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新車本是一件開心事,但新買的車第二天就出故障啓動不了,成了謝女士的一件糟心事。近日,江蘇謝女士向澎湃質量報告投訴平台反映稱,她花費近38萬元購買的一輛奔馳C260L汽車,在提車次日就出現了蓄電池故障無法啓動的問題,需更換蓄電池,要求4S店退換車被拒絕。
對此,11月5日,涉事4S店鎮江鵬龍星徽相關負責人回應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稱,謝女士的汽車確實存在電瓶、啓動馬達方面的故障,但由於不滿足汽車三包政策裏的退換要求,4S店只能提供免費更換蓄電池並贈送兩次汽車保養的解決方案。目前雙方仍僵持不下。
4S店提出更換蓄電池的方案 受訪者供圖
謝女士介紹稱,出現故障的奔馳C260L汽車購買於10月29日,落地價約為38萬元。10月31日,她前往4S店提車,當天將新車開回句容市的家中,並計劃在下午請朋友吃飯慶祝提車。
然而在準備前往飯店時,謝女士卻發現汽車一直打不着火、無法啓動,儀表盤上提示蓄電池故障。“很突然的就壞了,我從4S店開回家,再準備開出去就啓動不了了。”驚愕之餘謝女士立刻聯繫了4S店工作人員,對方表示要把車拖到4S店才能進行檢測。
11月1日一早,謝女士就聯繫了拖車服務將故障車拖回了鎮江鵬龍星徽4S店。檢測2天后,4S店工作人員告知謝女士,檢測顯示汽車存在蓄電池故障、啓動馬達故障的問題,4S店在聯繫廠商後,準備採取“更換蓄電池”的解決措施。
“我從試駕到提車回家,一共就開了96公里,結果就出現了蓄電池故障,要進行更換,説明車輛是存在質量問題,他們在售前檢測時也沒有檢測到位,誰知道是不是還存在其他問題?”謝女士提出退款或換一輛新車,但4S店堅稱交付給謝女士的新車是經過檢測的全新汽車,電瓶故障屬於特殊情況,並不滿足汽車三包政策中的退換車標準。
“如果提車一兩個月出現問題我都能接受,但現在是第二天就壞了,相當於我花了正常價格卻買到一個問題車,肯定不能接受。”謝女士説,雙方一直爭論不下,後報警處理,在警方協調下,4S店提出可以對謝女士的汽車免費更換蓄電池,並贈送價值3000元的兩次車輛保養,但該方案仍謝女士拒絕,“即使不能退,要至少要換一輛車,這是我唯一能接受的方案。”
針對上述情況,11月5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聯繫了鎮江鵬龍星徽4S店,該店相關負責人表示,經檢測,汽車的電瓶、啓動馬達方面確實存在故障,4S店也及時和廠家進行了溝通,只需要更換蓄電池就可以有效解決,“目前故障原因我們也沒辦法確定,已經向廠家報備了,但可以確定的是車輛交付時是肯定沒有問題的。”
該負責人介紹稱,按照汽車三包政策,發動機、變速箱發生故障造成車輛無法使用的,同一零件部件維修需達到一定次數才可以幫客户申請換車,“現在謝女士的汽車還是第一次出現問題,按照三包政策是不符合退換車標準的,我們如果進行維修後還是有問題,再討論下一步解決方案。”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查詢發現,按照汽車三包政策: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目前雙方仍未協商一致,該4S店相關負責人稱,4S店已經給謝女士提供了同級別的代步車,接下來會繼續溝通協商,“我們也希望能夠儘快解決,爭取達成共識。”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