星大多是科班出生,對潁寶總有點嫌棄。即使潁寶現在名氣很大,但是平民出生的她,沒有後台背景,很難融入圈子。而且趙麗穎一向説話直,過去得罪了不少人才會導致今天這般冷清吧。
但是,這正説明了她的努力與勤奮,她的一切都是她慢慢爭取來的,要不然她還是一個普通人,每天為生活操勞。不過,還是很心疼趙麗穎,衷心希望她越飛越遠吧,給我帶來更多好看的作品。
(2017-09-17)
警方通報:確認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抓
2017-09-14
家居專家
據平安朝陽官方微博,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因涉職務侵佔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6年8月14日,王寶強突發離婚聲明,稱妻子馬蓉出軌自己的經紀人宋喆,並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停止與宋喆的合作。
后王寶強到法院起訴其妻馬蓉要求離婚。馬蓉也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要求刪博並道歉30天。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宋喆因涉王寶強離婚案相關問題於近日被警方抓獲。騰訊娛樂之後也報道稱,宋喆涉嫌職務侵佔11日已在自己家中被警方控制,目前關押於朝陽派出所。此外,今年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案也已於8月底進行了二次庭審。
雖然雙方沒有提供更多新證據,但馬蓉一方卻在審理過程中表示,不同意和王寶強離婚,稱自己還和王寶強有感情。另外,今年五月,有媒體目擊馬蓉媽和宋喆爸現身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去年10月18日下午,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兩起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王寶強與其律師張起淮一起現身參與了庭審。
距離此事過去一年多之後,北青報記者從知情人處獲悉,王寶強的前經紀人宋喆目前已經被抓獲,罪名可能是涉嫌職務侵佔。
據重案組37號報道,王寶強的離婚案件,庭審程序已經基本進行完畢,目前尚未宣判。據記者瞭解,王寶強離婚官司牽扯出刑事案件,在此前的司法案例中非常少見。據網易新聞諮詢律師表示,職務侵佔最高可以判15年有期徒刑。
來源 平安朝陽 北京青年報、重案組37號、騰訊娛樂、網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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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警方通報: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已被刑事拘留!網友:這消息比送我iPhone 8 還讓我激動…
2017-09-14
19樓
昨天(9月13日)傍晚,網傳王寶強的前經紀人宋喆在家中被警方抓獲。21點52分,北京市公安局官博@平安北京發佈微博,就“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抓”一事發布了警方通報:
朝陽警方稱,收到某影視文化工作室報案。經過調查取證,於2017年9月12日,對涉嫌職務侵佔罪的宋某(男,34歲,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此消息一出,便引來眾網友點贊評論10萬餘次。大多數網友都為這一消息表示:
律師:宋喆或將面臨刑事處罰
我國《刑法》第271條: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
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宋喆涉嫌職務侵佔被警方控制,據知情人士稱,可能與其曾擔任王寶強的經紀人這一職務有關。
此外,今年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案也已於8月底進行了二次庭審。據騰訊娛樂獨家獲悉,雖然雙方沒有提供更多新證據,但馬蓉一方卻在審理過程中表示,不同意和王寶強離婚,稱自己還和王寶強有感情。
另外,今年五月,有媒體目擊馬蓉媽和宋喆爸現身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該知情人士還透露,此事也屬實,雙方辦理離婚手續目的是為了轉移財產。
那麼宋喆被抓與王寶強離婚案會不會有關聯?
為此,有律師解讀稱,首先宋喆是王寶強的經紀人,也是公司的經營者之一,兩者存在經濟利益關係;其次,宋喆也是王寶強婚姻的第三者。因此,無論是王寶強的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其公司財產,宋喆都參與度都很高,雖然《婚姻法》對於第三者沒有有刑事處罰,但如果宋喆如果利用職務便利轉移了王寶強的財產,肯定會面臨刑事處罰。
來源:綜合自微博@平安北京、騰訊娛樂 等
關注案件的結果,
望壞人受到應有的懲罰!
19樓精選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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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抓,和《那年花開月正圓》孫掌櫃命運太巧合
2017-09-13
智娛自樂
就吃頓飯的功夫,娛樂圈又發生一件大事,迅速炸鍋成為娛樂圈頭條刷屏不斷,幾乎全民叫好稱快,原來王寶強的前經紀人宋喆被抓了,涉嫌職務侵佔。
關於王寶強、馬蓉和宋喆那些三角戀狗血橋段,一年多年早就鬧得人盡皆知,這裏不需要累述,概括一下就是宋喆不是人,給大明星王寶強戴綠帽子不説,還利用給他當經紀人的職務之便侵佔了不該屬於自己的東西,於是激起全民公憤,是可忍孰不可忍,很多圍觀者都恨得咬牙切齒,欲除之而後快。
王寶強馬蓉事件沸沸揚揚炒作幾個月之後,就剩下夫妻二人漫長的離婚官司,宋喆成為輿論罪人消失在公眾視線,本以為從此他會從此淡出娛樂圈或者躲到國外苟且偷生,大家也逐漸將他遺忘。但輿論會遺忘宋喆,法律並不會讓他逍遙法外,如今,宋喆欠的風流情債清官難斷,但是經濟和職務方面的侵佔比如受到法律的約束和懲戒,等待宋喆的將是牢獄之災,可以説這輩子都毀了,毀在紅顏禍水,毀在心術不正貪得無厭。
作為圍觀者,對於宋喆馬蓉王寶強的恩怨情仇,只能知道這些,也只能送到這裏,剩下就交給法律處理了。但看到這裏,越來越覺得這些狗血橋段,最近特別熟悉,仔細回憶一下,原來正是和當下熱播的古裝劇《那年花開月正圓》中的好多角色人設和橋段出奇巧合。在《那年花開月正圓》中,三原典當行的孫掌櫃和吳家三爺的老婆柳婉兒,是表兄妹,也有姦情,更是算計丈夫參股的典當行中飽私囊貪污銀子準備遠走高飛私奔。這個橋段,是不是和馬蓉宋喆的故事人設出奇相似,馬蓉在嫁給王寶強之前就認識宋喆並且據説有戀情,結婚後居然也不收斂,繼續和宋喆保持不正當關係,還盤算王寶強的金錢。兩者一比較太相似了,不知道是馬蓉宋喆的故事橋段自古就有,還是他們的故事被編劇借鑑了呢?
不僅宋喆的人設和《那年花開月正圓》中孫掌櫃這個角色出奇巧合,結局也差不多相似。孫掌櫃多行不義必自斃,最終東窗事發魚死網破人財兩空鋃鐺入獄,而宋喆的命運和孫掌櫃也差不多了。真是人生如戲戲如人生,無巧不成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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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你懂得♥ ☻”:哈哈 大快人心 希望把馬跟她媽也抓了
網友“鏡中人”:馬容的陰道滑嗎
(2017-09-13)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抓,律師:最高可判15年
2017-09-14
中國經濟網
隨着宋喆涉嫌職務侵佔被刑拘,馬蓉、王寶強、宋喆再一次登上熱搜。
昨晚,北京市公安局官博@平安北京發佈微博,就“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抓”一事發布了通報。朝陽警方稱,收到某影視文化工作室報案。經過調查取證,於2017年9月12日,對涉嫌職務侵佔罪的宋某(男,34歲,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此事一出,企鵝答主紛紛參與討論,這其中有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吃瓜羣眾,也有專業律師從職務侵佔等法律層面的解讀。
面對羣情激昂的企鵝答主,企鵝問答組織了一個討論:究竟什麼是職務侵佔?宋喆可能會面臨什麼處罰?
知識產權法律師:韋喜律師
“宋喆極有可能因職務侵佔被判處刑罰”
一、首先明確職務侵佔罪的定義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二、是否構成本罪,要有三個條件:1、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2、必須有侵佔的行為。3、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
本案中,宋喆是王寶強的經紀人,全面負責王寶強的公司事務,之前新聞中也有提到,有一期真人秀的節目,未經王寶強本人同意,宋喆單方面回絕節目組的邀請。這也體現了王寶強對宋喆的信任,據此,可能一些私事也是由宋喆代為處理。宋喆也正是利用這種便利,能夠實施轉移王寶強公司財產的行為。在王寶強公司沒有一定的權力,不可能將公司順利搬空,王寶強卻還矇在鼓裏。根據新聞,宋喆也確實實施了轉移王寶強公司財產的行為。
三、在數額方面,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宋喆轉移的財產數額需要等待警方的調查結論予以認定。
從新聞看,宋喆明顯具有轉移王寶強公司財產的主觀故意,綜上,宋喆極有可能職務侵佔被判處刑罰。
還有的企鵝答主根據法律條文,給出了量刑意見。
法律博主:青山法律
“應該可以達到有期徒刑頂格,即15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第六十二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規定:公司、企業人員受賄、職務侵佔1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數額2萬元,刑期增加六個月。
宋喆作為王寶強的經紀人,利用職務便利侵佔本該屬於王寶強公司的財產,加上宋喆與收入嚴重不符的奢華生活,可以預判侵佔金額應該是數額巨大。10萬元判五年,每增加2萬元刑期增加六個月,照此下去,應該可以達到有期徒刑頂格,即15年。據此,判處宋喆五年是起碼的,15年也是合理的,同時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資深法制記者:法律瞭望
宋喆所涉嫌的職務侵佔罪,其實是一個特別常見的罪名。宋喆有可能是利用經紀人的身份私自或者竄通他人,將玉寶強夫妻名下公司的財產“黑掉”,裝進了自己的口袋。
如果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環境、容易混入現場、易接近目標等,即使取得了財物,也不是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應當以他罪如盜竊罪論處。
苦海無邊,回頭是岸,還有的答主分析了立功減刑的可能。
知名法律博主:法律人張一鳴
“可以及時退贓獲取從輕處罰的機會”
根據王寶強本人的描述來看,宋喆涉嫌的職務侵佔很可能已達到數額巨大的標準,如果按該標準量刑就有極大的可能被並處沒收財產(按中國現狀基本是100%會並處),但如果能夠通過立功等獲得減輕處罰,則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會再有並處財產刑的風險。
他可以在警方證據充實,不可避免的情況下可以先行向偵查人員“檢舉、揭發”,協助抓捕“同案犯”,一旦被認定為立功可以減少20%~50%的基準刑。
也可以及時退贓獲取從輕處罰的機會。根據法律,“對於退贓、退賠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退贓、退賠行為對損害結果所能彌補的程度,退贓、退賠的數額及主動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如果結合前面所述的自首、立功等情節,不排除最後能夠免除刑事處罰。
正義可能會遲到,但不會缺席。看到宋喆被抓的新聞,有答主直呼“大快人心”。企鵝問答也想聽聽大家的看法。
企鵝答主:LVV
“誰叫你們玩的這麼大”
王寶強的錢肯定是不少的,但是有多少算做是婚內財產被馬轉移的,有多少算做是公司財產被經紀人轉移的,還有待調查。只能説人在做天在看,現代社會有法律。明目張膽的偷人卷錢跑,法律不會給你這個空子,如果有空子,還得感謝你們,搞不好會因為你們進一步修改法律。誰叫你們玩的這麼大。
企鵝答主:活潑的哥布林
企鵝答主:都是神話
“堂堂正正做人,走光明之路才是正道”
感覺大快人心,像這樣的人就該得到報應。否則真是把中國的好風俗敗壞了,不勞而獲,傷風敗俗的事必須禁止。堂堂正正做人,走光明之路才是正道。揚社會主義好風氣!
還有的企鵝答主從經紀人的角度分析。
企鵝號:九宮格格
“宋已經被經紀人界“開除”了”
格格認為,宋真是堪稱經紀人界的極品了!
本來作為一名明星經紀人,應該非常幸運,宋碰上王寶強這樣的高票房明星,本應感到慶幸才對,經紀合同中自己該拿的那一份肯定也不會少。但宋的智商顯然太少,小聰明太多,結果把自己的本來非常有前途的一份職業給毀了。
是的。就算這次職務侵佔案沒有出。宋已經被經紀人界“開除”了——試想,還有哪個明星敢用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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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網友評論:
網友“我可以彎腰i”:為什麼沒早判還要等了這麼長時間
(2017-09-14)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抓,涉嫌職務侵佔……網友:王寶強大仇已報!
2017-09-14
安慶E網
13日傍晚,記者從知情人處獲悉,
王寶強的前經紀人宋喆已經於9月12日在家中被警方抓獲,
罪名可能是涉嫌職務侵佔。
就在大家還在討論為啥是這罪名的時候!
北京市公安局官博@平安北京發佈微博,
就“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抓”
一事發布了警方通報:
朝陽警方稱,收到某影視文化工作室報案。經過調查取證,於2017年9月12日,對涉嫌職務侵佔罪的宋某(男,34歲,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此消息一出,
便引來眾網友點贊評論4萬餘次
大多數網友都為這一消息表示
大!快!人!心!
律師:宋喆或將面臨刑事處罰
我國《刑法》第271條: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
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宋喆涉嫌職務侵佔被警方控制,據知情人士稱,可能與其曾擔任王寶強的經紀人這一職務有關。
那麼宋喆被抓與王寶強離婚案會不會有關聯?
為此,龐律師解讀稱,首先宋喆是王寶強的經紀人,也是公司的經營者之一,兩者存在經濟利益關係;其次,宋喆也是王寶強婚姻的第三者。因此,無論是王寶強的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其公司財產,宋喆都參與度都很高,雖然《婚姻法》對於第三者沒有有刑事處罰,但如果宋喆如果利用職務便利轉移了王寶強的財產,肯定會面臨刑事處罰。
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案可謂一場“持久戰”,
距去年十月開庭以來一直備受關注。
話説去年8月王寶強離婚幾乎承包了下半年的熱搜,
妻子馬蓉出軌自己的經紀人宋喆,
而且馬蓉還捲走了王寶強大部分財產,
甚至王寶強連後來打官司的錢都是借的。
官司從去年打到今年還沒有個結果,
王寶強後來也慢慢走出陰霾,
投身拍戲。
馬蓉自去年事件之後,
就很少出現在公眾的視野,去年11月份,
被目擊到在西安某商場,帶着一對子女逛街。
今年5月份,她父母和宋喆父母現身法院,
被爆為了買房假離婚再結婚。
馬蓉被曝拒絕離婚 稱還有感情
在這場離婚風波中
馬蓉還曾被曝拒絕和王寶強離婚
稱與王寶強還有感情
據悉,雖然雙方沒有提供更多新證據,但馬蓉一方卻在審理過程中表示,不同意和王寶強離婚,稱自己還和王寶強有感情。另外,今年五月,有媒體目擊馬蓉媽和宋喆爸現身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該知情人士還透露,此事也屬實,雙方辦理離婚手續目的是為了轉移財產。
如果馬蓉不同意離婚,法院該如何判決?為此記者連線第三方律師龐理鵬,律師分析稱,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雙方是否感情真的破裂,現在有很多事實表面雙方感情已經破裂了,因此法院不會聽從馬蓉的一面之詞,很有可能判決離婚
具體會怎麼處置,
咱們還是靜待結果吧!
來源:遼瀋晚報、鳳凰新聞、中國網、騰訊娛樂、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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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4)
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刑拘 面臨什麼處罰? 選擇一個合適的律師有多重要!
2017-09-14
法律講堂
點擊法律講堂關注
來源 法律講堂綜合北京青年報在線法律諮詢法制網整理
本文僅供交流學習,若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到您的權益,煩請告知,我們將立即刪除。
9月13日晚間,北京警方發佈通告,通告中稱“朝陽警方依法受理,經過調查取證,於2017年9月12日,對涉嫌職務侵佔罪的宋某(男,34歲,北京市人)等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2016年8月14日,王寶強突發離婚聲明,稱妻子馬蓉出軌自己的經紀人宋喆,並決定解除與馬蓉的婚姻關係,停止與宋喆的合作。后王寶強到法院起訴其妻馬蓉要求離婚。馬蓉也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要求刪博並道歉30天。去年10月18日下午,王寶強起訴馬蓉離婚、馬蓉起訴王寶強侵犯名譽權兩起案件在北京市朝陽區法院開庭,王寶強與其律師張起淮一起現身參與了庭審。距離此事過去一年多之後,北青報記者從知情人處獲悉,王寶強的前經紀人宋喆目前已經被抓獲,罪名可能是涉嫌職務侵佔。(北青報記者 李鐵柱 匡小穎)
王寶強離婚案進展:馬蓉拒絕離婚 稱和王寶強還有感情
中國網2017-09-13 20:34
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案可謂一場“持久戰”,距去年十月開庭以來一直備受關注。據悉,宋喆涉嫌職務侵佔,11日已在自己家中被警方控制,目前關押於朝陽派出所。此外,今年王寶強與馬蓉的離婚案也已於8月底進行了二次庭審。
如果馬蓉不同意離婚,法院該如何判決?
為此記者連線第三方律師龐理鵬,律師分析稱,法院是否判決離婚要看雙方是否感情真的破裂,現在有很多事實表面雙方感情已經破裂了,因此法院不會聽從馬蓉的一面之詞,很有可能判決離婚。
值得一提的是,今日有媒體爆料,王寶強經紀人宋喆涉嫌職務侵佔罪已經被抓,那麼宋喆被抓與王寶強離婚案會不會有關聯?
為此,龐律師解讀稱,首先宋喆是王寶強的經紀人,也是公司的經營者之一,兩者存在經濟利益關係;其次,宋喆也是王寶強婚姻的第三者。因此,無論是王寶強的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其公司財產,宋喆都參與度都很高,雖然《婚姻法》對於第三者沒有有刑事處罰,但如果宋喆如果利用職務便利轉移了王寶強的財產,肯定會面臨刑事處罰。
宋喆會受到哪些法律的懲罰呢?
韋喜律師(知識產權法律師)
一、首先明確職務侵佔罪的定義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二、職務侵佔罪的構成要件以及宋喆是否構成職務侵佔罪
(一)客體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職務侵佔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根據新聞,“王寶強的資產已經全部被劃到了經紀人宋喆父母名下的卡上,王寶強公司早已被搬空”,宋喆無故將王寶強公司的資產轉移佔有,侵犯了王寶強公司對公司財產的所有權。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佔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經手、決定或處理以及經辦一定事項等的權力;
(2)依靠、憑藉自己的權力去指揮、影響下屬或利用其他人員的與職務、崗位有關的權限;
(3)依靠、憑藉權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員,或者利用對己有所求人員的權限。
2、必須有侵佔的行為。
3、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
本案中,宋喆是王寶強的經紀人,全面負責王寶強的公司事務,之前新聞中也有提到,有一期真人秀的節目,未經王寶強本人同意,宋喆單方面回絕節目組的邀請。這也體現了王寶強對宋喆的信任,據此,可能一些私事也是有宋喆代為處理。宋喆也正是利用這種便利,能夠實施轉移王寶強公司財產的行為。在王寶強公司沒有一定的權利,不可能將公司順利搬空,王寶強卻還矇在鼓裏。
根據新聞,宋喆也確實實施了轉移王寶強公司財產的行為。
在數額方面,根據司法解釋第十一條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
第一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第二條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可見,職務侵佔罪的“數額較大”是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一下,“數額巨大”的是一百萬以上,宋喆轉移的財產數額需要等待警方的調查結論予以認定。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具體是指三種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這些董事、監事必須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他們是公司的實際領導者,具有一定的職權,當然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員,是指除公司董事、監事之外的經理、部門負責人和其他一般職員和工人。
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是指集體性質企業、私營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的職工,國有企業、公司、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等中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所有職工。
宋喆應當屬於王寶強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即行為人妄圖在經濟上取得對本單位財物的佔有、收益、處分的權利。至於是否已經取得或行使了這些權利,並不影響犯罪的構成。
從新聞看,宋喆明顯具有轉移王寶強公司財產的主觀故意
綜上,宋喆極有可能職務侵佔被判處刑罰。
北京於伏海律師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16年4月18日聯合發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的職務侵佔罪中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的數額起點,按照本解釋關於受賄罪、貪污罪相對應的數額標準規定的二倍、五倍執行。第一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較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第二條 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的“數額巨大”,依法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上述規定,職務侵佔六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為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
宋喆真的涉嫌職務侵佔罪嗎?(來源於在線法律顧問王亞中律師)
如今宋喆被刑拘,警方應該已經順藤摸瓜,掌握了財產轉移的確鑿證據。宋喆要想脱罪,惟一的選擇是辯稱這些財產並非自己佔為己有,而是幫馬蓉代持。馬蓉跟王寶強是兩口子,佔有這些財產是合法的。宋喆是隔壁老王,佔有這些財產是非法的,但如果是幫馬蓉代持,宋喆只是掛名,實際財產所有權仍然是馬蓉的,則宋喆佔有這些財產又變成了合法的。
聽起來有點兒繞,簡單地説,宋喆要想擺脱職務侵佔罪名,必須承認轉移到父母名下的財產系幫助馬蓉代管的,並不是自己想非法佔有。
如此一來,宋喆是沒事了,但馬蓉則涉嫌故意轉移婚內共同財產。
依照《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距離王寶強發佈微博聲明整整一年,劇情不斷,着實驚呆了吃瓜羣眾。廣大網友紛紛點讚的同時,不禁感嘆選擇一個合適的律師是多麼重要!
對於蘇享茂自殺事件:縱然身家千萬,沒個律師朋友等於白乾(點擊閲讀),對於宋喆來説,處心積慮,最後卻進了監獄~~~,王寶強在這人生最艱難也最關鍵的時刻,做出了他一生當中最最明智的決定:請一個律師保駕護航。這個決定直接導致一年後寶強絕地反擊,打了個大大的翻身仗。
可惜啊!人生不能重來。雖然欣欣像蓉,然而蘇和王的結局,一個死無全屍,一個反敗為勝,實在是天壤之別、陰陽之隔。究其根源,王寶強和蘇享茂之間,僅僅是隔了一個決定生死的律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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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明天會更好”:這個賤人騙婚,以結婚名義騙了我一百多萬,把我錢騙走了就跑路把我拉黑名單不認賬,如果有認識的提供此人信息的,有酬謝
網友“ 當幸福來敲門”:一個炒作自己丑聞的小人。
網友“長髮及腰蹲坑要撩”:現代版西門慶潘金蓮武大郎
(2017-09-14)
王寶強原經紀人宋喆被抓了!+【今日測試】
2017-09-13
老蔣政治蔣中挺
【直播通知】
9月15日下午17點35分---18點35分,吃飯時間,記得定鬧鐘哦!
《人民日報》今天報道“宋喆被抓了”,可能涉嫌“職務侵佔”,這個罪和“貪污罪”不同點是不是貪污罪主體是“有公權力”的人,“職務侵佔”是不是就是公司或者企業職工利用職務之便侵吞財產?.....學法律同學可以給我們普及一下!
......
宋喆太缺乏職業道德了!
【今日測試】
(單選題)1.社會主義職業道德最高層次要求是()
A.愛崗敬業B.誠實守信C.服務羣眾D.奉獻社會
【公佈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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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 依然是我—”:大快人心, 狗男女沾沾自喜以為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人神共憤的骯髒事情會放過你們嗎?
網友“魚”:此劇真相要大白了?男一號寶強要逆襲?
網友“隨時聯繫哦哦”:照片上那個人是金志文嗎
網友“*阿海*”:終於遭報應了。
網友“笑太癲、笑不穿”:江湖大忌,大哥的女人不能碰這下報應來了!
網友“一凡”:報應,大快人心,好戲在後面!
網友“H帝”:偷騙到財、還奸到一個淫蕩惡毒的下賤女人!法網灰灰、終究不漏!
網友“海闊天空beyond”:
(2017-09-13)
新文預告:【王寶強前經紀人宋喆被抓獲】請看嵐為你獨家分析
2017-09-13
女拳文化
【王寶強前經紀人被捕,涉嫌職務侵佔?】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要通過合法渠道維權。
還有,“不屬於自己的錢,一分也不能要。娛樂圈的錢也不行。做了壞事,總有一款罪名適合你,職務侵佔也行。”
明天關注“女拳文化”的嵐姐獨家熱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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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女拳粉們:
嵐的微信公眾平號裏不僅會寫觀點,還會寫更多的實用文章。
如何戀愛?如何辨人?如何孕育和生養?如何教育熊孩子?如何保護自己身心和家庭?
······
一篇篇小隨筆,和我的人生體驗結合起來。
真誠地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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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們!
愛你們喲~!
麼麼噠(づ ̄ 3 ̄)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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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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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發於微信公眾平台“女拳文化”
本文為陳嵐獨家
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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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力於推動女性權利,保護兒童權利。 女人強,則民族強,母親強,則兒童有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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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無言感激”:全國多處雨災,有人關心嗎?人家的破事天天拿出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