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歷史恩怨的英國與荷蘭,為何會在公元17世紀爆發大規模戰爭
當地理大發現運動逐漸席捲歐洲後,大多數國家都選擇參與其中。隨着時間的推移,各國獲得了不同的商業利益和地位,這就讓許多利益獲得較少的國家心有不甘,英國就是最為突出的一個例子。
為了與當時幾乎壟斷海上貿易的荷蘭一決雌雄,英國不惜投入重兵並以全國之力攻擊荷蘭,並獲得了第一次英荷戰爭的勝利。不久,雙方又爆發了第二次英荷戰爭,但這次英國並沒有佔到多少便宜,反而被迫向荷蘭求和請降。
公元1672年時,原本支持荷蘭的法國突然倒向了英國。荷蘭通過外交手段拉攏了新的同盟西班牙與自己並肩作戰,再次擊敗了英國海軍,鞏固了自己在海洋上的地位。然而在公元1780年時,雙方又爆發了第四次戰爭,這次英國終於將荷蘭徹底擊敗。自此,英國取代荷蘭壟斷了海上貿易,也成為了海上第一強國。
自公元15世紀開始,歐洲就興起了一股地理大發現的對外探索風潮。其中以葡萄牙、西班牙為首的歐洲國家開始開闢新的海上航線,以求通過貿易的方式獲取更多的利益。也正式從這一時期開始,資本主義的萌芽便在歐洲開始茁壯成長。
當上述兩國都在航海活動中取得了豐厚的利益後,許多眼紅的國家也加入到了這場活動中來,其中就包括英國。對於英國來説,發展海外貿易是其唯一的選擇,畢竟英國的地理位置太過特殊,不僅不利於農業的種植,還因遠離歐洲大陸難以與其他諸國發展國際貿易。如今,國際貿易依然是英國經濟結構中的重要一環。
地理大發現直接使歐洲各國的航海技術出現了突破性的發展,各種方便航海的工具被髮明出來。再加上海圖繪製的越來越完善,這就讓歐洲的海上貿易日益繁榮起來,英國、法國、葡萄牙、西班牙和荷蘭五國逐漸成為歐洲前五的海上強國,在世界各地都有着自己的殖民地。隨着時間的推移,上述五國都想要壟斷海上的貿易路線,以此來獲取更多的利益,這便為後來的英荷戰爭埋下了伏筆。
雖然這五國在地理大發現活動中都非常活躍,但屬荷蘭最為積極。此時的英國雖然有心發展海外貿易,但卻深陷內戰之中無法脱身。因此,英國便失去了原本屬於自己的那一份市場份額,而這份額自然被最為積極的荷蘭所奪取了。
當英國終於結束了內戰後,又重新將發展重點放在了海軍建設和國際貿易上,至此我們就已經可以發現英荷戰爭發生的本質了,地理大發現運動展開後,荷蘭一馬當先的參與到該活動之中,並且獲得了最為豐厚的利益。而當英國參與其中時,已經分不到最初如荷蘭獲得那般多的利益。此時的英國對荷蘭所獲得的利益分外眼紅,這必然會激化兩者之間的目標。
雖然同時期的法國也在大力發展海外貿易,並且不斷對外擴張並奪取更多的殖民地,但效率和規模卻遠遠不及荷蘭。也就是説,英國想要獲得更多的利益,就必須擊倒這個橫在自己面前最大的對手。而荷蘭也絕不會允許英國搶走自己的利益,也必然會予以百般打壓。因此,二者之間爆發戰爭也就不足為奇了。
公元1581年,荷蘭脱離了西班牙的控制建立起了一個獨立的國家。此時荷蘭的國名為尼德蘭聯省共和國,也被稱之為荷蘭共和國。如今的荷蘭國名則為荷蘭王國,但對荷蘭的統稱卻一直沒有變過。為了方便表述,下文一概將其稱之為荷蘭。
荷蘭一直非常重視航海業和造船業,其首都阿姆斯特丹就是一個巨型的造船廠。在從西班牙的統治下獨立後,荷蘭就開始大力發展海上貿易,其實這也是不得已而為之,畢竟荷蘭的地理位置根本無法以農業為支柱性經濟產業。
到了17世紀,荷蘭航海業的繁榮程度已經遠超同時期歐洲其他國家,即便是將歐洲所有的商船數量都加在一起,也不及荷蘭商船的數量之多。由此可見,當時的海上貿易基本上都是壟斷在荷蘭的手裏。歐洲國家想要調動更多的商船,那麼就只能僱傭來自荷蘭的商船。如此,荷蘭人不僅能夠通過海上貿易獲取商品差價利潤,還可以獲得租賃船隻的利潤。
公元1651年,英國護國公克倫威爾和國會共同頒佈了《擴大商船隊和獎勵英國航海事業條例》,該條例規定:從歐洲大陸運往英國的商品必須要由英國船隻來承擔載運任務,或者由商品的原產國船隻負責運送。如果商品從除歐洲以外的大洲運往英國,則只能由英國或英屬殖民地船隻負責載運任務。同樣,由英國出口的商品也必須由英國船隻運送。同時該條例還規定,運送到英屬殖民地的商品必須先轉運至英國本土,隨後才可以前往目的地。
該條例頒佈後,荷蘭在海上的地位就受到了嚴重打擊,通過海上貿易獲得的利潤也在快速下滑。為此,荷蘭要求英國廢棄這一條例,但被英國直接拒絕。即便如此,荷蘭還是希望能夠儘量避免武力,通過其他方式逼迫英國放棄這一條例。但在公元1652年,英國人公然違背了航海條約,公然對荷蘭商船開炮,英荷戰爭自此拉開了序幕。
實際上,《擴大商船隊和獎勵英國航海事業條例》的頒佈與提高關税壁壘在本質上是相同的,為的就是保護本國的商業和經濟。英國意在通過這一條例還封鎖荷蘭對於海上貿易的壟斷地位,從而取而代之。當然,荷蘭對這一條例的出台自然也是十分不滿,並且頻繁敦促英國撤銷這一條例。但英國已經下定決心要成為壟斷海上貿易的新興國家,所以必然不會放過這個和荷蘭爭霸的機會,否則從一開始就將處於下風。
至此,英國和荷蘭的矛盾已經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戰爭的爆發也只是時間問題而已了。雖然英國最終還是獲得了勝利,並且取代荷蘭成為了海上第一強國,但《擴大商船隊和獎勵英國航海事業條例》也給英國自身造成了反噬。該條例出台後,英屬殖民地的百姓購買商品將十分麻煩,且價格也比之前要更高一些,這就使殖民地與英國之間的關係出現了裂痕,間接引發了後來美國的獨立戰爭。荷蘭最終戰敗,英國問鼎海上第一強國
公元1652年5月,英國和荷蘭的海軍艦隊紛紛駛入多佛海峽,這次的相遇原本並沒有交鋒的目的,但英國海軍卻直接選擇了對荷蘭商船開炮。擔任護航任務的荷蘭海軍立刻予以還擊,雙方便因此纏鬥在一起。這次海戰並沒有給雙方造成太大影響,但也徹底激化了兩國之間的矛盾,不久雙方便紛紛宣佈進入戰爭狀態。
雖然荷蘭在戰爭開始後就佔據了有利局面,但國內經濟和軍事實力卻並不能夠與鐵了心要與自己爭鋒的英國相比。為了儘快恢復正常的貿易秩序,荷蘭率先向英國提出了和談的建議。為此,雙方決定言和兩年後,雙方共同簽訂了《威斯敏斯特和約》。荷蘭在這份合約中作出了巨大的讓步,承認了英國在東印度羣島的地位,甚至允許其與自身共同瓜分在該地區的利益。與此同時,荷蘭也願意承擔戰爭賠款,唯一的要求便是儘快結束戰事。
公元1665年英國修訂了《航海條例》,使荷蘭的處境更加艱難,再加上荷蘭位於北美的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也被英軍所佔領,荷蘭便主動向英國開戰。在第一次英荷戰爭結束後,荷蘭海軍就在米歇爾·阿德里安松·德·勒伊特的治理下重振了戰鬥力。這位海軍將軍認為,想要改變當前的不利局面,就必須殲滅英國海軍的主力部隊,到時候英國不得不廢棄《航海條例》。
戰爭剛一開始,英軍就佔據了戰場優勢地位。由於雙方還並未展開決戰,所以英國在這一階段的優勢地位並不能夠左右最終的勝局。與此同時,英國內部陷入了嚴重的內亂,原因是黑死病又一次在倫敦爆發了。
這次黑死病帶走了很多英國人的生命,英國的經濟也出現了嚴重的下滑。荷蘭抓住這一有利時機,與丹麥和法國結成了攻守同盟,三國一同對英國施壓。需要提到的是,法國僅僅是給予了荷蘭船隻和物資的援助,並沒有派遣法國海軍參與到英荷戰爭中來。
荷蘭人認為,此時即為最佳的戰機,故而選擇與英國海軍展開最後的決戰。但出乎英國人意料的是,荷蘭海軍直接逼近了英國本土,甚至駛進了泰晤士河。沒有任何準備的英國海軍根本無力抵禦荷蘭海軍的進攻,許多主力戰艦都被擊沉,就連陸上的炮台也被荷蘭軍隊所摧毀。為了免遭亡國的危機,英國主動與荷蘭求和。
公元1667年,雙方共同簽訂了《佈雷達和約》,英國承認荷蘭在東印度羣島地區的利益,也將戰前佔領的荷蘭殖民地蘇里南歸還給了荷蘭。但是荷蘭在這份合約中也做了讓步,承認英國對於新阿姆斯特丹的統治,並將西印度羣島的利益交給了英國。
公元1672年,在第二次英荷戰爭中予以荷蘭支持的法國突然倒向了英國,並派遣法軍直接進攻荷蘭的軍隊。與此同時,英國也加入了對荷蘭的軍事行動中。此時的荷蘭尋找到了新的盟友,即西班牙。西班牙的加入迫使法國不得不放棄對荷蘭的軍事行動,使荷蘭擁有了與英國一對一決戰的機會。荷蘭憑藉着自己強大的海軍力量和經濟基礎,於公元1674年又一次擊敗了英國海軍,但荷蘭自身也因戰爭的緣故開始逐漸衰落。
公元1780年,英國人單方面對荷蘭宣戰,意在徹底吞併荷蘭手中僅存的殖民地和國際貿易優勢。這場戰爭共持續了五年,最終荷蘭不得已選擇向英國政府投降,並被迫交出了幾乎全部的商業優勢。自此,荷蘭在歐洲的霸主地位一去不復返。
不難發現,在英荷戰爭中,荷蘭在絕大多數的時間裏都佔據着優勢。即便英國獲得了第一次英荷戰爭的勝利,但也是在荷蘭無心繼續維持戰事的情況下才獲得的勝利,而並非是從軍事上獲得了對荷蘭的征服。即便英國準備充分,也無法將荷蘭徹底擊敗,反而在許多重要海戰戰役中戰敗於荷蘭海軍。如果戰事繼續下去,荷蘭恐將獲得最終的勝利,這一點從第二次英荷戰爭的結果就可以看得出來。
即便法國在第三次英荷戰爭中倒向了曾經的敵人英國,但依然無法撼動荷蘭在歐洲的地位。但是荷蘭依舊在這場戰爭中損失了許多利益,其國力也開始日益走向衰弱,這便為後來的第四次英荷戰爭戰敗埋下了伏筆。
實際上在第三次英荷戰爭結束後,英國和荷蘭就已經分出勝負了,即荷蘭逐漸走向沒落,英國則取代了荷蘭的地位逐漸成為海上第一強國。所謂百足大蟲死而不僵,荷蘭憑藉着多年經營留下的家底,依然能夠與英國相抗衡。但所有人都很清楚,英國絕對不會允許身邊有着荷蘭這一潛在的威脅,所以第四次英荷戰爭的爆發也是在所難免的。
第三次英荷戰爭結束之時,即便荷蘭依舊掌握着大片的殖民地,可以為母國源源不斷地運送原材料和經濟利益,但根基早已經被英國所動搖。此時的英國只要再加一把火,就可以徹底摧毀荷蘭在全世界的地位和利益。再加上英國為了第四次英荷戰爭準備了多年,而荷蘭則一直荒廢軍事力量的發展,英國取代荷蘭的地位只是時間問題而已了。
英國和荷蘭兩國在經歷過四場大型戰爭後,雙方的地位也發生了翻轉。從此,荷蘭的海上霸主地位便一去不復返,通過壟斷海上貿易而獲得的財富也在四場英荷戰爭中被消耗殆盡。在第四次英荷戰爭結束後,英國登上了世界之巔,成為擁有最強海上力量的國家。所謂強者恆強,在霸主地位得到穩固後,英國又藉助從荷蘭手中奪取的金融中心這一有利的機遇讓倫敦成為了世界經濟中心。自此,英國的海上力量和經濟力量皆突飛猛進,將歐洲諸國遠遠甩在身後。
參考文獻:
1.《Encyclopaedia Britannica》
2.《Netherlands》,Herbert H. Rowen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