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6月28日起啓用律師執業證

新京報訊 據司法部官微消息,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決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20〕37號),司法部決定自2022年6月28日起啓用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本證為香港法律執業者和澳門執業律師獲准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從事律師職業的有效證件,請司法機關和有關單位、個人支持持證人依法開展業務活動。


附件:律師執業證(粵港澳大灣區)樣式


司法部:6月28日起啓用律師執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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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劉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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