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3歲女孩説:我把爸爸弄丟了,民警問出爸爸名字笑翻了,也犯難了

由 度方針 發佈於 綜合

某商場附近,一位3歲的女孩的哭聲,引起了巡邏民警的注意。幾位民警大叔,用棒棒糖安撫啼哭不止的女孩,女孩才説出獨自一人在大街上的原因:

“我把爸爸弄丟了!”


民警第一次被逗樂了。繼續問孩子:“爸爸叫什麼名字呀?”

孩子邊哭邊説:

“我平時在家只叫爸爸,但是媽媽是叫爸爸大豬蹄子。”

民警第二次被女孩逗樂,但也犯難了,這可怎麼廣播尋人呀!

沒辦法,也只能藉助附近商場的廣播,發佈了這條尋人啓事:

“大豬蹄子,你閨女在監控室等你”。

最終,心急如焚的爸爸還是有悟性,聽到廣播後找到了監控室,找回了女兒。在民警建議下,這位爸爸也表示以後出門一定注意留心,回家後也會教女兒背父母手機號、姓名等信息。

每次看到失散多年的親子團聚,親生父母熱淚盈眶、孩子漠然不能接受、養父母戀戀不捨,就很難過。被送到了收養人家的走丟的孩子,或許還是最好的結局,街頭被殘害肢體強迫乞討的、拐賣途中發生意外的,看到這些,

作為家長,孩子2歲剛説話起,就必須給孩子上好安全教育這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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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孩子4個自救技能,2歲就可以開始教

第一,教孩子記住自己的居住地。

需要詳細到城市、小區、門牌號,

XX市XX小區X幢X號

。因為警察收留走失兒童,首先是查詢户籍地,根據户籍查詢家庭成員聯繫方式。

如果孩子比較小,家人可以在孩子衣服上標記名字;或者

在孩子衣服口袋裏放一個卡片,寫上孩子的姓名、父母姓名、父母手機號碼、家庭住址

。方便孩子走失後,他人協助聯繫,也可以告訴孩子:假若遇到危險,可以丟出紙條,請人報警。當需要帶孩子長途旅行時,這樣的卡片尤為重要。

第二,教孩子熟記親人的電話。

當孩子需要幫助時,卻沒法聯繫上至親,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呀。

曾經湖北十堰,封城的第30天,一個5、6歲的小男孩和爺爺的屍體在家待了3天。


因為他不知道父母的電話,父母在外做生意,家裏除了爺爺沒有其他大人,爺爺告訴他:“外面有病毒,不能出去。”他就這樣給爺爺的屍體蓋上了被子,自己啃着餅乾過。不是志願者上門查體温發現,孩子不知道會怎樣。


孩子太需要懂得自救了,當然這個孩子不止撥打父母電話這一種求救方式。打急救電話、向可靠的人比如鄰居求救,也是很好的自救方式。可惜家長都沒有教過他。

父母的姓名、電話,孩子自己的姓名,都需要清楚背誦,並練習接電話、打電話。

其實孩子聽到電話響,都是有好奇心的,在親人友人打來電話時,可以讓孩子説説話,教會他電話語言:“我是某某,你是哪位?”

“我是某某,我在哪裏,我遇到了什麼困難,需要得到什麼樣的幫助。”

4~5歲孩子的語言能力特點:能説出自己的名字和地址。【1】

第三,教孩子撥打緊急救援電話。


父母手機號碼長,孩子小不一定能背,而遇到壞人打110,遇到火災打110,有人受傷、生病打120,這是既可以自救,也可以救援家中其他人的。比如上面舉例疫情中爺爺倒地不醒,那位男孩如果及時撥打120,會不會可能可以救爺爺一命呢?

這些電話,家中也要叮囑孩子不能亂撥,阻礙叔叔阿姨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我家雙胞胎2歲多,快3歲,我平時是

通過做遊戲、角色扮演等方式,讓孩子反覆記憶背下上面三類信息。

我家孩子並不聰明、早慧,快2歲都只會説“爸爸媽媽、爺爺奶奶、水”這些詞語,所以,我家能辦到,各位家長和孩子勤加練習,一定也可以做到。

2歲以下孩子的認知能力特點:開始玩角色扮演(假裝)遊戲。【1】


第四,讓孩子記住相對可靠的四類求助對象。

年輕情侶:

有時間幫助自己,也有體力和壞人周旋。

穿軍警制服的羣體:

有困難找警察,孩子一定要銘記這句話。

一羣學生:

學生相對思想比較純潔,會富有正義感,這時候幫助你報警,或者帶你去派出所,他們一定還是願意幹的。

有武警站崗的大的機關單位,或者超市商場統一着裝的人

:迷路的孩子,可以走進這樣的地方尋求幫助。

2

讓孩子銘記6點警惕,學會自我保護

第一,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以外任何人,都不能輕易跟他們走。

哪怕他們説出了自己姓名、自己父母的姓名,也不能跟他們走,除非自己打電話跟父母親人確認過是他們同意的。


第二,單獨在家不要給父母以外的人開門。

如果家人親友説要進門等父母,你可以讓他們打父母電話看什麼時候回家,不要私自開門。

第三,陌生人給的飲料、糖果、禮物,一律不能收。

父母在旁邊,任何人給的物品,需要父母同意才能收。


第四,不要輕易告訴他人家中情況。

這個情況,包括上述第1點所説的家庭地址、父母姓名、自己全名。這並不矛盾,這些信息容易讓壞人利用。

但可以告訴警察叔叔,在學校需要填寫家庭信息時,可以由家長填寫這些信息。

孩子如果沒法區分保安和警察的制服,可以帶孩子認識下交警崗亭或者派出所標誌,到這些地方尋求幫助。

第五,教孩子遇到危險,向少數人求助,而不是向大眾求助。

這是

因為向眾人求救,存在責任分散的心理學原理

,先説個悲傷的故事。

1964年3月13日凌晨3:20,基蒂·珍諾維絲在家門口,被一名男子拿匕首劫持。隨後1個小時裏,該男子連刺了她76刀,她不停地喊叫:“殺人啦!救命啊!”但直到她死去,連打報警電話的人都沒有。而這個過程中,至少有38位鄰居,是這起兇殺案的目擊者。

為什麼大家如此冷血呢?大家都在想,或許別人已經打了報警電話,這個太危險了,我還是等別人救她吧。

而孩子像這名可憐的年輕女子一樣,力量薄弱,假若不幸遇到壞人,指定一個人喊:

“穿白衣服的叔叔,救我,他不是我爸爸”

,這可能會激發起別人的正義感,如果沒伸出援手更容易產生愧疚心,最少會報警,或者上前問一句。而不是僅僅叫“救命”,那隻會引人側目,然後想:“哦,應該是家長在管教孩子吧!”


第六,孩子遇到危險,最好的脱身方法是“搞破壞”。

當孩子被他人控制

,儘量不要在人少的地方與壞人發生正面衝突,當大聲呼救被堵嘴,或者遭來打罵時,

最好的脱身方法是“搞破壞”

——把旁邊商鋪的東西砸爛、弄地上踩壞,店家自然會找自稱孩子父母的“人販子”賠償,趁雙方爭執的機會,可以向旁邊的求救報警、或者逃跑。也有可能“人販子”害怕被發現,自己跑掉了。

3

家長學會“十人四追法”,遇事不慌亂

第一,提前防範要做好

家長手機中需要保存自己與孩子的合影

,孩子的近照。如果找到孩子時,壞人堅稱是他的孩子,與孩子的合照,就容易讓大眾輿論支持自己,讓壞人遁形。

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

給孩子佩戴一塊定位的兒童手錶

,方便家長快速定位,找到孩子。同時需要告誡孩子:不要到偏僻、荒涼的地方“探險”,平時沒去過的地方,可以父母休息帶你去玩,不要自己一個人或者和小夥伴單獨去。

不要讓孩子離開自己的視線。

不要請陌生人照看孩子,哪怕一會兒。


第二,孩子如若走失,把握“2公里範圍”、“24小時關鍵期”,擅用“十人四追法”

孩子如果不幸走丟,家長需要實行三不原則。原地不動,廣播尋人,啓用“十人四追法”,這是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少年兒童犯罪預防專家王大偉博士整理的一套簡單、快速的方法。我們先根據圖來看看:


①父母一方在原地等待,另一方發動親友

10人向四個方向尋找

②搜尋分粗細兩層,都在2公里以內,“人販子”帶着年幼的孩子短時間內跑不了太遠。

粗的一層:沿着大路趕快去追,安排

4個人,保證每個方向1人以上

細的一層:前往

火車站、汽車站、客運中心、碼頭尋找,也至少需要安排4個人

曾經有個真實的案例:媽媽一丟了孩子立馬組織分頭尋人,結果一到火車站,犯罪分子正在檢票,一把將他揪住了。

③以上這最少是8個人,還要2個人做什麼呢?

一個去報警,另一個人則留在家中

,等孩子可能自己找回家。

孩子走丟後,第一時間要撥打110報警!

不要認為不足24小時不能報警。孩子走失,第一時間報警!第一時間報警,第一時間報警!重要的事情説三遍!


除此之外,家長還可以通過朋友圈、微博、社交媒體平台、各大網站發佈尋人消息。

目前公安部的“團圓”系統,

已接入今日頭條、支付寶、手機淘寶、滴滴出行等平台,

希望大家收到下面信息時,都能留意下,幫把手。


也有越來越多的結案是孩子被找到,平安歸家。



結語

沒有什麼比孩子在身邊平安長大更重要的了!世間有“小白兔”,但也有“大灰狼”。

我們需要給孩子讀童話,但更需要教孩子像“三隻小豬”一樣去智鬥“大灰狼”,而不是像“小紅帽”一樣傻傻被吃,只能等待救援。

作為家長,我們需要做救援“小紅帽”的獵人,也更希望,不會發生這些意外和事故。


關於今天的話題,你還有什麼想法嗎?歡迎留言評論,和我們一起交流哦。

參考文獻:

【1】《美國兒科學會育兒百科》(第6版),(美國)斯蒂文.謝爾弗(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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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已簽約“維權騎士”、“百度授權”,侵權必究。

@右右細毛和爸媽

2歲雙胞胎男孩家庭,爸媽説故事,輕鬆趣味育兒,家庭共同成長。

爸爸IT男,項目管理師,善於篩選育兒知識,去偽存真;媽媽人力資源管理師,曾經職場,如今全職,一定最懂你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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