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海集團董事長盧志強被限制高消費

  中新網2月21日電 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信息,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日前發佈限制消費令顯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於2022年11月11日立案執行申請人大連銀行北京分行申請執行泛海集團公證債權文書一案,因泛海集團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對泛海集團採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泛海集團及泛海集團法定代表人盧志強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泛海集團董事長盧志強被限制高消費
截圖自民生銀行官網

  另據民生銀行官網顯示,盧志強現任中國民生銀行副董事長,通海控股有限公司、泛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裁,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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