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將於11月12日起全面收緊豁免檢疫安排

香港將於11月12日起全面收緊豁免檢疫安排

  新華社香港11月1日電(記者查文曄)香港特區政府1日公佈,將從11月12日起全面收緊豁免檢疫安排,並強化對豁免人士的監管。

  新措施主要內容包括:取消絕大部分豁免類別人士到港後免檢疫的安排;要求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到港後必須在檢疫期內於指定檢疫酒店接受隔離,不得居家隔離(總領事或同等/較高職級的駐港代表除外)。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發佈的新聞公報,由11月12日起,特區政府將取消絕大部分豁免類別人士到港後豁免接受強制檢疫的安排,只保留維持香港社會運作及市民生活所需的豁免類別(即跨境貨車/巴士司機、航機機組人員、在香港裝卸貨物的貨輪上的船員、政府人員等)。

  實施上述新措施後,任何不屬於這些類別的人士如需來港並欲豁免檢疫,特區政府將按個別特別情況考慮,嚴格審核。任何獲豁免人士必須遵守一系列嚴謹的防疫措施及條款,以儘量減少傳播風險和羣眾接觸,包括多次定期檢測、隔離地點的限制或可進行活動的嚴格限制等要求,以恪守閉環式管理原則。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所屬機構須盡一切可行措施確保豁免人士遵從所有豁免條件。一經發現有任何違反豁免條件的情況,有關人士的豁免資格將被撤銷,並實時送往檢疫中心進行強制檢疫。同時,豁免人士於豁免期間須接受醫學監察。違反醫學監察通知書條件者可處罰款5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發言人表示,新措施有助強化“外防輸入”措施及應對變異病毒株的威脅,進一步減低輸入個案將病毒帶入香港及傳入社區的風險。這也可為日後逐步有序恢復跨境出行創造有利條件。

  特區政府同日公佈,將認可阿根廷及亞美尼亞發出的疫苗接種記錄,作為曾於高風險A組指明地區逗留的香港居民用作登機來港的認可疫苗記錄。相關安排將由11月3日零時起實施。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721 字。

轉載請註明: 香港將於11月12日起全面收緊豁免檢疫安排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