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北京市民陳先生髮布視頻稱,當日下午1時40分,在圓明園遺址公園遠瀛觀與大水法區域,一名中年男性遊客無視“請勿進入”的提示牌,進入遺址區域踩踏。約10分鐘後,公園的工作人員發現這一情況,立即對該男子進行了勸阻,“他居然説‘等一會兒’,繼續在遺址上停留、拍照,真是一點羞恥心都沒有。”針對“圓明園一遊客踩踏遺址”的情況,海淀警方會同公園管理處迅速開展調查。目前,李某已被海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在圓明園踩大水法,公眾異常氣憤,這氣憤既有對當事人公德缺失的不滿,也有對文物損壞的擔心。但最重要的,是圓明園不是一個普通的景點,圓明園的文物也不是普通的文物。這是一座創造了中國古代園林設計頂峯的萬園之園,也是一座被西方列強無情破壞、肆意搶奪後的園林。正如陳先生所説:“這是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的罪證,這裏不是遊樂園,他怎麼就好意思上去踩呢!”
有些歷史古蹟給人以滿滿的自豪感,讓我們被古人的智慧和勤勞所折服,甚至成為一種精神的寄託,一種力量的象徵;但有些歷史古蹟記錄着恥辱的過去、承載太多的心酸,圓明園就是一例。留住圓明園的殘跡,是在向世人展示雨果筆下“兩個強盜”的卑劣行徑,講述落後就要捱打的道理,更是在激勵國人致力於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再也不受別人的欺侮。
不難想象,當年強盜們搗毀精美的大水法,站在殘垣斷壁上耀武揚威的神情,是讓每一個國人想到即隱隱作痛的場景。可竟然有人再次站到了倒下的大水法上面,拍張照片想證明什麼呢?除了證明你來過,只能證明你缺乏對文物的保護意識,更缺乏對歷史的敬畏之心。在海淀警方在通報中,發出這樣的警示:對不遵守遊園秩序、破壞文物古蹟的行為,將依法查處。公眾之所以不能容忍,就是因為踩踏大水法,不只是違反遊園秩序、涉嫌破壞文物古蹟,還有對屈辱歷史的無視、對民族情感的漠視。
無知不是有此行為的合理解釋,更不是博得公眾原諒的理由。別説是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圓明園內的大水法,就是普通公園設施,也不允許如此踩踏;在公園工作人員出面制止時,竟然還要“等一會兒”,這不是典型的無視規則、知錯不改嗎?
據園區人員介紹,遺蹟區域外設立了提示牌,提醒遊客不要入內。不妨在提示牌上不要入內之後再加上四個字:但要入心。
( 作者 賈亮,摘自《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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