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局長佛像對面設暗室藏金 與弟弟定暗語對抗審查
重慶市萬州區生態環境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劉勇嚴重違紀違法案剖析
劉勇,漢族,1968年12月出生,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89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重慶市萬州區高梁鎮副鎮長,萬州區沙河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萬州區沙河街道黨工委書記,萬州區雙河口街道黨工委書記,萬州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萬州區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10月,劉勇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萬州區紀委監委審查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次年,劉勇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0年12月,萬州區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勇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劉勇不服,提起上訴。2021年3月,重慶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極度自負,認為被提拔是因為自己能力強;恣意妄為,在單位大搞家長制
權力是把“雙刃劍”,正確運用權力,掌權為公,執政為民,就會使權力造福人民;濫用權力,掌權為己,以權謀私,就會使權力造禍人民。“劉勇就是濫用權力的反面典型。”辦案人員説。
1982年,劉勇從職業學校畢業,待業3年後,他進入四川省萬縣地區(今重慶市萬州區)某公司工作。1986年,他前往部隊服役。1990年,劉勇由義務兵轉業,被安排在萬縣地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當打字員。經過轉幹後,1998年,他被提拔為高梁鎮副鎮長。2004年,他被安排任萬州區沙河街道黨工委書記,成為萬州區11個街道辦事處中最年輕的黨工委書記。
一路順風順水的劉勇自負地認為當上黨工委書記是因為自己能力強,與組織的培養關係不大。“我從一名小小的打字員到街道‘一把手’,是幹了不少成績的。”他時常向他人吹噓自己,在周圍人的阿諛奉承、恭維討好中,他逐漸飄飄然。
“有的犯錯誤的幹部是被‘温水煮青蛙’,逐步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一步一步滑向深淵,而我是一開始就將自己廉潔從政的要求放得很鬆、守得不緊。”劉勇自我剖析道。
作為單位主要領導,劉勇長期忽視理論學習和黨性鍛鍊。他坦言道:“我每一次參與單位的學習都做足了表面文章,但就是沒有做到內化於心。只是應付上級,交個差。”
思想偏一寸,行為就會偏一尺。缺乏黨性鍛鍊、極度自負的劉勇毫無紀律規矩意識,恣意妄為,在單位大搞家長制。“劉勇個人決定‘三重一大’事項,從不經集體研究,還違規借調任用幹部,嚴重破壞了單位的政治生態。”辦案人員説。
在擔任沙河街道、雙河口街道黨工委書記期間,他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直接決定將移民聯户自建房等項目交由自己指定的建築商承建,甚至不召開街道黨工委會,擅自決定徵地統建還房剩餘門面和住宅的處置。
2016年6月,劉勇在雙河口街道任職時的一名班子成員因違紀受到紀律處分,同年9月,劉勇調任萬州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在未報經區委組織部同意的情況下,他擅自將這名受處分不久的區管幹部借調到下屬國有公司任職,主抓環保項目。
“在劉勇看來,‘一把手’就是‘大哥’,班子成員都是他的‘小弟’,他從來不遵守規章制度,僅憑誰與他關係好、對他‘胃口’就提拔重用誰。”辦案人員説。在任沙河街道、雙河口街道、萬州區生態環境局等單位“一把手”的17年時間裏,他專橫霸道,毫無顧忌,一心想着獨攬大權,完全背離了初心使命。
公權姓公,一絲一毫不能私用。然而,劉勇卻奉行“有職有權,辦事不難;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人生信條”,錯把組織交付的“責任田”當作自己為所欲為的“跑馬場”,把政治紀律政治規矩拋之腦後,逾規越矩,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貪婪無度,採用多種手段撈錢,企圖用“市場行為”為違紀違法行為披上“合法外衣”
當官發財當兩道,魚和熊掌不可兼得。而劉勇卻認為權力在手,就應該為自己謀點私利,否則就是虧了。為了更“安全”地收錢斂財,劉勇反覆諮詢律師:“我怎麼做不會被組織發現?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我規避責任的?”儘管得到的答覆是無論採用什麼手段都無法逃避紀法懲處,但在貪慾的驅使下,他決心鋌而走險。
“我經常與老闆們一起打牌娛樂、吃吃喝喝,比較熟悉市場交易規則,心想如果用市場交易的方式賺錢,那就是‘市場行為’,組織就處理不了我了。現在想來,真是太天真了。”劉勇説。就這樣,他通過民間借貸、虛假合夥、強行高價出讓股份、低價買房、高價賣車等自認為“安全”的方式斂財,企圖為其違紀違法行為披上“合法外衣”。
2014年2月至11月,時任雙河口街道黨工委書記的劉勇向承建轄區某項目的老闆黃某某出借款項共計600萬元,約定月利率2%,之後,他從黃某某處獲利248萬元。
為了躲避監管,劉勇躲在幕後,讓自己的同學沈某某出面,與項目承建商簽訂虛假合夥協議,通過收取項目“轉讓費”或“管理費”的方式收受鉅額賄賂。同時,他還拿出少量資金讓沈某某以“項目投資款”的名義交給承建商,一段時間後收回,形成履行合夥協議的假象。
“劉勇貪慾膨脹,只要有機會,他就想‘撈一筆’。”辦案人員説。2008年12月,他購買商品房時,要求老闆降價,並以免除部分購房款的方式受賄7萬餘元;2011年11月,他將自己已經駕駛了4年多的舊車轉讓給在轄區承接項目的公司,出售價格比購買新車時的價格還高。
2012年下半年,在聽説煤礦投資比較賺錢時,劉勇便以其母親的名義進行投資獲利,後來看到煤礦市場行情下滑,為了穩賺不賠,2014年5月,他又強行把股份轉讓給正在其轄區做項目的老闆黃某某,通過這種方式從黃某某處拿到311萬餘元。“他真的太貪了,但是他找我,我不答應他,我的項目也不能順利進行。”黃某某説。
經查,2007年至2014年,劉勇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承建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收受賄賂共計706萬餘元。在他看來,這些都是“市場行為”,不是犯罪。然而,無論披上什麼樣的“外衣”都無法掩蓋其權錢交易的本質。“他的這些‘小聰明’只是讓他越陷越深。”辦案人員説。
心存僥倖,求神拜佛,與弟弟約定“暗語”對抗組織審查調查
“佛祖保佑,佛祖保佑。”儘管用所謂的“市場行為”麻痹自己,但劉勇內心深知,他的所作所為嚴重違反了黨紀國法,一旦暴露將面臨紀法嚴懲,為了消除內心的擔憂和恐慌,他在家中供奉佛像,希望能求佛祖保佑,瞞過組織,免除“牢獄之災”。
除此之外,他還提前準備好了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的辦法,2015年春節期間,劉勇告訴其弟劉某:“如果組織調查,就説對外出借的款項是母親和你嫂子的弟弟所有,我只是代為放貸。”2019年1月,他又與其弟約定“暗語”為“把奶奶的藥拿上去”,並告訴他家中保險櫃的密碼,讓弟弟聽到“暗語”後就到自己家中將借據等相關證據轉移。
然而,這一切不過是自欺欺人,2019年,萬州區紀委監委對巡察移交的劉勇相關問題線索進行初核後,對其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立案審查調查。2019年10月18日,當審查調查人員宣佈對其採取留置措施時,劉勇仍無悔意,第一反應是實施其預先準備好的“方案”——通過不明真相的下屬向其弟傳遞“暗語”,企圖趕在審查調查人員搜查前轉移證據。
劉勇自認為手法隱蔽,然而,其費盡心機的安排在組織面前很快無處遁形。在劉某轉移證據之前,審查調查人員及時趕到劉勇住宅依法進行搜查,其對抗組織的“方案”以失敗告終。
辦案人員介紹:“劉勇家中供奉的佛像對面就是一個暗室,裏面藏着他收受的金幣等禮品。”此外,在劉勇家中衣帽間及書房的櫃子裏還發現了2個保險櫃,劉勇的借據、合夥協議、股權轉讓合同等重要證據均置於其中。
在鐵一般的事實和確鑿的證據面前,劉勇無從狡辯,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後,他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原來我抱着很多僥倖,每天想的都是怎麼樣去脱罪,現在回過頭想想,自己真是錯得太離譜了!”劉勇懺悔道,“在黨紀國法面前,‘抖機靈’‘玩套路’必定沒出路。所有違紀違法的事情,都是要付出代價的,可惜再怎麼後悔,人生都不會重來一次。”
劉勇的貪腐套路看似天衣無縫,其實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黨員幹部只要逾越了紅線,觸碰了雷區,就必然會有東窗事發的一天,必然會受到紀法嚴懲。(柯琳)
劉勇懺悔錄(節選)
每一個犯了錯的黨員幹部在接受組織審查調查時,通過組織的幫助、批評、教育都會寫一份懺悔書。而現在我寫的時候,才發現剖析別人很容易,剖析自己非常難。
思想不正就會出現行為的偏差,我從當領導幹部開始就沒有糾正過自己不正的思想,一直以來既想當領導,又想掙點錢的思想存於腦中,一旦私慾和理想信念出現衝突,不牢的理想信念就會為不正的思想讓路。作為一個單位的黨委書記,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我不知道自己的權力來自哪裏,也不知道如何用好權力,辜負了組織的培養和期望。
我也曾組織單位職工學習,每一次單位學習我都做足了表面文章,但就是沒有做到內化於心,只求學習交個差,不求學習有收穫,只求用學習的東西來為自己規避政策,沒有想利用學習的收穫來嚴格要求自己。
有的犯錯誤的幹部是被“温水煮青蛙”,逐步放鬆了對自己的要求,一步一步滑向深淵,而我是一開始就將自己廉潔從政的要求放得很鬆、守得不緊。不管是工作還是生活中,在思想上我從來沒有嚴格要求自己,只求過得去,沒求過得硬。很多時候抱着無所謂的思想,對上級的要求置之不理、漠然面對,內心從來沒真正當回事。
當領導時間久了,我覺得自己百鍊成鋼,什麼人、什麼圈子都可以駕馭,根本沒有考慮過注意親清政商關係這些問題,(與老闆)打牌、吃飯照舊不誤,這麼多年來,自己身邊做工程的圈子、打牌的圈子也為自己走到今天這步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我的違紀違法問題在單位、在社會產生惡劣影響,對此我感到非常痛心和內疚,我在此用無比真誠的態度向組織認錯、悔錯,我對不起組織、對不起單位、對不起幹部。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