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9中國檢察網近日發佈的一份起訴書顯示,海南省委原常委、海口市委原書記張琦的司機周某被檢察機關指控利用影響力受賄450萬元。周某曾當張琦的司機13年。
2020年6月下旬,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茂才因受賄7244萬餘元,被判有期徒刑15年。與張琦案相似,張茂才有一個跟了他19年的司機喬立志。澎湃新聞此前報道,在張茂才被判之前,喬立志因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
貪腐領域這樣的“高官+司機”組合並不鮮見。澎湃新聞蒐集到21份貪官司機利用影響力受賄的判例,涉及湖南、江西、廣東、浙江、吉林等全國多個省份。其中11個落馬原部、廳級高官司機貪腐案例顯示,這些專職司機跟隨領導時間最長的達20餘年,領導調到哪裏,司機也跟到哪裏,有的哪怕只是以借調的名義。作為領導的身邊人,這些司機有的跟領導親如家人,有的甚至代行了市辦職能。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對於上述貪官來説,可謂“流水的職務,鐵打的司機”。
有專家表示,權力與身份帶來了尋租空間,官員調到哪將司機帶到哪,是借調制度的異化,這種異化往往為腐敗打開方便之門,要堵住這個腐敗之門,就必須嚴格規定借調制度的條件、程序、標準和細則。
調到哪帶到哪:流水的職務、鐵打的司機
2019年3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佈消息:山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茂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當月底,張茂才的司機喬立志被調查。
這當然不是巧合。
相關判決顯示,1992年至2011年,喬立志給張茂才當了19年的司機。
據張茂才的公開簡歷,1992年,張茂才由山西省委宣傳部幹部處處長升任山西省新聞出版局副局長,正式成為一名廳官,擁有了可以“分配”一名專職司機的地位。
在此後的19年中,張茂才一路高升,先是於1999年調往臨汾市任職,歷任地委委員、組織部長、臨汾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等職;2006年,又調任運城市委書記;兩年後,調任晉城市委書記,主政晉城4年。
張茂才職務逐漸走高,跟着得勢的,還有他的司機喬立志。直至2012年1月,張茂才當選山西省政協副主席,晉升至副部級,喬立志才沒有繼續給張茂才當司機。
所謂“流水的職務,鐵打的司機”,在張茂才與喬立志的身上體現得尤為充分。值得關注的是,哪怕是借調,張茂才也把喬立志帶在身邊。
據晉城市委辦公室出具的情況説明顯示,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張茂才任晉城市委書記時,喬立志的人事、工資關係並未轉至原晉城市委辦公廳及晉城市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6月24日,山東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查明張茂才於2002年至2018年間,直接或者通過其近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244.4465萬元。
而喬立志即便已不是張茂才的司機,仍利用張茂才司機的身份及影響力,直至2018年仍在受賄。法院查明,2009年至2016年,喬立志利用其是張茂才司機的身份,通過向時任山西蘭花煤炭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賀某、李某打招呼的方式,為付某承攬了多個工程,共計中標工程價共計約3.6億元。從2009年至2018年,喬立志在個人建房、購房、裝修房等事項中,先後收受付某好處費共計375.8308萬元。
交通廳長用了21年的司機,已親如家人
落馬貪官青睞同一專職司機19年,並不是時間最長的。
在21份貪官司機的判例中,時間最長的是吉林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王樹森的專職司機李金山,在王樹森身邊長達21年。
判決書顯示,至少從1994年開始,李金山便開始擔任王樹森的專職司機,直至2015年王樹森落馬。其間的21年間,王樹森從吉林省公路勘測設計院副院長、院長逐步升遷,先後任吉林省交通廳副廳長、廳長,吉林省政府副秘書長(正廳長級)、辦公廳黨組成員。
2015年8月8日,吉林省紀委宣佈王樹森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一年後,李金山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法院審理查明,在擔任王樹森專職司機期間,李金山與吉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江某某(另案處理)相識。後江某某找到李金山,要求其幫忙向王樹森説好話以爭取建設工程。李金山遂通過向王樹森説好話、向江某某通報王樹森工作安排、生活動向和幫助收受江某某給王樹森的財物等,為江某某獲得高速公路建設工程提供方便和幫助。
2009年5月,經李金山同意,江某某幫助李金山聯繫購買了一台價值122萬元的挖掘機。李金山只首付了20萬元,其他102萬元挖掘機款都是收受江某某的。後該挖掘機在2009年6月至2013年12月期間,由吉林省建設集團租賃使用。江某某又以付挖掘機租賃費的名義,分四次給予李金山人民幣170萬元。其中,除去李金山投資的20萬元應得利潤28萬外,李金山非法所得142萬元。
判決書記載,王樹森的證言證實,李金山給他當了21年司機,和他處得非常好,“像自家人一樣,他家的大小事情都是李金山給辦的”。在王樹森2008年當上交通廳長後,李金山經常跟他説江某某的好話,他也知道李金山説好話的意思是想讓他在工程上照顧江某某,他也給了江某某不少工程,且給江某某工程與李金山説好話有關係。
李金山供述稱,他給王樹森開了20多年的車,平時總在一起,與王樹森關係很好,王樹森家有個大事小情的都是他來辦。
“長期唯一駕駛員”的能耐
一名“副部級貪官”的專職司機有什麼能耐?江西省原副省長李貽煌的司機楊穎波的“權力”是一個典型。
判決書顯示,自2002年至2018年1月,楊穎波擔任李貽煌的專職司機長達16年。這16年中,李貽煌先後任職江西銅業股份公司總經理、江西銅業集團公司總經理、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江西銅業集團公司董事長等職;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李貽煌任鷹潭市委常委;2013年1月升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2018年1月,李貽煌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法院查明,2012年至2018年間,應妻弟孫某請託,楊穎波利用李貽煌的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多次向江西銅業集團公司下屬德興銅礦、永平銅礦等礦領導打招呼,為孫某控制經營的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收受孫某所送財物共計人民幣142.3788萬元。
比如,2011年底,德興銅礦確定了2012年度硫酸渣採購商名錄並分配好銷售計劃量。2012年六七月份,應妻弟孫某請託,楊穎波向時任德興銅礦礦長劉某打招呼,幫助孫的正旺公司獲得德興銅礦硫酸渣採購資格並在採購量上得到關照。2013年下半年,楊穎波又向時任德興銅礦礦長管某打招呼,幫助孫的川順公司獲得採購資格並在採購量上得到關照。
2012年2月,應孫某請託,楊穎波向時任永平銅礦副礦長何某打招呼,幫助正旺公司獲得永平銅礦硫酸渣採購資格並在採購量上得到關照。2013年下半年,楊穎波又向時任永平銅礦礦長黃某打招呼,幫助川順公司獲得永平銅礦採購資格並大量採購硫酸渣。
楊穎波的招呼很有用。多名證人證言稱,因為楊穎波是大領導李貽煌長期唯一駕駛員,所以,楊穎波打招呼,德興銅礦和永平銅礦給予孫某名下公司優待。
楊穎波利用大領導的影響力,為自己的親戚謀了利益,李貽煌更不含糊。據李貽煌案判決顯示,2013年3月至2016年5月,李貽煌利用擔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的職務便利,指使江西銅業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人員,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1.473億餘元供其親屬進行營利活動。
2018年12月,楊穎波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2019年1月29日,安徽省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李貽煌犯受賄、貪污、挪用公款、國有企業人員濫用職權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20萬元。
霸道書記的司機:代行市辦職能
湖南李億龍案顯示,作風霸道的市委書記的司機,竟然代行了市辦職能。
2018年5月15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的判決書顯示,當年1月18日,湖南長沙縣人民法院認定衡陽原市委書記李億龍的司機、聯絡員粟炯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
李億龍被稱為“霸道書記”,其霸道也體現在對司機的選擇上。判決書顯示,粟炯未經正規文件任命,僅李億龍一句話,即從湖南懷化借調到衡陽,成為李億龍的聯絡員,代行衡陽市辦對李億龍的服務保障工作,為李億龍報私賬,幫李億龍貪污,同時利用李億龍換車之機,瞞天過海私吞11萬元購車款。
粟炯有一個“奇怪”的身份:李億龍的聯絡員。
判決書上,對被告人粟炯的身份描述是:原繫懷化市經濟開發區辦公室副主任,被借調擔任原中共懷化市委書記李億龍的司機兼聯絡員、原中共衡陽市委書記李億龍的聯絡員。
粟炯為何成了李億龍的聯絡員?從懷化到衡陽,從司機兼聯絡員到聯絡員,又是一種怎樣的身份變化?
懷化經開區的人事檔案顯示,粟炯於2003年1月退伍被安置至懷化市經濟開發區工作,2012年2月任懷化經濟開發區辦公室副主任。
中共懷化市委辦公室、衡陽市委辦公室出具的相關文件證明,粟炯的人事關係在懷化經濟開發區管委會。2008年3月,李億龍由懷化市長任懷化市委書記,在懷化市委書記位置上整5年。從2011年1月開始,粟被借調擔任李億龍的專職司機,直至2013年3月李億龍調離懷化,擔任衡陽市委書記。
在李億龍調任衡陽後不久,粟炯也被從懷化借調到衡陽,繼續擔任李億龍的司機、聯絡員。
相關證言顯示,粟炯被借調衡陽是李億龍指定要的。
曾任衡陽市委常委、秘書長、市政府副市長的羅某證言稱,李億龍調任衡陽不久,明確給其説過,讓粟炯來擔任其聯絡員,方便保障其在衡陽、長沙的生活和工作。“粟炯的組織關係一直在懷化經開區,三年內都是辦的借調手續在衡陽工作。衡陽市委、市政府或其他部門沒有就粟炯的工作出過相關文件,但實際上粟炯一直履行市委書記李億龍聯絡員的工作職責。”
在李億龍身邊5年多時間,粟炯的工作並不只是個開車的。
官方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2011年1月至2013年3月,粟炯除了擔任李億龍的專職司機,還為李億龍執行公務提供服務,報銷相關公務開支;2013年4月至2016年,在衡陽擔任李億龍專職司機、聯絡員期間,粟炯為李億龍服務的內容是:安排日程工作,負責需李億龍籤閲文件的上傳下達,聯繫保障李億龍的公務開支等。
曾任懷化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的謝某證言稱,懷化市委辦雖然沒有紙質文件證實粟炯是李億龍的司機,但粟炯事實上確實是李億龍的司機,主要為李億龍開車,在出差時為李億龍服務並保障公務開支。李億龍曾給其説過,他的公務開支都是通過秘書或司機來報銷,要其自己審批簽字。所以,只要是李億龍的司機或者秘書拿來的發票,告訴其是李億龍的公務開銷,其都簽字報銷了。關於李億龍車輛的費用,無論是維修、報銷、裝修、燃料,市委辦都是絕對保障到位的。
羅某證言稱,粟炯在衡陽工作期間,是代行了衡陽市辦為李億龍服務保障的工作,所以粟炯可以在衡陽市辦報銷李億龍的公務開支。“其實,衡陽市辦是無法區分粟炯拿來的發票是否是李億龍的公務開支的。只能根據財務制度,將一些明顯不符合財務制度的發票如金額明顯過大、發票品類明顯不符等予以剔除,不給粟炯報銷。”
2016年4月1日,剛調任湖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的李億龍在回長沙的高鐵上被控制。一週後的4月8日下午,湖南省紀委發佈消息:李億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判決書顯示,在李億龍高鐵上被控制的當天,湖南省紀委也對粟炯的違紀問題予以立案審查,並決定對粟炯“兩規”。
“借調”是什麼玩法?專家:借調制度異化打開腐敗之門
近年來,隨着不少身居高位的官員應聲落馬,其司機也跟着被查處,已成為一種現象。落馬高官和司機,是如何將命運之繩綁在一起的?
“我很早就發現了這個問題,可以説是腐敗的温牀。”著名刑辯律師朱明勇説,按常理,一個官員調到新的地方擔任新的職務,當地配備新的司機更熟悉當地的環境、風土人情和工作慣例等等,而官員為什麼還要帶以前的司機一起“調動”,説明寧願信任身邊的人,而不相信制度安排。而司機往往不是國家公務員,是受聘用的公勤人員,並不屬於組織部系統管理的幹部,不是可以隨意調動的,這種調動往往是通過官員自己的權力,揹着上級組織私下運作,本身就是一種腐敗,同時也恰恰説明,領導和司機關係的不正常。
朱明勇説,這種現象也説明,對於官員來説,好用的司機並不易找,忠誠、聰明、能吃苦、能保密可謂是好司機的幾個必要條件。而司機為什麼願意跟着官員走?一方面,平時領導吃肉他可以喝湯,幫親朋好友辦事也能私下斡旋賺錢,另一方面,有的司機也盼着有一天領導能給他安排個好去處。
中國反腐敗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湘潭大學教授吳建雄告訴澎湃新聞,從目前社會狀況來看,司機不僅僅是充當官員的“司機”,很多時候已經演變成官員的秘書或助理。官員出行靠司機、處理個人事務靠司機,導致他們的關係從工作性質變成了人身依附性質。當司機以最親近的“優勢”成為貪腐高官工作生活的助手時,也就自然是其腐敗不可或缺的幫手。
就司機的工作性質而言,其不像領導幹部那樣受到多方面的監督制約,這就使他們可以肆無忌憚地在為腐敗官員服務的同時為自己打撈好處。這正是為什麼有的貪腐高官落馬後,其司機被判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緣故。
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高官調任、升遷,司機往往通過借調這一“玩法”,陪伴其左右。
吳建雄介紹,借調是上級機關為了完成某項中心工作而抽調下級單位人員幫助一段時間工作的制度。因為借調不屬於正式調動,不需要進行政治審查和按照程序辦理相關手續。這項不成文的制度目前在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客觀存在。
“從腐敗高官的司機貪腐的現象看,一個司機能服務官員一二十年,在很大程度上鑽了借調制度的空子,是借調制度的異化,而這種異化往往為腐敗打開方便之門。要堵住這個腐敗之門,就必須嚴格規定借調制度的條件、程序、標準和細則。”吳建雄説。
在湖南省刑法學研究會原副會長、湖南省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原主任賀小電律師看來,高官司機腐敗,仍然是一個制度性問題。領導對司機的選擇涉及性格、安全、秘密等各種考慮,如果不帶老司機,新司機同樣也可能受賄。“司機受賄只是表象,最終問題還是體制,大權力主宰着小權力。”
吳建雄也認為,腐敗高官的司機涉腐,是一種“裙帶腐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裙帶腐敗的核心點、關鍵點還是在官員本身。所以,應當從制度上根除這種現象,比如提倡官員儘量使用公共用車,不配專用司機;嚴禁杜絕由司機傳號施令,嚴禁由司機處理官員個人事務,嚴禁司機幫官員報銷各種費用;對官員配備司機的建議一年一輪換,官員異地為職的或者調離原工作單位的,不得從原工作單位調入司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