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共享電單車 要不要戴頭盔?
交警:當前不強制,建議自覺佩戴
自我市開展“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以來,摩托車、電動車駕乘人員的安全意識有所增強,大部分駕乘人員會主動佩戴頭盔。另一方面,近兩年來,城區隨處可見共享電單車的身影,騎共享電單車是否需佩戴頭盔,成為市民熱議的焦點。昨日,記者帶着市民的疑問展開走訪調查。
在城區車流量較多的幾個路口,記者觀察發現,路過的30輛非機動車中就有12輛共享電單車。隨後,記者隨機採訪一些市民,大部分市民認為騎共享電單車不需佩戴頭盔;如果要求佩戴,希望共享電單車企業能配備相應的頭盔。
“現在天氣很熱,戴頭盔感覺不太舒服,而且騎共享電單車是為了方便,戴頭盔太累贅了。”市民何先生説,即使企業為每輛共享電單車配備頭盔,如何防盜也是一個難題。
“如果相關部門要求騎共享電單車必須佩戴頭盔,那我肯定會遵守規定,這是為保障我們的出行安全,合情合理。”市民江先生説。
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瞭解到,我市涉及摩托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死亡中,“顱腦損傷”排在第一位。當事故發生時,佩戴頭盔可起到緩衝、減震的保護作用,使受傷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頭盔者,頭部損傷率是戴頭盔的2.5倍,致命傷是戴頭盔的1.5倍。由此可見,頭盔是騎行者遇到危險時的最後一道防線。另外,共享電單車最高時速為20公里,在電量滿格的情況下,可行駛約30公里。現行國家標準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能超過20公里。所以,在道路上騎行共享電單車也可能存在安全隱患。
“目前,‘一盔一帶’行動主要對摩托車駕乘人員不戴頭盔的情況進行查處。不過,騎電動車和共享電單車我們也建議市民佩戴頭盔。”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朱建學表示,無論是駕乘摩托車還是電動車,只要在交通道路上行駛,都應自覺佩戴安全頭盔,確保出行平安。■晚刊記者 曹汐 見習記者 卓綠怡
來源:來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