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18日電 近日多箇中國駐外使領館陸續發佈通知,自3月15日起,對已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並持疫苗接種證明的簽證申請人員提供來華簽證便利。
中國駐泰國大使館、駐日本大使館、駐巴基斯坦大使館等多個駐外使領館表示,對來華從事各領域必要復工復產活動的人員及其家屬,可按疫情前的要求準備材料並遞交申請。
必要復工復產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工作、商貿、訪問等,申請者可前往使領館官網“領事服務”欄目查看疫情前申請簽證所需的材料,按要求向使領館遞交申請。中國駐巴基斯坦大使館、駐芬蘭大使館等還表示,對符合有關條件的申請人,無需提供中國省級外事或商務部門出具的邀請函。
多箇中國駐外使領館還適度擴大了因“緊急人道主義需要”來華人員簽證審發範圍。適用人羣是中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外籍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赴華事由包括家庭團聚、贍養、探親、來華奔喪或探望危重病親屬。符合上述條件者,可遞交簽證申請。
另外,根據各中國駐外使領館的通知,持有APEC商務旅行卡人員,可憑有效APEC商務旅行卡及中國國內邀請單位出具的邀請函向我館遞交貿易類簽證申請。
以上相關便利僅適用於已經接種中國生產的新冠肺炎疫苗並持疫苗接種證明材料的簽證申請人。擬赴華人員提交申請後,駐外使領館將根據申請人實際情況受理並決定是否審發相關簽證。
值得注意的是,中方關於搭乘航班赴華人員須憑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雙陰性證明乘機的要求不變,有關人員入境後應遵守中方關於隔離觀察的相關規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