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輿訊 據西聞報道 11日,西班牙帕爾馬市法院4號法庭將開庭審理一起華人家庭錢財糾紛案。案件被告人為這個華人家庭的丈夫以及他的姐姐和姐夫,他們被控告私自挪用華人妻子的錢財去投資一家服裝店。
新聞報道。(圖片來源:《20分鐘報》網站截圖)
綜合《20分鐘報》和《先鋒報》報道,案件中這名男子利用妻子去中國旅行的時間,與姐姐和姐夫達成了協議,投資後者所經營的一家服裝店。
這名男子不僅私自挪用華人妻子的錢財,還試圖對妻子隱瞞這項投資及相關的收益。
目前,檢察官要求對3名被告分別判處4年有期徒刑,並賠償華人妻子約12萬歐元。(原標題:一男子挪用華人妻子錢財,被判4年監禁!罰款12萬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