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舊小區改造指導意見出台:2000年底是“劃分線”

來源: 人民網

北京7月20日電,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3.9萬個,支持管網改造、加裝電梯等,發展居家養老、用餐、保潔等多樣社區服務。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滿足人民羣眾美好生活需要,推動惠民生擴內需,推進城市更新和開發建設方式轉型,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意見》有哪些重點,此輪“舊改”有何新看點,人民網記者為您梳理。

總結試點經驗 奠定紮實基礎

據各地初步摸查,全國需改造的城鎮老舊小區涉及居民上億人,量大面廣,情況各異,任務繁重。近年來,一些地方因地制宜地開展了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2017年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秦皇島、張家口、呼和浩特等15個有一定工作基礎的城市,開展了為期1年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試點,在創新組織方式、資金籌措、項目建設、長效管理等方面開展探索,取得積極成效,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2019年7—8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21個部門單位,深入30個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近百個市縣,調研了200多個城鎮老舊小區,理清情況,摸清需求,提出對策。2019年10月,針對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中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指導山東、浙江2省及上海、青島、寧波等8市開展深化試點探索,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統籌協調、改造資金政府與居民合理共擔、社會力量以市場化方式參與、金融機構以可持續方式支持、小區長效管理等9個方面,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為意見起草奠定了紮實的基礎。

在深入開展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兩輪試點成果和各省(區、市)有關經驗做法,特別是針對疫情期間城鎮老舊小區暴露出的設施、社區服務和基層社會治理的短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有關部門單位認真研究,廣泛徵求各方意見,明確了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對象範圍、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等,形成了《意見》,經國務院同意後予以印發。

《意見》圍繞改善居民居住條件,推動構建“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區治理體系,讓人民羣眾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看點一:改什麼?

明確改造任務:按基礎類、完善類、提升類分類改造

一是明確了改造對象範圍:

應為建成年代較早、失養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社會服務設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願強烈的城鎮住宅小區(含單棟住宅樓),要重點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舊小區。

二是將改造內容具體分為:

基礎類(應為滿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改造內容,包括市政配套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小區內建築物公共部位維修等)、完善類(應為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改造內容,包括環境及配套設施改造建設、小區內建築節能改造、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等)、提升類(應為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的改造內容,包括養老、托育、衞生防疫、助餐、家政保潔等各類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

三是養老、衞生、托育、社會治安等有關方面涉及城鎮老舊小區的各類設施增設或改造計劃,以及電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氣、供熱等專業經營單位的相關管線改造計劃,應主動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規劃、計劃有效對接,同步推進實施。

四是強調了2020年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3.9萬個,涉及居民約700萬户。

看點二:怎麼推?

建立健全組織實施機制: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

《意見》從統籌協調、動員居民參與、項目推進、小區長效管理四方面對方案落實作出明確規劃。

其中,在建立統籌協調機制方面,《意見》明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市縣人民政府要落實主體責任。要建立健全政府統籌、條塊協作、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專門工作機制。

要健全動員居民參與機制。城鎮老舊小區改造要與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居民自治機制建設、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有機結合。搭建溝通議事平台,利用“互聯網+共建共治共享”等線上線下手段,開展小區黨組織引領的多種形式基層協商,主動了解居民訴求,促進居民形成共識。

要建立改造項目推進機制。區縣人民政府要明確項目實施主體,健全項目管理機制,推進項目有序實施。

此外,《意見》提出要完善小區長效管理機制,引導居民協商確定改造後小區的管理模式、管理規約及業主議事規則,共同維護改造成果。

看點三: 誰出錢?

改造資金由政府與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

改造資金使用需遵循哪些原則?包括金融機構在內的社會力量如何參與?居民可通過哪些方式落實出資責任?此次《意見》在以往調研基礎上,對上述問題分別作出明確安排。

《意見》明確,要合理落實居民出資責任。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積極推動居民出資參與改造。小區居民出資責任,可通過直接出資、使用(補建、續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讓渡小區公共收益等方式落實。

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給予資金補助,按照“保基本”的原則,重點支持基礎類改造內容。要統籌涉及住宅小區的各類資金用於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支持各地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籌措改造資金。

在金融支持上,《意見》提出要持續提升金融服務力度和質效。金融機構加大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前提下,依法合規對實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企業和項目提供信貸支持。

此外,在推動社會力量參與方面,《意見》表示,可通過政府採購、新增設施有償使用、落實資產權益等方式,吸引各類專業機構等社會力量,投資參與各類需改造設施的設計、改造、運營。

看點四:配套政策如何完善?

精簡審批、制定規範、聯動改造 提升改造質效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意見》不僅對改造目標任務、範圍、支持政策進行明確,對於實際落實中需要的相關保障配套措施也進行了明確説明。

《意見》提出,加快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審批。要結合審批制度改革,精簡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程審批事項和環節,構建快速審批流程,積極推行網上審批,提高項目審批效率。

完善適應改造需要的標準體系。各地要抓緊制定本地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技術規範,明確智能安防建設要求,鼓勵綜合運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滿足安全需要。

建立存量資源整合利用機制。合理拓展改造實施單元,推進相鄰小區及周邊地區聯動改造,加強服務設施、公共空間共建共享。加強既有用地集約混合利用,在不違反規劃且徵得居民等同意的前提下,允許利用小區及周邊存量土地建設各類環境及配套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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