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堅決遏制新的“未批先建”違法行為

  中新社北京9月27日電 (記者 阮煜琳)中國環境保護部官員27日在北京表示,要加大監管力度,堅決遏制新的“未批先建”違法行為,對違法項目嚴格依法處罰,對“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依法處以總投資額1%至5%的罰款。

環保部:堅決遏制新的“未批先建”違法行為

  資料圖:環境保護部。中新社發 九州 攝 圖片來源:CNSPHOTO

  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司長崔書紅27日在北京對記者説,嚴肅查處項目環評違法行為。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完成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清理。新《環境影響評價法》規定對“未批先建”行為的處罰額度由最高20萬元人民幣調整為按總投資額的1%至5%處罰,而且取消了限期補辦手續的規定,增加了可以責令恢復原狀的法律責任,對違法行為形成強大震懾。

  今年以來,截至8月底,通過聯網報送的建設項目環評共82719個,項目總投資146228億元人民幣,環保投資3957億元人民幣。其中,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區縣級審批的項目環評文件分別為32個、1218個、24141個、57328個。

  “環評制度作為環境保護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制度,隨着改革的深入只會加強、不會削弱。”崔書紅説。

  崔書紅表示,近期,環境保護部大力推進環評領域改革,加快重大投資項目審批。2014年5月,國務院確定2020年前建設172項重大水利工程。針對此專項工作,環境保護部及時解決項目環評審批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優化工作流程,大幅壓縮審批時間。2017年國務院確定開工的15個重大水利工程中,環保部已按時完成12個項目環評審批工作。

  據介紹,新修訂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將從2017年10月1日起實施。該《條例》細化了環評審批要求,強化了事中事後監管,對違法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

  “環評工作總體來説是好的,但在一些局部區域存在弄虛作假的現象。”崔書紅説,針對個別環評機構和人員弄虛作假的行為,包括出租、出借環評資質等,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在受理和審批環境報告書和報告表過程中嚴格把關,對那些胡編亂造、環評結論不準確的報告書和報告表不予審批,同時對環評質量不高、弄虛作假的環評機構和人員進行嚴厲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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