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媒體近日爆出“猛料”,稱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曾干預英國政府和議會的立法工作,而王室則對此説法予以否認。
英國《衞報》7日報道稱,伊麗莎白二世在上世紀70年代利用“女王同意”(Queen's consent)程序遊説政府修改一項法律草案。該報援引英國國家檔案館(TNA)公開的相關記錄分析稱,伊麗莎白二世的私人律師曾向英國政府大臣施加壓力,最終使得一項信息透明法案中加入了一項豁免條款,以防止女王的私人資產被公開。
該報8日又曝出了三項受到此類影響的法律,分別與國家遺產、道路安全和土地租賃有關,其中涉及到伊麗莎白二世的私人莊園。此外《衞報》還稱,伊麗莎白二世和王儲查爾斯利用“女王同意”程序審查了1000多項議會還未通過的法律草案。
《衞報》7日稱,“女王同意”程序及其使用使得英國君主不干預議會的原則受到了懷疑。利物浦大學憲法學高級講師亞當·塔克(Adam Tucker)8日在《衞報》發表評論稱,“現在我們知道神秘的‘女王同意’不僅僅是形式程序”,他還呼籲要廢除這一制度。
英國王室網站將“女王同意”描述為一項“歷史悠久的慣例”。按其規定,凡有關王室特權、王室財產和利益或世襲收入的法案,議會會請求女王的同意,女王通常也不會拒絕。“女王同意”與外界較為熟知的“御準”(royal assent)不同,後者指立憲君主正式批准並頒佈議會已通過的法案,由此立法的程序。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8日報道,在《衞報》7日發表“女王遊説干預立法”的報道後,白金漢宮發言人回應稱,法律草案如果需要獲得君主同意,就會按“慣例”(convention)提交給君主,而且君主“僅靠大臣的建議”作出同意,並會公開記錄。
白金漢宮否認伊麗莎白二世曾干預議會立法:“任何稱君主曾阻攔立法的説法是不正確的。”白金漢宮發言人稱,一項可能影響王室利益的法律是否需要“女王同意”是由議會決定的,與王室無關,“君主的角色完全是形式上的”,“如果政府要求,君主總是會給予(法律草案)同意”。
欄目主編:顧萬全 文字編輯:盧曉川 題圖來源:新華社 圖片編輯:邵競
來源:作者:澎湃新聞 南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