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璟璟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廣東佛山廣台高速43公里處一岔道口,Y字形的路口中間被一條實線分開。因為變道壓實線,此處創造了62萬張違章罰單,總罰款或超1.2億元。一段視頻顯示,3分鐘內共有27輛車壓線違章。被罰車主質疑實線畫得太短了,根本來不及做出反應。(澎湃新聞)
一個神奇的岔道口,其前世今生都讓人無比好奇。從“動機論”的視角審視,這似乎是請君入甕的陽謀。而就算從“結果”來看,數以億計的罰沒收入,也構成了巨大的利益蛋糕,這不由得不讓圍觀者浮想聯翩。
“直接通過實線把主路口隔成一個半車道的”並且“白色實線奇短”,這波設計,與車輛駕駛人員通常的行車經驗、直覺判斷,是嚴重背離的,可以説是相當不友好。由此導致的直接後果是,現場的交通參與者往往來不及反應,而只能無可奈何壓實線變道。特別是對路況不熟的司機,更是十有八九會“掉坑”。
回應質疑,當地交警表示,“岔道口之前都有提示”“有足夠的時間、距離看見上述交通信號”。這番表述,顯然有苛求車輛駕駛人員的意味,也即單方面放大了司機們應該盡到的“注意”和“審慎駕駛”的義務,而忽略了對職能部門所畫的標示標線自身科學性、合理性的反思——常識是,你永遠不能過高要求駕駛員們眼觀六路、敏捷機警,良好的秩序,是需要管理部門和交通參與者“合作”的。
事實上,所謂的“印鈔機”式路口,只是形形色色“交通違法多發路段”的一個極端代表而已。普遍現象背後的深層原因,是耐人尋味的。一般而言,公路標示標線,是由公路管理部門負責的;而交通違法罰款,則是由交警系統負責的。這兩者隸屬於兩個體系,按説是做好了利益切割防火牆的,所以“故意交通標識設置不合理來創收”理論上是不可能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交警部門作為交通違法的執法主體,很多時候也是“路標線施劃不合理”投訴的受理部門,這裏面微妙的利益牽扯,是有可能衍生出路徑依賴、“以罰代管”的惰性與慣性的。
在行政罰款收支兩條線並未真正實現的大背景下,“印鈔機”式路口難免遭疑。交通管理,理當以“減少交通違法”“建構交通良序”為使命,放任一個“違法多發”的路段不管不問、不想辦法、不加改進,這無論如何都説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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