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報
6月3日,浙江省高院發佈全省環境資源公益訴訟“成績單”。2018年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環境資源公益訴訟339件,涵蓋大氣、水體、土壤、固廢、生物多樣性等生態環境要素,其中民事公益訴訟129件,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209件,行政公益訴訟1件。
全省法院將維護人民羣眾環境權益作為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出發點。省高院設立環境資源審判庭,實行民事、行政“二合一”歸口審理;湖州、紹興、衢州、麗水4家中院以及湖州南太湖、開化等8家基層法院設立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歸口審理專門審判庭;40餘家法院成立專門合議庭,形成環境資源案專門機構、專門人員、專門審判。各地法院還在生態環境重點保護區或4A級以上景區設立環境資源法庭或巡迴審判點。
下一步,全省法院將進一步健全完善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公益訴訟功能作用,為生態文明建設和省域治理現代化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讓綠色成為浙江發展最動人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