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子不小!騙子假冒軍官聲稱1500萬可買"大校軍銜"
新聞閣社會時事欄目第一時間為您提供全國各地社會新聞,讓您足不出户就能瞭解各地熱點綜合資訊。
交1500萬,就能被授予“大校軍銜”?敢説這大話的,一定是騙子。
日前,央視就披露了這樣一起假冒軍人的詐騙大案。
今年7月至10月,中央軍委政法委保衞局會同公安部刑偵局,在全國範圍開展打擊假冒軍人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行動開展當月,專案組就在北京某會館裏,抓獲了兩名冒牌的戰略支援部隊“將軍”和“大校”。
報道稱,這倆冒牌軍官,以特招地方人才到部隊工作為名實施詐騙。犯罪嫌疑人交代,2016年初,許某自稱“部隊將軍”和“忠誠衞士基金會”秘書長,負責特招地方人才等工作,對外宣稱:只要捐贈1500萬元,就可直接招為軍官,並授予大校軍銜。
“將軍”被抓現場
“政事兒”從電視畫面中看到,兩人是在一間酒店客房裏被查,為一男一女。為了包裝自己,兩人配備了至少5部手機,冒牌女“大校”的手機裏,存着一張身着大校軍裝的照片。
而在男“將軍”的名片上,寫着“忠誠衞士專項基金”幾個字,名片上印的名字為“李政”,身份為“秘書長”,並留下了電話、地址、網站等。
“政事兒”查詢發現,該網站目前已無法登錄。在一家大型網站上,他們還曾在河南鄭州發佈過招聘信息。名片上印的北京市朝陽區的地址,百度搜索顯示為一家會館。
除了有這身行頭,專案組還在冒牌軍官的住所裏,查獲了10多箱假軍服。根據電視畫面,他們還準備了一批警徽、軍服胸章、肩章、紐扣等。
事實上,冒充軍人,此案並非孤例。
在專項行動開展3個月來,軍警雙方在全國共抓獲了270多名涉案人員。收繳的假冒軍用裝備,從各類仿真槍支,到假軍服、假標誌及印有“軍隊專用”標誌的各類物品15000多件。
電視畫面顯示,在另一起冒充軍人的案件中,一個名為“黃暢勍”的冒牌“中央軍紀委紀檢監察局副局長”落網。他的假證件上,籍貫為“山東青島”,軍銜為“少將”。
這名假少將在家中被查時,還身着軍裝、手持證件,向專案組展示。
報道介紹,此類全國各地假冒軍人的違法犯罪,一般都是假借軍民融合、國防項目、軍方工程、國防教育活動等涉軍名目,進行招搖撞騙。
對此,中央軍委政法委保衞局副局長楊佔武在接受採訪時稱:我們持續開展專項打擊行動,不斷加大打擊力度,就是要剷除這些犯罪,使這些違法犯罪受到嚴懲。
但從司法角度來説,這類發生在地方的詐騙案,為何會出動軍委政法委保衞局來辦案呢?
楊佔武對此解釋,“犯罪分子一般都是地方人員,按照管轄,應該是公安機關來管轄。但是他假冒的是軍隊的單位,假冒的是軍人,所以真正查證下去,還需要部隊來密切配合。所以打擊這類犯罪,軍隊是離不開的,必須密切合作。”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陳士渠也對此表示:我們會同軍隊保衞部門,組織開展聯合打擊行動,摧毀了一批假冒軍人違法犯罪團伙,今後還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
“政事兒”注意到,《中國國防報》曾對“假冒軍人”的案件發表評論稱:“假軍人落網了,但給人民軍隊和軍人聲譽造成的惡劣影響卻一時無法消除。犯罪分子的每一次行騙,都會讓軍隊和軍人無故‘中槍’,危害不可謂不大。”
中國軍網也曾發文指出,“這些假冒軍人,有的之所以如此膽大,甚至有恃無恐,就是因為他們抓住了相關法規的漏洞和有些部門執法力量的不足。”
“政事兒”注意到,對冒充軍人犯罪的行徑,在《刑法》、《軍服管理條例》中均有規定。
《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條規定,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軍服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穿着軍服或者軍服仿製品冒充軍人招搖撞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文來源於新聞閣:轉載請保留鏈接,不保留本文鏈接視為侵權,謝謝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