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豫言丨事隨業定 業由事興

□薛世君

事業,事業,有業就需做事,成事才能立業。事業單位,原本就是為了“事”和“業”而設而發展,自然需要跟着時代變化走、隨着發展形勢改。推進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不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也是提升事業單位服務保障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推進現代化河南建設的必然要求。

作為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重要提供者,我省事業單位在為人民羣眾提供公益服務、為黨政機關提供支持保障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目前也存在佈局結構不合理、定位不準、職責不清、效率不高、低小散等問題,有的存在因人設事、因人設崗的現象,“辦事業”變成了“養人”,有的人沒事幹,有的事沒人幹。為了讓“事”適應現在的“業”,適應現代化河南建設的生動實踐和事業需要,需要我們主動改、適時改,而不是等着改、推着改,以重塑性改革、結構性優化、功能性再造,充分釋放改革紅利。

省第十一次黨代會確立了“兩個確保”奮鬥目標,繪就了全面建設現代化河南的宏偉藍圖,對“事”和“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進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就是要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將“事”和“業”與現代化河南這個大業緊緊結合起來,使之相匹配、相適應,服從服務於現代化河南建設這個大局,真正改出事業、改進治理,為我省高質量發展增動能、添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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