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警方有責任進入港中大取證,犯法者身處何地都可被捕

中新社香港11月21日消息,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21日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會見記者時表示,警方有責任進入香港中文大學(中大)取證,並強調任何人無論身處什麼地方,只要犯法都可被捕。

19日,有人在中大校園內舉行示威遊行,20日下午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到校內調查取證。鄧炳強21日回應指,由於有人懷疑涉及刑事毀壞,及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分裂國家罪,大學方面報警,警方有責任入內取證。他透露,警方初步獲取證據,若有足夠證據,一定會作出拘捕及檢控行動。

鄧炳強強調,香港沒有一個地方是“無法”可管,任何人無論身處什麼地方,只要犯法,都要做好心理準備隨時會被拘捕。

鄧炳強亦畢業於中大,他坦言,身為中大舊生,認為年輕人有夢想,想令社會變得更好是正確的,但是要有底線,即不要犯法、不可使用暴力。

另外,自去年11月19日鄧炳強履新,擔任警務處處長,至今已滿一年。他表示,過去一年最大的感受,是慶幸現時整體社會治安大致恢復,市民除了受到疫情影響,不會再因為暴力事件或者公眾秩序而不敢出門。(韓星童)

內容來自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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