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管金融企業反腐效能提升,中國工商銀行處分327人
2020年進入尾聲,金融領域反腐始終未停步。梳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發現,今年以來共有至少17名中管金融企業黨員幹部被查處,金融領域反腐力度可見一斑。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要求“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工作”。隨着派駐機構改革的持續深化,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向包括各大國有銀行、國開行、中信、人保等共15家中管金融企業直接派駐紀檢監察組,並賦予相應監察權。中管金融企業反腐利刃出鞘,改革的制度紅利持續釋放。
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今年以來截至11月底,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立案11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7人;工商銀行各級紀檢機構立案681件,給予黨紀處分327人,對18人採取留置措施。
派駐中管金融企業紀檢監察組通過與地方紀委監委聯合的模式開展執紀審查,在實際工作中治理效能不斷顯現。
中國工商銀行公司金融業務部原副總經理王英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由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和河北省紀委監委聯合查辦。“具體來説,地方紀委監委和派駐紀檢監察組雙方依據監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批同意後共同組成聯合審查調查組。”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組長王林介紹,“其中地方紀委監委主要負責政務立案,派駐紀檢監察組主要負責黨紀立案,協商確定分工及工作機制,更好實現優勢互補、各展所長,提高案件查辦的質效。”
駐中國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在和重慶市紀委監委聯合查處中國工商銀行私人銀行部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徐衞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過程中,探索出一套因地制宜的協作方式——“地方紀委監委查辦案件方法手段多,談話取證經驗豐富。駐工行紀檢監察組熟悉銀行業務,主導信息分析、證據外調。”王林説,雙方在任務分工和人員配置上打破身份界限,實現“紀檢專業+金融專業”的聯合發力。
在中管金融企業反腐力度持續加碼的情況下,金融“內鬼”的作案方式趨向迂迴隱蔽,違紀違法出現新特點。
“多數作案都採取了掩人耳目、穿上馬甲的方式,如通過借款、財務顧問等形式對利益輸送行為進行包裝,進行多環節、多鏈條交易隱藏資金真實去向,將‘謀利’與‘收錢’進行時間上、因果關係上的切割,由他人代持股份、股票、房產等。”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組長朱克鵬認為,“靠行吃行”式斂財、近親繁殖、涉黑腐敗等違紀違法行為需要警惕。
金融領域利益和資源相對集中,金融腐敗案件往往牽一髮而動全身,影響金融市場穩定和經濟發展。因此,必須在揪出“蛀蟲”的同時,注重“護好玉盤”,把審查調查工作放在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服務金融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之中。
派駐中管金融企業紀檢監察組把查處腐敗案件與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有機結合,加強止損控險,維護金融安全。以中國建設銀行為例,已被查處的甘肅省分行投資銀行業務部原總經理林燕辦理違規業務涉及金額高達79.24億元,牽涉多家金融機構,在案件處置過程中,審查調查組指導甘肅省分行全力化解風險,通過協調聯動、談判溝通、法律訴訟、資產處置、專人催收等方式,已回收資金74.41億元;在查辦遼寧省大連市分行體育新城支行公司客户部原經理殷嶽暉案件中,辦案人員準確區分違規行為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的界限,避免擴大涉案範圍,確保幹部隊伍穩定。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持續深化金融領域反腐敗鬥爭,同樣要求始終堅持“三不”一體推進,貫通把握懲治震懾、制度治理、提高覺悟。
以案促改、舉一反三,紮實做好查辦案件“後半篇文章”,與強化懲戒整治是同步進行的。今年8月,人保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總裁劉虹受賄案宣判。“劉虹案件查辦之初,專案組就把‘三不’一體推進作為以案治本的目標,邊查處邊總結、邊分析邊梳理,為開展教育警示工作、堵塞漏洞隱患打好基礎。”駐中國人保集團紀檢監察組組長石青峯表示,“通過查找金融企業黨的建設、經營管理、業務開展等過程當中的‘落差’和‘盲點’,針對性提出改進要求,為金融企業舉一反三抓好整改提供重要依據。”
據瞭解,駐中國人保集團紀檢監察組指導人保投控黨委落實整改責任,制定《人保投控以案促改推進公司向高質量發展轉型實施方案》,提出40項整改任務清單;根據劉虹案件有關情況指導人保集團召開警示教育大會,播放“2·26”專案警示錄像片,來自第一現場的拍攝內容和涉案人員深刻的懺悔,使觀看的6萬多名企業黨員幹部深受震撼。
來源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中國紀檢監察報 | 作者 王卓)
編輯:孟紫薇
流程編輯 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