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不救溺水孩子視頻曝光 事情的真相竟是羅生門【圖】
【警察不救溺水孩子】新聞閣2015年07月29日訊 警察本來就擔負着為社會提供幫助的一份責任。警察不救溺水孩子,這是怎麼一回事。事情的真相究竟是什麼?警察不救溺水孩子,雖然視頻背後的真相已經大白,洗去了蘇州警方的“不白之冤”。但為何沒像網友所説的那樣,當時直接把孩子抬上警車送醫院呢?對此,多位參與現場處置的警員告訴記者,“不是我們惜用警車。一是因為120急救車已經來了,近在咫尺。二是警車上沒有搶救設施和專業人員,怕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反而誤事,當時只想着120很快就能趕到。”
昨天早上,一段“蘇州警察對溺水兒童見死不救”的視頻熱曝網絡。“沒人性!”數千條網帖同聲譴責。
在這段長達兩分鐘多的視頻裏,只見一個兒童躺在路邊,一位母親模樣的婦女蹲在地上哭喊,“趕快救人啊!救人啊!”接着,一位赤膊、父親模樣的男子拎起孩子雙腿,倒背在肩上。圍觀羣眾喊“讓警車送醫院,”可一旁的幾位警察似乎無動於衷。該男子狠狠踹了蘇州牌號“E0782”警車一腳,又嘴裏罵着什麼,走向一輛剛駛來的麪包車。待車門“譁”地拉開,視頻戛然而止。
有圖有真相,蘇州警察為何如此“冷血”?昨天下午,記者聯繫到事發地警方——蘇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橫塘派出所。
“視頻的時間是7月27日,我就是負責處理此事的值班所長,能説得清楚。”副所長邱清田向記者細説原委——
“7月27日中午13時許,所裏接到吳越路上發生單車交通事故的報警,便派警輔許仁男、李書凱前往處置。13時22分,當他倆趕到石湖花園小區東門、幸福街路口時,發現有20多人在圍觀。上前細看,見一對夫婦在搶救剛從旁邊河裏撈出的溺水兒子。他倆當即主動上前,並打開‘數碼鷹’執法儀,用便攜電台向所勤務指揮室報告,並呼叫同事替他倆處理交通事故。我趕緊安排1名民警駕駛蘇‘E0782’巡邏車前往增援;又呼叫帶班警輔尹玉泉帶人趕去增援。”
邱清田調出通話記錄,一邊查閲,一邊向記者詳細介紹:13時25分,所指揮室第一次撥打120,請求急救車趕赴出事現場。13時29分,許仁男用自己手機又撥打了一次120。13時30分,所指揮室第二次撥打120催促。又過4分鐘,即13時34分再次撥打120,但對方一直處於盲音狀態。13時41分終於撥通,120告知“路不熟”,我們主動索要了司機手機號。13時43分,所指揮室撥通司機手機,被告知“急救車已到石湖大橋附近”,距事發地僅200多米。
“接到指令,我駕駛警摩約5分鐘趕到現場,同許仁男、李書凱會合。”帶班警輔尹玉泉告訴記者,我們幫助家長把溺水兒童倒拎起來,拍後背、倒積水,還借了兩把傘給孩子遮陽。“這些都有監控為證!”尹玉泉痛心地説,儘管當時孩子父母在為其做人工呼吸,但我摘下眼鏡細看,孩子的手心、腳心已經發紫,心想凶多吉少啊,當時就盼120車早點到。
老尹説,由於不知120車要走南北哪條路,為節省其找路時間,前後方一合計,又派兩路警輔分守南北兩座必經之橋:一是鎮政府對面的晉源橋,二是南邊的黑陽橋。“人同此心,誰家沒有孩子?”老尹感慨道。
“其實,問題就出在最後兩分鐘上。”邱清田指着那段視頻説,其拍攝時間是13時41分到42分,而13時45分120車就趕到了。如果不是路堵、路不熟,120車早到2分鐘,就不會有如今的“視頻風波”。
“當然,如果不瞭解前因後果,光看這2分鐘視頻,似乎真的是我們‘見死不救’,網民的憤怒我們能理解。”邱清田懊惱地説,也就是視頻中那輛麪包車出現的同時,120車其實也趕到了。
後來呢?記者問。“孩子和家長上120車後,所裏還特意安排我去醫院看望。”警官孫紅根告訴記者,孩子被就近送到蘇州市中醫院搶救,但是,年僅7歲的孩子早已沒了生命體徵。
虎丘公安分局向記者出示了孩子的病歷複印件,開頭寫道:“13時56分,溺水後呼吸心跳停止1小時。120急救車送我院,現場及救護運送途中持續心肺呼吸復甦。到我院急診室,患兒已無生命體徵。”也就是説,在一個小時之前的12點56分左右,這名溺水兒童心臟已經停止跳動。
雖然視頻背後的真相已經大白,洗去了蘇州警方的“不白之冤”。但為何沒像網友所説的那樣,當時直接把孩子抬上警車送醫院呢?對此,多位參與現場處置的警員告訴記者,“不是我們惜用警車。一是因為120急救車已經來了,近在咫尺。二是警車上沒有搶救設施和專業人員,怕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反而誤事,當時只想着120很快就能趕到。”
對此,蘇州市副市長、公安局長張躍進昨晚向記者表示,公安機關服務羣眾和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他已責成局紀檢、督察部門對處警過程調查,如發現警員違紀行為,一定嚴肅查處,絕不護短,也歡迎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