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很多欠錢不還者都存在僥倖心理,以為能躲則躲。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在把錢拿到手後就變了一副面孔,一拖再拖,言而無信。不是説自己沒錢,就是説自己不還錢;還有人改頭換面,消失的無影無蹤。他們,似乎完全忘記了自己當初的承諾,由之前的言辭誠懇,變成了現在的虛偽狡詐,一夜之間判若兩人。
不還錢的理由有很多,但不還錢的後果很多人卻不清楚。欠債不還有哪些嚴重後果?看下文!
一、唯一住房只要具備條件照樣可以拍賣還債。
二、你説高鐵、火車、輪船我不坐了,我家有車,對不起,你的小轎車我們也盯上了,上高速直接扣下。(聯合執法)
三、入黨和入伍限制
四、當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限制
五、限制銀行貸款以及微信和支付寶凍結
六、旅遊限制
七、坐飛機限制
八、擔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等限制
九、想招投標嗎?限制了
十、法院給你免費秀一段彩鈴,你無法取消(要知道這種彩鈴是不會隨隨便便就被取消的,只有你自己主動履行了法律文書規定的義務,法院才會撤銷失信彩鈴。)
十一、老賴的子女不允許上高收費私立學校
十二、司法拘留和刑事責任(司法拘留十五天,拒不履行法院判決裁定最高可判七年,注意:判刑依然是需要還錢的。)
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春節還想回家嗎?你為啥不能買飛機票、高鐵票,你被限制高消費了。把錢還了,給你解除限制。粽子好吃,月餅好吃,餃子好吃!但你想吃的心安理得,還是無債一身輕。
相比身體上和經濟上造成的損失,心理上的負擔往往更痛苦,惴惴不安、擔驚受怕的日子,想必換做誰都難以承受。所以,失信者的“冬天”已經到來,你還敢由着性子欠錢不還嗎?
來源:靈寶市人民法院
編輯:陳冰娟
【來源:渭南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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