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首領、臨時身份證申領、户籍類證明出具、新生兒落户 這4項户籍業務明起“全省通辦”

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11月24日訊(記者任靈芝通訊員徐暢)今天,記者從淄博市公安局獲悉,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着力解決人民羣眾“急難愁盼”問題,自11月26日起,山東省正式啓動居民身份證首領、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户籍類證明出具和新生兒落户4項户籍業務“全省通辦”工作。

居民身份證首領和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受理範圍為具有山東省常住户口的居民。户籍類證明出具受理範圍為具有山東省常住户口和曾經在省內登記過常住户口的居民。新生兒落户受理範圍為隨具有山東省常住户口的母(父)親登記家庭户口的國內出生新生兒。受理地點包括全省範圍內任一公安户籍派出所。

居民身份證首領“全省通辦”的方法為:申請人持居民户口簿到就近派出所申請,受理地派出所為申請人採集制證信息,提交户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審核簽發後傳至制證單位;制證單位制作完成後按程序轉交受理地派出所或直接寄遞當事人。

“全省通辦”的第二項户籍業務為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申請人在居民身份證申領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到就近派出所申請,受理地派出所複用居民身份證制證信息後提交所屬縣級公安機關制發。有條件的派出所可以當場制發。

户籍類證明出具“全省通辦”的辦理要求為:申請人出具户口登記項目內容變更(更正)、註銷户口、曾經同户人員親屬關係、户口遷移情況、户籍信息和其他户籍事項證明的,可到就近派出所申請,受理地派出所能夠通過查詢人口系統直接獲取的可以現場出具;不能直接獲取的,受理地派出所依託人口系統登記申請內容,生成業務待辦事項提交户籍地派出所。户籍地派出所收到業務待辦提醒後,進行調查核實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證明內容反饋受理地派出所。受理地派出所依據户籍地派出所反饋結果為羣眾出具證明並加蓋户口專用章。

在新生兒落户方面,申請人到就近派出所提出申請,受理地派出所對新生兒母(父)親户口登記和出生醫學證明信息進行核查,核查無誤的按照要求收齊材料、採集信息,生成業務待辦事項提交户籍地派出所並負責建檔備查。户籍地派出所核准無誤後,為新生兒編制居民身份號碼,完成出生登記,並將辦理結果反饋受理地派出所。對需要居民户口簿的,由申請人按照“繳舊寄新”方式直接向户籍地派出所申請通過代取、寄遞等方式辦理。

目前,淄博市公安機關正在按照部署實施工作,實現11月26日起居民身份證首領、臨時居民身份證申領、户籍類證明出具和新生兒落户4項户籍業務“全省通辦”。另外,全省公安機關正在按照公安部部署,積極推進開具户籍類證明和工作調動、大中專院校錄取學生、大中專學生畢業、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户口遷移等6項户籍業務“跨省通辦”,以切實提高人民羣眾獲得感、幸福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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