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宏武被公訴,受賄長達16年半

@最高人民檢察院 8月25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宏武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宏武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劉宏武,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宏武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建設委員會主任、市長助理、副市長,賀州市委常委、副市長,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主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觀察者網查詢發現,劉宏武從2005年6月起擔任廣西北海市市長助理、市建設委員會主任,至今年初落馬,受賄時間長達16年半。

劉宏武被公訴,受賄長達16年半

此前,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月14日消息,廣西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劉宏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經查,劉宏武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關於精準脱貧、鄉村振興等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敷衍應付,甚至藉機鑽空子、搞腐敗;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私慾膨脹,貪圖享樂,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寡廉鮮恥,道德敗壞,搞錢色交易;膽大妄為、目無法紀,既想當官又想發財,熱衷於搭建官商交往圈,處心積慮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資金審批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劉宏武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宏武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免去其第十二屆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委員職務,終止其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劉宏武簡歷:

劉宏武被公訴,受賄長達16年半

劉宏武,男,漢族,1966年12月生,湖北長陽人,1997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9年7月參加工作,武漢測繪科技大學航測與遙感系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畢業,大學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高級經濟師。

1985.09--1989.07 武漢測繪科技大學航測與遙感系攝影測量與遙感專業學習

1989.07--1993.06 能源部中南電力設計院技術員

1993.06--1995.12 廣西北海市土地局地籍科、市建設信息中心幹部

1995.12--1999.04 廣西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幹部、副主任(正科級)

1999.04--2000.04 廣西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主任(副處級)

2000.04--2001.12 廣西北海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主任,市土地管理局副局長(兼)、黨委委員(2000.07任)

2001.12--2003.02 廣西北海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2001.08--2003.02抽調任北海市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2003.02--2005.06 廣西北海市委副秘書長,市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正處級)、黨工委書記(2004.05任),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2004.05兼)

2005.06--2006.10 廣西北海市市長助理,市建設委員會主任、黨委副書記

2006.10--2013.08 廣西北海市副市長(其間:2010.05-- 2012.10長江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2010.09--2011.12掛職任國家環境保護部規劃財務司副司長)

2013.08--2016.02 廣西賀州市委常委、副市長(2013.09任)

2016.02--2016.07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

2016.07--2018.02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巡視員(2016.08任),自治區鐵路建設辦公室主任(2016.08任)

2018.02--2018.09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副書記,自治區鐵路建設辦公室主任

2018.09--2018.11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副書記,自治區鐵路建設辦公室主任,自治區黨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兼)

2018.11--2020.07 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自治區黨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兼)(其間:2019.09--2020.01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

2020.07--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自治區黨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兼)

(來自人民網地方領導資料庫,截至2020年7月)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2262 字。

轉載請註明: 劉宏武被公訴,受賄長達16年半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