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歐亞評論》網站4月9日發表題為《美國為什麼還沒被踢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文章,作者是戴夫·林多夫。全文摘編如下:
新華社 圖文無關
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暫停了俄羅斯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的成員資格,其依據是一些指控及視頻和照片似乎顯示所謂的“俄軍在烏克蘭屠殺平民”。
儘管已有人呼籲對該指控展開獨立調查,但美國和北約其他成員國已經在宣揚一種説法,即俄羅斯在烏克蘭犯下戰爭罪。美國媒體沒有提出的問題是:為什麼美國沒有因為類似的戰爭罪被趕出人權理事會?要知道,美國的這些罪行根本不是指控,而是有據可查的事實。
讓我們來看看其中一些罪行。第一個同時也是最為嚴重的罪行是美國2003年入侵伊拉克。伊拉克沒有對美國構成直接威脅。美國沒有因這場非法戰爭而受到懲罰,當時下令發動戰爭的小布什總統和切尼副總統也沒受到懲罰。
美國2001年入侵阿富汗也是如此。美國入侵的藉口是要抓捕或摧毀主要駐在阿富汗的“基地”恐怖組織。由於“9·11”恐襲不是阿富汗發動的,也因為塔利班曾表示願意交出本·拉丹及其同夥,只要保證這些人不會(直接)被處決——美國拒絕這一提議,所以美國沒有任何理由入侵阿富汗,也沒有理由在入侵後佔領阿富汗,並把塔利班趕下台。
美國2011年入侵利比亞、推翻其領導人卡扎菲同樣構成戰爭罪。這樣的入侵違反國際法,因為這從未得到聯合國安理會投票批准,也因為利比亞不對美國構成威脅。所以,當時下令發動戰爭的奧巴馬總統也是戰犯。
自2001年9月以來的這些年,美國對36.3萬平民(包括很多兒童)的死亡負有直接責任。這些人大多死於伊拉克和阿富汗,以及美國政府在所謂反恐戰爭中針對其他國家發動的無數次非法轟炸。美國幾任總統都對這些罪惡殺戮負有責任,但他們甚至都沒有受到過控告。
前任總統特朗普曾下令對敍利亞境內目標發動導彈襲擊,並讓美軍在敍境內發動攻擊,他也是戰犯:因為敍利亞對美國不構成威脅,對敍採取軍事行動也從未得到聯合國授權。
烏克蘭當前遭受的破壞完全比不上美國對伊拉克城市如巴格達、費盧傑和摩蘇爾或敍利亞的拉卡等地造成的破壞。
我對此不理解:美國公民順從、無知地叫嚷着要對俄及其領導人實施制裁並提起刑事訴訟,卻對我們自己的戰犯領導人沒有這樣的要求。這些美國領導人應該為他們在過去20多年裏以我們的名義(並謊稱捍衞我們的自由)犯下的更大的戰爭罪負責。
來源:參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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