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一羣”新調撤模式,線上雲端調解更高效便捷
新民晚報訊 (記者 郭劍烽 通訊員 胡明冬)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商事審判庭訴調對接團隊嘗試了一種新的案件調撤模式,由法官助理在案件承辦法官的指導下,採用“一案一羣”的方式,結合上海法院12368微調解平台,通過線上、雲端的方式進行調解,從而更高效、便捷地做到案結事了。
圖説:12368上海法院訴訟服務網。網頁截圖
2019年1月,某泵業公司與某貿易公司簽訂一份《客户訂貨合同》,約定由泵業公司向貿易公司提供各類型泵產品,同時約定了產品型號、規格、產品質量、產品驗收、付款條件及期限等事項。合同簽訂後,原告按約分批次向被告供貨,然被告僅支付部分貨款後就不再付款。經泵業公司多次催告無果後,於2020年5月訴至法院,訴請支付剩餘貨款122萬餘元。
案件分案後,訴調對接團隊的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導下,在徵得原、被告同意後,通過微信成立該案雲調解羣進行嘗試調解工作。在微信羣內,被告貿易公司表示對剩餘貨款金額無異議,但因為疫情等原因,其沒有收到下家的相應款項才導致其本案違約未付款項。
通過該團隊內法官助理不斷與雙方的溝通,雙方達成了一致的調解意見。然而因為雙方均不在上海且不便來滬,為了儘快確定協議解決糾紛,法官助理引導雙方登陸上海法院12368微調解平台。通過12368微調解平台,雙方通過手機簽署了調解協議,最終由上海寶山法院製作調解書寄送雙方當事人,該案圓滿結案。
這起成功調解的商事合同糾紛案件只是上海寶山法院商事審判庭訴調對接團隊眾多調解案中的一件,在結合上海法院12368微調解平台的基礎上,採用“一案一羣”的調解方式,從線上、雲端組織當事人進行調解,化解糾紛。
據瞭解,該團隊法官助理專門用於調解的微信號除了組織調解外,還會在朋友圈定期發佈一批典型案例進行普法宣傳。由於典型案例的説服力要遠遠大於法官單就法條進行釋法,典型案例裁判結果的精準説理能產生預判作用,使當事人事先預測法律後果,有助於大大增加案件的調撤率。
在他們辦理的一起網絡服務提供者侵權責任糾紛案件時,由於之前在朋友圈發佈過相同案件的裁判結果,所以當該團隊法官助理在微信羣中,結合朋友圈發佈的典型案例進行説理釋法時,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很快被告就刪除了相關鏈接,原告也隨即撤回其他訴訟請求,實現了案結事了。
當被問及“一案一羣”這種工作模式是否會給其帶來生活上的困擾時,該團隊表示,其實,絕大部分情況下的當事人和代理人都是知情達理的。在適用“一案一羣”的辦案作模式以來,雖然添加了當事人、代理人已有百餘人,但目前為止從未有被騷擾等不愉快的情況發生。相反,在幫當事人解決糾紛後,原、被告無論其訴請是否被支持,均能表示理解並向法院表示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