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原副書記林文耀被“雙開”

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林文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福建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福建省委批准,福建省紀委監委對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林文耀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文耀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政治本色,辜負組織培養,貪婪無度,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反議事規則決定重大問題,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謀取利益;未按規定組織招投標;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林文耀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林文耀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林文耀簡歷

林文耀,男,漢族,1966年7月出生,福建南安人,研究生學歷,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05年7月至2010年9月,任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計劃基建體改處處長;

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任福建省衞生廳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任漳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任漳州市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

2015年6月至2016年8月,任漳州市委副書記;

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任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平潭片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平潭縣委副書記,平潭縣政府副縣長、代縣長;

2017年1月至2021年7月,任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平潭片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平潭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

2021年7月,被免去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平潭片區管理委員會常務副主任職務;

2021年9月,被免去平潭縣委副書記職務,辭去平潭縣政府縣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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