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後,贍養義務如何履行?最高法院法官帶來權威解答

  孝親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老年人的權益保障成為需要全社會共同面對的重要話題。

  

老年人再婚後,贍養義務如何履行?最高法院法官帶來權威解答

  為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權益,我國頒佈並實施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從法律層面保障老年人權益,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

  

老年人再婚後,贍養義務如何履行?最高法院法官帶來權威解答

  3月31日芒果TV播出的《大偵探7》第六案聚焦老年人權益保障。在履行贍養義務的過程中,除了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更需要給予老人精神上的慰藉。那麼,老年人再婚後該如何贍養?患有阿爾茲海默症的老人又該如何贍養?本期《大偵探合議庭》,最高人民法院郭慧法官和王丹法官為你解答。

  法官提示:

  •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係變化而消除。

  

老年人再婚後,贍養義務如何履行?最高法院法官帶來權威解答

  阿爾茲海默病是老年人常常會出現的一種疾病,為保障老年人在失智之前根據自己的真實意願確定監護人,妥善安排自己的生活。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了意定監護制度,民法典在此基礎上又對該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

  

老年人再婚後,贍養義務如何履行?最高法院法官帶來權威解答

  如何預防阿爾茲海默症老人走失?

  法官提示:

  l  子女和監護機構應當盡到看護義務;

  l  有條件的情況下,儘可能避免老人獨處;

  l  給老人佩戴有標示性飾物或攜帶電子定位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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