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興慶區人民法院執行大廳裏,當事人向執行局法官李海林送來了感謝信和錦旗。當事人對在案件中秉公執法、認真負責的李海林法官以及興慶區人民法院表達了真摯的感謝和敬意。
案情回顧
2012年至2018年6月,被執行人楊某、方某多次向申請執行人伏某借款共計100萬元。經伏某多次催要,楊某、方某均未還款。伏某遂訴至興慶區人民法院,在本院作出的判決書生效後,二人仍未主動履行還款義務,伏某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李海林法官在收到案件後,第一時間對被執行人名下銀行賬户、房產等財產進行全方面查控,儘可能保證申請執行人的勝訴利益不受損。隨後李法官對被執行人名下的賬户進行扣劃,但款項遠不足以清償債務。經調查,被執行人名下有一套住房及一套公寓符合司法拍賣條件,為使申請執行人能夠儘早實現勝訴利益,李法官便立即啓動了司法拍賣程序,共執行到位52萬餘元。
即便窮盡執行手段,仍不足以清償借款本金及利息,李法官便多次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在其不懈努力之下,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現被執行人能夠每月按時向申請人還款,對被執行人的相關限制措施也得以解除。同時,為了保障被執行人的居住權益,在李法官的釋法幫助下,雙方當事人協商將拍賣款留出2萬元作為楊某、方某二人的租房資金,真正實現了在保障申請執行人利益的同時也兼顧了被執行人的基本權益。
錦旗上的“公正執法,一心為民”不僅是李海林法官的行為準則,亦是興慶區人民法院全體幹警的行為習慣。唯有將人民放在心上,全心全意為民服務,盡心盡力履職盡責,才能讓老百姓有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
【來源:銀川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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