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行為自律 嚴禁與非法社會組織勾連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4月7日電 (王仁宏)據民政部官網消息,民政部6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管理 嚴格規範社會組織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社會組織要進一步加強行為自律,嚴禁與非法社會組織勾連。切實加強從業人員管理,堅決抵制非法社會組織活動,不為非法社會組織“站台”或“代言”;積極發動會員或會員單位踴躍參與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行動,進一步營造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的濃厚氛圍。

通知要求,堅決制止和糾正違規開展的評比達標表彰,嚴禁借中國共產黨建黨100週年之機違規開展各類評比、評選、評獎等活動。對於經批准保留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要嚴格按照既定內容、範圍、週期開展活動,不得擅自改變項目名稱和週期,不得擅自擴大項目範圍或擅自增設子項目;對於未列入保留範圍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一律不得舉辦,更不得通過變換項目名稱和舉辦方式等途徑繼續舉辦。

通知指出,進一步規範涉企收費行為,嚴禁強制入會和強制收費,嚴禁利用法定職責和行政機關委託、授權事項違規收費,嚴禁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嚴禁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嚴禁只收費不服務或多頭重複收費。同時,各全國性社會組織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舉辦講座、論壇、講壇、年會、報告會和研討會等活動,必須嚴格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確保活動內容健康、價值導向正確、正面效果突出、得到社會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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