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拒絕在彈劾審判中作證 顧問批彈劾程序“違憲”

中新網2月5日電 綜合報道,4日,美國國會眾議院的彈劾經理向前總統特朗普及其律師致信,正式要求其在參議院彈劾審判中出庭作證。特朗普方面拒絕了該要求,稱這是“公關噱頭”,顯示眾議院無法證明對特朗普的指控。

特朗普彈劾案首席彈劾經理、民主黨眾議員拉斯金在信中稱,因特朗普團隊反對彈劾條款中對其的“事實性指控”,因此有必要前來參議院宣誓作證,就1月6日情況進行説明。

拉斯金要求特朗普在2月11日之前作證並接受盤問,他暗示作證不一定要在參院或公開場合進行。“我們很高興在相互方便的時間和地點安排你作證。”

拉斯金在信中並未表明如果特朗普拒絕自願出席,是否會發傳票強制其出席。

資料圖:美國前總統特朗普。

數小時後,特朗普的律師布魯斯·卡斯特(Bruce Castor Jr)和戴維·斯科恩(David Schoen)就作出回應,拒絕了在審判中作證的要求,並指責這一要求是“公關噱頭”,顯示眾議院無法證明對特朗普的指控。

特朗普顧問賈森·米勒對美媒表示,特朗普“不會在一個違憲的程序中作證。”

眾議院1月啓動對特朗普的彈劾,指控他煽動1月6日國會暴亂。1月13日,在10名共和黨人的支持下,彈劾條款在眾議院獲得通過。按照計劃,針對特朗普彈劾案的審理將於2月9日正式開始。

2月2日,特朗普的律師發佈了一份法庭簡報,概述在下週審判時他們將如何辯護。

特朗普團隊辯護的兩個主要論點是:首先,根據憲法特朗普不應接受彈劾審判,因為他已經不是總統。其次,根據憲法第一修正案,特朗普有權抗議他認為是腐敗的選舉程序,並鼓勵他的支持者與他一起敦促國會拒絕選舉結果。辯護團隊指出,如果特朗普的支持者將和平抗議演變成暴力,那就不在特朗普能夠控制的範圍之內。

民主黨的彈劾經理也在當天提供了他們自己的法庭簡報,以證明特朗普應對國會大廈的暴亂“單方面負責”。儘管特朗普已經卸任,但他們認為將他定罪仍然至關重要,因為既可以防止他再次擔任公職,又可以向未來的總統傳達有關行為界限的信息。

【編輯:郭炘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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