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必須為臨期食品上好“安全鎖”

由 戚國慶 發佈於 綜合

反食品浪費法頒佈已經有半個月的時間了,其中特別提到,食品經營者應當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作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出售。以往臨期食品的處理是不少商家面臨的難題,如今,這些臨期食品不但不愁銷,還受到越來越多年輕人的青睞。

(據央視網)

所謂臨期食品,是指即將到達食品保質期但仍在保質期內的食品,屬於安全食品的範圍。臨期食品還處於保質期內,因此可銷售可食用。臨期食品由於臨近保質期結束,被不少商家打折銷售,有一定價格優勢,因此也受到了一些消費者的青睞。

在某社交網站上,有一個由3萬多人組成的“我愛臨期食品”小組,小組標籤寫着“用打折的價格,吃到不打折的美味”。臨期食品愛好者人數的日益壯大,也讓不少人看到了商機。有的從業者表示,淘寶上現在經營臨期食品的店鋪,差不多有近萬家了。

有市場是好事,但臨期食品畢竟接近保質期結束,如何保障臨期食品安全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對商家而言,應該擔負起主體責任。2012年1月27日,國家工商總局發文明確要求,食品經營者對即將過期的食品應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説,到了保質期臨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知顧客並單獨出售。反食品浪費法也作出了類似規定,商家理應依法行事。

從監管角度來講,既要監管臨期食品銷售行為的合法合規性,也應依法查處銷售過期食品、使用過期食品再次生產加工食品,以及通過更改生產日期、保質期或改換包裝等方式銷售過期食品的違法行為。目前,相關部門對臨期食品如何流通還沒有制訂細則,這一短板亟待彌補。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講,一方面,對待臨期食品須理性消費,購買後要儘快食用,不能為了便宜超量購買臨期食品。另一方面,在購買臨期商品時,要留心商品的保存條件是否和標籤上描述的一致,同時要注意留存消費憑據,便於事後的維權。

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零食行業總產值規模接近3萬億元。此外,我國每年還進口大量的海外食品。按每年1%的庫存沉澱計算,臨期食品的市場規模至少在百億以上。面對龐大的市場,國家相關部門有必要完善監管舉措。對於行業自身來講,應該遵守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無小事,相關各方必須高度重視、密切合作,為臨期食品合力上好“安全鎖”。

作者:楊玉龍

來源:長春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