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4月26日電 (記者 王嘉程)26日上午,香港特區立法會《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會)完成草案逐條審議階段工作,提前休會。下次會議將進入審議修訂條文程序,已排期週五(30日)上午進行。
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在會上表示,他將與立法會秘書處及特區政府跟進是否有條文遺漏。若委員會成員或特區政府方面希望提出修訂,須在週四(29日)下午3時前以書面形式提交,相關擬議修正案擬稿將在週五會議上討論。
《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於本月14日正式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辯論中止待續)。委員會自4月17日開始對條文進行逐條審議,至26日共召開10次會議。修訂草案共涉及六個範疇,包括重新構建選舉委員會、引入宣誓要求及相關事宜;訂立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及相關事宜;更新立法會的組成及其產生辦法等。(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