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 陳靜
9月21日,重慶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上海市公安局原局長龔道安、山西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因受賄、濫用職權等,三個省份(直轄市)公安一把手在同天接受審判,震懾力度大,實屬罕見。
鄧恢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龔道安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劉新雲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
鄧恢林斂財4267萬餘元 搞團團夥夥
鄧恢林1965年3月生,湖北武漢人。先前在湖北工作多年,早期在湖北省鄉鎮企業局工作多年,擔任過計劃財務處副處長、離退休幹部處處長、辦公室主任等職位。
2003年,調入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工作,擔任湖北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2009年至2014年,在宜昌市工作,擔任宜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
2014年10月至2015年6月,鄧恢林擔任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正廳長級)。2015年6月至2017年8月,鄧恢林擔任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兼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
2017年,鄧恢林調入重慶工作,擔任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等職,。
2020年6月鄧恢林被查。2021年1月4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消息,鄧恢林被依法開除黨籍和公職。
當時,對鄧恢林的通報表述為,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職務調整晉升、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鄧恢林 圖據央視新聞
2021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鄧恢林作出逮捕。
2021年2月,鄧恢林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保定市人民檢察院向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21年9月10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鄧恢林受賄一案。
2022年9月21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重慶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鄧恢林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鄧恢林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春節前至2020年1月,鄧恢林利用擔任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湖北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長,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特殊號段車牌辦理、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267萬餘元。
也就是説,從1999年春節前至2020年1月,從擔任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開始,一直到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幾乎在每個領導職務上一直在斂財,前後共21年之久。
龔道安曾向孫力軍推薦鄧恢林
據官方簡歷,龔道安生於1964年11月,曾在湖北和公安部任職。2017年6月任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後任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至被查。
2020年8月18日消息,龔道安被查。2021年2月10日,龔道安被“雙開”。
對龔道安的通報中這樣表述,經查,龔道安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造成嚴重政治危害和惡劣政治影響;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違規將有關費用交由下屬單位或私營企業報銷、支付;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龔道安 圖據央視新聞
龔道安與鄧恢林的通報表述相似,都存在搞團團夥夥。龔道安與鄧恢林都曾在湖北公安系統任職,有媒體曾報道,龔道安與鄧恢林同屬於孫力軍政治團伙。
電視專題片《零容忍》披露,龔道安不僅自己為孫力軍效命,還幫孫力軍經營充實“小圈子”,向孫力軍推薦時任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局長鄧恢林。
9月21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龔道安受賄一案,對被告人龔道安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龔道安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龔道安利用擔任湖北省荊州市公安局副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經濟犯罪偵查總隊總隊長,湖北省咸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技術偵察局副局長、局長,上海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承攬、案件辦理、職務提拔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343萬餘元。
劉新雲、龔道安、鄧恢林屬於同一政治團伙
再看山西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雲,劉新雲出生於1962年9月,山東淄博人,2018年任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2021年4月被查,8月被雙開,2022年1月受審。
對劉新雲的“雙開”通報中提到,經查,劉新雲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結交“政治騙子”,熱衷政治投機,造成惡劣政治影響;弄虛作假騙取學歷,違規配備、使用秘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濫權妄為造成重大損失。
劉新雲 圖據央視新聞
法院經審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劉新雲利用擔任山東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菏澤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濟南市公安局局長,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衞局局長,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子女入學、案件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333萬餘元。
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劉新雲在擔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期間,還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違背信息化技術發展和項目建設規律,在山西省公安執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等信息化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電視專題片《零容忍》披露,孫力軍政治團伙包括孫力軍、龔道安、鄧恢林、劉新雲,以及司法部原部長傅政華,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王立科等。
同日被查的鄧恢林、劉新雲、龔道安,都屬於孫力軍團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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